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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神的余烬左看右看,这才发觉之前那些盯着自己的居民并没有离开,反而越凑越多。他们七嘴八舌讨论着,话题杂糅在一起混乱不堪。余烬竖起耳朵,也只能听见距离自己最近的几个人的对话。“你们说,他会不会是这个小副本的重要npc啊?”“嗯……我看着很像啊!又高又帅身材又好,一看就是迷惑他人的最优选择。”“他到底哪里像?看起来呆傻又娇弱的。比较突出的估计就是他那张脸吧,请问能做什么用?当饭吃吗。”反驳他们的少年环抱双臂,满脸不屑地继续补充:“这种人就是拖油瓶那类,他要是重要npc,我倒立给他洗衣服。”“为什么是洗衣服?那内裤算吗?”“……这是重点吗?!”“啧啧啧,095,他们觊觎我。”余烬听完,内心五味杂陈。又是夸自己又是嘲讽自己的,他要是不做出点什么表示,都对不起他们这么在意自己。而且看样子,他们也是疯人院里的人?合着这还是个多人小副本。[哦。]095早就习惯了余烬这份自信。在他冷漠应声的间隙,余烬已经来到了那三人的身旁。他坏心眼地扑倒在地,双臂紧紧抱住那少年的小腿,唉声大喊:“弟弟啊!我亲爱的弟弟你怎么现在才来看哥哥!”“为了你的好生活,我在城里一天打三份工,累得腰都挺不直。哥哥刚刚老毛病犯了,脚都迈不动。”“没想到你……”他侧偏过头,好似在抹眼泪:“居然嫌我丢人,躲在人群里都不敢认我,我好苦啊……”这声声哭诉,好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居民们的目光顿时转移。那三个人本年龄就不大,这会突然发生这种事情,更是满脸羞红。那一男一女互相看看,最终把少年推了出来,自己两人跑远:“盛时意,你的‘哥哥’你解决啊!”少女清脆的声音落下,徒留盛时意惊讶地微张着嘴,与余烬大眼瞪小眼。耳旁是其他海底居民的斥责声,无非就是‘都是一家人,你怎么能这么无情’之类的话。他也想问呢!都是一个院里的人,你怎么能这么无情!认出余烬的身份,是在看见他那微红上扬的眼尾,和那双偏灰眼眸。这是爱忒弥见过余烬之后,天天提起的一句话。身为他身边最亲近的人,盛时意对此并不感兴趣。他乐意讲,自己也就礼貌听。但现在看来,好像真是那么回事。余烬好像哪哪都吸引人的目光,连一举一动都如此有趣。想罢,他蹲下身来与余烬视线齐平。嘴角上扬起,露出尖锐的一对虎牙。他眉眼带笑,一只有力的手将余烬提溜起来,随后朗声道:“哥哥,我怎么会嫌弃你呢。”“我,最‘喜欢’你了。”爽了吗“喂喂喂!你能不能松开我啊?本来就是你先背地里说我的,斤斤计较……靠,我不说了,你是我哥还不行吗?”原以为前面盛时意将自己拉起来,等远离人群也就放开自己了。没想到他就这么一直拽住自己的衣领,往某个方向而去。不管他怎么说,盛时意全都充耳不闻。这会听见‘哥’这个词,他才像是有了心情一般扭头看向余烬。“哥哥,你在说什么呀?”说着还停下脚步,没给余烬一丁点的反应时间。额头撞上略有些硬的胸膛,他整个人直直栽进盛时意的怀中。腰间搭上了一只手,似有若无的触碰,又好像是因为担心余烬摔倒而虚扶着。随后,便是带有凉意的指尖轻触上余烬的额头。对方还未说些什么,余烬便率先歪头,那双灰眸里充斥着疑惑。真是……轻而易举就能够让人缴械投降。明明指尖的温度适中,却是烫得盛时意瞬间将手收回。他清了清嗓子,视线飘忽着不肯看余烬。全然没有前面那一股子傲气。“你也没发烧啊,前面不还说我是你含辛茹苦养大的便宜弟弟,这会怎么又认哥了?”接着,他又大方承认:“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当动物围观,以及被泼脏水。正正好,你两样都占了。”还是那样丢人的场面,简直就是他人生中前所未有的全新体验。“啊……”余烬本人倒是不太在意这些,“你果然还是个小孩,等再长大一点脸皮应该就跟我一样厚了。”瞧瞧他那自豪的语气,这有什么可骄傲的?盛时意别扭地甩开余烬揽住自己肩膀的手臂,皱起眉头白他一眼:“嗤,谁是小孩?你吗?”说着再次上下打量了余烬一眼,嗯……依旧看起来很好招惹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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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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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