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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挣脱束缚的过程中,厉戈还不耐地问他:“为什么余烬只对你抛媚眼?”“?”爱忒弥愣住,“你以为他刚刚在对我抛媚眼?”见厉戈深以为然,爱忒弥总算知道为什么余烬总对他感到无语了。应该的。蠢得可爱如余烬所想,旦黎也不是伏厌的对手。但无所谓,刚才他只是情急之下,想要用旦黎来转移伏厌的注意力而已。至少现在那三人逃离了伏厌的魔爪,余烬很满意,毕竟结果还是好的。此时,这人形靶子正大口大口吐着血。他双手后撑在地上,仰起头喘气,看得余烬都有些于心不忍。“功德+1+1+1+1……”他一个劲念叨着,旁边的人听不太清楚具体在说些什么。脑袋被他当成木鱼敲的厉戈板起脸,抬手就抓住他手腕:“你真是越来越放肆了,谁喜欢头被人拍?”余烬理不直气还壮:“咋地?我们这么好的关系,要是你拍我的头,我肯定不会这么凶你的。”[你当然不会凶他,你只会条件反射地直接动手揍人。]“哇噢~095你真的好了解我,我确实是这么一个英勇果决的帅气男人。”[……]095无语地闭上双眼,[英勇能用在这上面吗?]“那你就是没有反驳我的帅气,果然,所有人都会拜倒在我的大裤衩下!感谢我的父母,我爱我的家人。”行行行,又被你装到了。根本不清楚余烬的内心所想,厉戈的眼中,只有一个真心实意跟着自己却被自己拒绝的可怜青年。见他眨着那双湿漉漉的无辜大眼睛,厉戈深刻检讨了自己一番。余烬刚刚是愿意跟自己进行肢体接触,说明在场的这么多人中,他更依赖自己。要不然他怎么不敲爱忒弥那个老家伙的头?因为他不喜欢爱忒弥!所以余烬喜欢自己!得出这个结论后,厉戈脸色都红润不少,虽然在这深色的肌肤上不太明显。他压制着上扬的嘴角,语气得意洋洋。“随便你吧,你想碰哪里都行。”“果然!我就知道厉老大你最好了,我们是一辈子的好兄弟。”余烬撑开手臂,给厉戈来了个大大的拥抱。温香暖玉在怀,厉戈只觉得头脑发昏。也没注意到余烬的形容词,只是低声附和着:“对,对。”他思索许久,在终于要回搂余烬腰肢的时候,对方正巧松开怀抱离远了些。结实的双臂上肌肉明显,它们尴尬地僵在空中,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原本站在一旁表情不善的爱忒弥见到这场景,毫不收敛地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动作这么慢,您老人家这两只手臂不要的话就捐了吧。”终于是轮到他嘲笑厉戈了。厉戈恼羞成怒,举起斧头就砍向爱忒弥:“笑笑笑,笑去死吧你!”两人你追我赶,一时半会居然还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但旦黎那边已经无力抵抗,他撑着双臂想要爬起来,胸前却被伏厌一脚踩下。好不容易曲起的手臂瞬间回落,整个人都站不起来:“咳咳……咳咳咳……”他闷咳几声,卸了力道不再挣扎。见伏厌失了兴致,转而朝他们走来,察觉到危险的余烬大声朝厉戈他们喊。“你们快点滚回来!别玩老鹰抓小鸡了,能不能干点正事。”就伏厌看自己的眼神,好似下一秒就要把自己生吞活剥喽。但伏厌不愧为an01的二把手,爱忒弥他们三人,甚至加上旦黎的情况下都抵挡不了伏厌的压迫。在余烬呼喊他们时,伏厌的锁链就已经将他们包裹住。连个透气的口都没有,毫无反抗之力。伏厌挑眉:“啊哦,他们现在貌似已经自身难保了。”身后突然一紧,余烬悄摸后退:“靠……有话好好说啊,别动手动脚。”伏厌往前走一步,他就朝后退一步。伏厌再往前迈步,余烬便直接爬到了珊瑚顶端。“……”伏厌抬头看了看,见余烬一直抱着不撒手。原本强大的气场突然间柔和下来,他笑意吟吟:“真是的,怎么会这么蠢呢?”蠢得可爱。脊背生出的锁链顺着主人意愿,轻柔又缓慢地将余烬圈圈缠绕,而后带至伏厌的身前。他抬起手抚摸余烬的脸庞,用对待自己情人一般的暧昧语气安慰他:“别这么害怕我,我不会杀了你的。”“既然闹成这个样子,小副本自然也运行不下去。原以为能长期发展的,不过我来这一趟也算有所收获……”“我会带你回去an01,至于剩下的所有人,都将成为这个小副本的陪葬物。组织最初的目的,也算是达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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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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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