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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觉到他的意图,岑微生将自己的奶油意面推到余烬面前。“吃吧,我不是很饿。昨晚我还买了很多食材,你想的话我明天有空可以做给你吃。”“不用了。”余烬头也不抬。“别以为今天的事情可以一笔勾销,就算你是有原因的,但这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心情,你……”等等!“昨晚买了食材?”余烬抬眸追问他:“你杀人的那天晚上?”“嗯,那晚刚好从超市出来。结果碰上了凶杀现场,手里的刀是买来削水果的。”他语气淡然:“我新学了好看的果切图案和摆盘,本来想今天给你个有仪式感的晚餐。”余烬恨铁不成钢地朝他耳朵大吼:“那你当时不解释!一定要去警局一日游才满意吗!”自己都准备好明天刀他,他差点就死翘翘了!这npc有时候也是真的很气人。“嘶……声音真响亮。”岑微生上半身后倾,离余烬远了些才接道:“都说了要给你惊喜,被发现了还叫惊喜吗?”理直气壮的。余烬无语地闭上眼,不想面对岑微生那张惹人心烦的蠢脸:“那你的惊喜今天成功完成了?”“没有啊,你不是知道吗。”“……”余烬真的很想骂人,他起身给岑微生侧边脑袋来了一巴掌:“傻der,把我桌子上的餐盘洗干净。”“收拾完就赶紧走,我明天还有重要的事情。你要是再惹我,我绝对把你大卸八块!”明天他得试探一下沈常安,岑微生的话可能不完全真。但沈常安也并不是没有嫌疑,一直在那挑拨离间煽风点火的。烦人。看着空荡荡的餐盘,岑微生嘴角轻轻勾起。他弯起眼朝余烬点头,声音低沉好听:“遵命,晚安。”“嗯嗯嗯……”余烬说不来晚安,便敷衍地应了几声。砰——房门被人关上,岑微生这才站起身将那些餐盘餐具收拾进袋子里,随后一齐丢进自家厨房的垃圾桶里。收拾什么?又不是没有钱买。岑微生回到房间,之前被余烬搞得乱七八糟的地方已经被他收拾干净。躺在床上,他从一旁的枕头套里抽出一张照片。唯一一张没有被余烬剪碎销毁的照片,正是前几天他昏迷后,岑微生偷偷拍的。照片中余烬神情放松闭着双眼昏睡,而岑微生则将唇瓣贴在余烬的下唇,另外一只手探进了衣服里面。他再次欣赏完自己的杰作,满足地喟叹一声,随后将带有自己气息的照片贴在唇上。正好与余烬的脸叠在一起。喉结滚动着,藏在被子中的手一紧,他闷哼后低笑:“哈……余烬……好喜欢,好喜欢你。穿衣服的喜欢,不穿衣服的更喜欢……”新的监控,应该也安不成了吧?毕竟快要结束了。别想打扰我们隔天上午,余烬还没有等到放学,沈常安就主动找上了他。起因是沈常安见岑微生跟保姆似的,对余烬嘘寒问暖。又是带早餐又是用手扇风,实在耐不住性子继续沉默。于是他趁着课间休息的时间,踱步到余烬的课桌旁站定。沈常安的笑意不及眼底,在岑微生的阴翳目光下轻启薄唇:“岑同学,恭喜你被放出来。”这群警官真是没用。岑微生轻飘飘地瞥了他一眼,没有多说什么,全身只有对他深深的敌意。沈常安倒是习惯了他这么对待自己,摊摊手后他又转头望向余烬,语气中透出羡慕的意味。“你们两个人的感情真好,吵吵闹闹的就是没有分手,真是让我好羡慕啊……”意味不明哈兄弟。余烬翘着二郎腿,后靠在椅背上。精致的脸庞上神情自若,灰色眼眸倒映出沈常安此时的模样。“你干嘛,别以为昨晚跟你一起走了一段路,你就是可以随意跟我讲话的关系了。”“我告诉你,你还没有那个资格。”沈常安指尖用力戳着掌心,拳头越攥越紧,但面上却依旧温和:“也是,毕竟余烬同学哪天没有欺负我都算是我的荣幸了。”几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认真来说的话,应该是沈常安挑起话题,余烬怼几句。被忽略的岑微生受不了,便也插了几句话。这么不尴不尬地聊了一会,沈常安在最后一节课上课前俯下身在余烬的耳边说了一句:“余烬同学,我之前对你的邀请还作数。”“希望你今天能够抽出时间,来我宿舍做客。”似乎是怕这短短几句话不会挑起余烬的兴趣,他又接着开口:“有关于岑同学的。”“好啊。”余烬答应的很快,甚至是在沈常安最后半句话还没说完时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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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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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