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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就好。没他你就活不了?“行了,别唧唧歪歪瞎叫唤。是我,厉戈。”主要是当下的场面太过惊悚,身后乍一下出现个人来,着实令人头大。余烬的腿弯曲着抬起,差一点就踹上了厉戈的骄傲部位。好在厉戈反应及时,大手牢牢攥紧余烬的小腿。感受到隔着衣服布料的温热,他不自觉摩挲了一下。充斥着倦意的双眼眯起,古铜色肌肤衬得余烬越发白皙。他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余烬,身体里那个一直沉寂的‘他’突然又开始按耐不住。厉戈咬着牙低吼:“给我安静一点!”他突如其来的脾气吸引了来自余烬的目光。厉戈不愿意多与‘他’纠缠,最后极其小声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总之头是不痛了。他抬眸,直接上手死死掐住余烬的下颚,带着警告的眼神直戳余烬内心:“别妄图勾引我,我不会跟其他人一样上当的。”这个‘其他人’咬字格外重。“……”大裤衩子,你没事吧?!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些什么吗?受到强烈冲击力的余烬脑袋发懵,他问095:“我刚刚抱他了、亲他了……摸他小手上床了吗?”095眼珠跟随厉戈的兴趣值上下滚动,从55跳到65又重新跳回55。见余烬一直在等待自己的回复,095这才漫不经心开口:[并没有,可能你就是春日初绽的花朵,如此美丽诱人吧。][他们见你一眼就会着迷,然后不可自拔地爱上你,为你付出一切。得不到回应,他们会逐渐癫狂,最后捆绑、囚……]“艹,连你也在恶心我,少看点不正经的东西吧。”收拾好心情,余烬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他坚定摇头:“厉老大你感觉错了,我保证,我绝对绝对……绝对没想勾引你。”“我压根就不喜欢你,我们绝对会是并肩作战一辈子的好兄弟的!”其实,主要是辛勤大佬和他躺平的腿部挂件。都举双手发誓了,厉戈肯定看到自己的诚心了吧?谁曾想,厉戈听完这些话,脸色更加阴沉。他松开手,注视着余烬下颚上出现的红印,最后嘲讽般轻声嗤笑。“我可不需要没有用的东西。”“……是吗?”余烬声音冷了下来,那张旖丽精致的脸紧绷起,看起来心情不佳。“……”厉戈没有回应,那便是默认了。“真没意思,那我也不缠着你了,我自己也很烦。”在厉戈冷漠的神情下,余烬潇洒地转身离开,没有对他多说一句废话。右手在空中划出一小道弧线,厉戈的手臂在空中僵了一会,还是没有挽留余烬。这突如其来的决裂,全部归功于他的别扭情绪。“你疯了吧?这身体是你一个人的吗,你就敢这么干!”身体里那个意识似乎很生气:“前面你自己提的,让我明天出来见他。现在我的人被你整没了,还出来个屁!”“没他你就活不了?那你这辈子都别出来了。”厉戈擦拭斧头,阴森森的目光紧盯从他出现后,就不敢妄动的那两人。“被副本同化了还能认出我。”他抛起斧柄,朝他们走去:“很痛苦吧?我帮你们啊。爱忒弥的人那么多,死一两个也没关系。”厉戈收割人头很快,疯人院确实不允许内斗。但厉戈偶然间发现,在小副本内自相残杀似乎没有任何院长的惩罚。于是在心情不好,或者被拦路阻碍时,厉戈便无所顾忌地发泄情绪。不过这种情况不多,这是第一百多次。不过他始终认为,这些人都是该死的。能缓解自己心情,也算是死前做了点贡献。大拇指擦拭去脸颊溅上的血液,厉戈转头望向身后空无一人的地方,突然间觉得有些安静。但他向来不会表现出来,总会习惯的。之前不也是独自一个人。“我真是一个天大的好人!那种让人心碎的场景下,我还能想起来把地上的盛时意一起带走,他醒过来不报答我都不是人。”幸好余烬力气还算大,换个人早就把他丢了。[先不说他,你就这么走了吗?之前不是还一直想跟着厉戈?]095无奈于余烬的随心所欲,跟厉戈闹掰了还能如此开朗。听见他这么说,余烬很是疑惑:“095你莫不是中病毒了,跟着厉戈难道不是因为你们的任务吗?”“之前他这个人确实还行,谁知道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但就他前面那么评价我,我再待下去就是个傻逼。”反正自己只是有点懒,并不是一无是处。除去剩下的那两条生命保底之外,他本来身手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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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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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