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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他远点。”沈常安眸光闪动,淡笑着没有说话。*狂欢游乐园监狱。最大的那间牢房内,脖颈上戴着特制项圈的贵气男人正端坐在书桌前看书。指腹翻动书页,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丝边框的眼镜。看到晦涩难懂的内容时,他抿起唇凝神,试图理解到其中的意思。咔嗒——门锁被人打开,男人似乎早已经猜到进来的人是谁,并没有转头。“您这本书快看完了吗?我可以再给您找一本新的过来。”来人是沉浸式剧本杀门口的工作人员,此时他已经摘下了口罩和帽子,露出一张被黑白面具覆盖的脸。男人闻声抬头,那双侵略性极强的双眼睨向他:“嗯,找一本纯爱小说吧,攻略类型的。”“呃……”工作人员脸上的表情顿时僵住,过了会才确认自己听到了什么。“您怎么想到看这种东西了?”像是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情,男人突然勾唇轻笑一声:“偶尔也该看看这样的书。”不然就跟上回一样,除了发自内心的一句夸奖以外,再也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话。见自家老大满面春风的样子,工作人员猜测他估计是发春了。至于能让这棵千年铁树开花的对象是谁,就算是他也不能预知。被老大发现自己动用能力做这种八卦的事,头都得被他砍掉:“我明白了。”随后他禀告男人:“旦黎那个小副本彻底坍塌,现在被关在惩罚室内。至于伏厌大人,暂时没有发现他的下落。”“但之前也发生过这类情况,估计过段时间他就会自己出现。”“嗯,伏厌越来越不服管了……”他神色淡淡,似乎并没有被这件事影响心情。但能说出这句话,证明他对伏厌这随心所欲的态度已经产生不满。在工作人员要离开前,男人开口询问:“听说原本就要成功了,那位致使他们失败的关键人,是谁?”工作人员愣了愣,不明白他问这个问题的意思。思索片刻,他还是回答:“……老大,他叫余烬。”暖光灯下,男人掀开眼皮。幽暗的眼眸中,透出阴翳:“他应当在小副本中。”“询问组织里的其他人,定位到他所在的位置,然后把他给我杀了。”工作人员垂下眼,不知在想些什么:“老大,他就在这个小副本内。”“呵,真巧啊。”别害怕“你,你逃学来,的?!”看着懒散躺在沙发上的余烬,乖小孩方尘月瞪大眼睛惊呼。虽然他从小就被遗弃,捡进了疯人院,并没有上过学。但在他的想象中,逃学本就是一个十分不好的做法。“别这么惊讶啊,好像我干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样。只是午间休息,又不是真的不去了。”余烬费劲地剥出一颗完整的葡萄,果肉晶莹剔透,看起来格外诱人。他自然地塞进方尘月嘴里,好像这样就能堵住他的嘴一般。舌尖不小心碰上温热的手指,方尘月的身体突然抖了一下。余烬倒是没有注意到他的变化,去洗手间将手上的汁液清洗干净后,他抽了几张纸擦干手:“甜吗?”“甜……很甜。”余烬翘起二郎腿,头向后仰起。这里中午的时间点还算安静,很适合午休:“甜就闭嘴吧,让我好好休息一会。”“需要,要我帮你,按吗?”他自告奋勇地开口,在说完这句话便立马脸红。“哦?小方同学你还会按摩吗?那当然得试试,过来吧。”余烬调整到舒适的坐姿,跟大佬一样大剌剌地张开双腿。这沙发也是摆得恰到好处,后面是空旷的过道,正好方便方尘月站在余烬身后揉按。一开始他的力道很小,生怕弄疼余烬。但在余烬一声声“你没吃饭吗?”、“你力气这么小,以后怎么谈对象”中,逐渐加大力道。紧绷的神经瞬间放松下来,余烬舒适地闭上双眼,真诚评价:“你确实很厉害啊,以后我还能找你帮忙按摩不。”“当,当然可以。”方尘月耳根都快红爆了,好在这会在场的人只有自己和余烬,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余烬终于好好地睡了一个半小时,至于剩下的半个小时,自然是拿来拆手机了。他向来说到做到,将手机递给手机回收的店员后,余烬眼神阴恻恻地盯着它:“等着吧,老子马上就把你大卸八块。”嗡——【你不会成功的!】【今天拆了我,明天死的就是你!】余烬单手托着下巴,坐在旋转椅上百无聊赖地四处打量。见它这样讲,顿时就不屑地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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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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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