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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烬从来不会无端跟人起争执,放在以前,这个场景下自己不会多说什么。但手机一直嗡嗡响个不停,余烬睨向它——【昨天没有欺负沈常安!没有醉酒闹事!】【不能有吃醋了开玩笑吧!去你宿舍?还只有我们两个人,还用这么暧昧不清的语气。我是脑子离家出走了才会同意!余烬果断拒绝,并不屑地白了他一眼:“我对这个隐情并不感兴趣,当然,对于去你宿舍更没有。”沈常安嘴角噙着的笑意有些挂不住,再次确认:“你确定要拒绝我的邀请吗?哪怕去我宿舍,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不er,大哥你谁啊!你当你宿舍是节假日期间的5a级景区?嗡——【快揍他!】余烬瞥了一眼手机屏幕,随后毫不犹豫抡起拳头砸向沈常安的侧脸:“闭嘴,老子最烦的就是死装男!”沈常安因为这措不及防的一击,整个人倒在台阶上。头撞上课桌角,看得人胆战心惊。他抬手按住后脑勺,见到指尖染上的淡淡血迹后,他无奈地看向余烬:“这么一看,你以前打我还算收力了,真是谢谢啊。”自嘲地笑了笑,他手掌撑着地面站了起来。在回到讲台前,沈常安极轻地对他说了一句:“小心岑微生。”“?”有内鬼?整整一个上午,余烬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都太有存在感,岑微生甚至感觉自己要被他的‘激光眼’给射死了。“沈常安究竟跟你说了什么话,让你保持这个一看就脖子酸的姿势盯我一上午?”前往食堂的路上,岑微生终于问出了口。“没说什么啊,你是我男朋友,我看你一眼怎么了?你又不会少块肉。”余烬硬是不敢看岑微生的眼睛,打着哈哈想要糊弄过去。但岑微生显然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余烬,早在沈常安贴近他时,岑微生就已经坐不住了。余烬看不见的地方,沈常安轻飘飘看了岑微生一眼。但仅仅是这几秒,让岑微生感觉到自己的地盘被人侵犯。甚至,他还想要抢走自己的猎物。好在岑微生打算插一脚时,余烬率先打了上去,他的怒气这才平复一些。结果现在,余烬居然想要瞒着自己。沈常安并不是什么好人,即使他表面看起来人畜无害。岑微生对他的恶意并不是空穴来风,愿意被余烬欺凌且毫不反抗这么久,说不定也只是他的一步棋而已。至于沈常安这么做的原因,以后自然会暴露出来。岑微生目前最在意的,是余烬的逃避。察觉到他停下脚步,余烬也随之顿住。他疑惑地回头,表情有些急切:“干嘛不走啊,你在闹什么别扭呢?”“食堂吃饭都得靠抢的!你看别人都是歘歘起冲,再晚点我们这两只蜗牛连西北风都没得喝!”说着,他还着急地伸手想要拉岑微生走。“……”吃吃吃,男朋友吃醋都吃饱了。岑微生顺势攥住余烬的手腕,将他拉进自己怀中。或许是已经习惯了,相较于最初的抗拒,余烬这会还算乖。大拇指与食指在他的耳垂上轻轻揉捏,见余烬身子僵硬笔直地站在原地,岑微生心情莫名好了些。“你真的很不会撒谎。”一骗人,就开始不自然地揉自己耳垂。都被揉红了,好想咬下去。“焯!你是癫子哥吧?!”耳垂如岑微生所想,被他咬下含住。余烬浑身一激灵,条件反射地给了岑微生一勾拳。“嗯哼……”下巴传来极强的痛感,岑微生闷哼一声,却没有丝毫歉意:“这个惩罚是你应该得的。”见余烬脸色越来越差,岑微生眼珠微动,随后捂住下巴道:“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有事情瞒着我没关系,我也知道你应该有自己的隐私。”见余烬表情松了松,他接下去开口:“但你能不能也分一点眼神给我?上课你在看手机,跟沈常安聊天的时候看起来也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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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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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