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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累死累活打架,他倒好,站着吃瓜还有项目金分。”见他神情不善,反应过来的岑微生率先开口解释:“事先声明我没有白嫖,因为担心你便跟过来看看,正好就碰到你把杀手杀死了。”余烬侧靠在墙上,无语地看向他:“那你知道沈常安有问题,为什么不早动手。”“前几天在准备纪念日,这几天……”岑微生瞄他一眼,似乎也觉得这个理由很难让人接受:“在思考怎么把你带出小副本。”末了,他又解释:“我以为你是npc。”余烬闭眼:巧了兄弟,我也是。平复了心情,他勉强接受这个大乌龙事件。在前往地下室的路上,余烬好奇地询问岑微生。“这里的游客除去被抓进来没有原本记忆的平民贵族,就只有疯人院的人了。我之前怎么没有见过你?”“我前不久才刚进疯人院,你不清楚也正常。”说罢,他做了个详细的自我解释:“我叫岑微生,身份是王子,目前是院内前八的管理者。”余烬迅速转过头盯他。岑微生站得笔直,如青松一般。郎艳独绝的一张脸庞上,黑眸清冷泛着凉意。见余烬看了过来,他优雅地俯下身,行了个标准的贵族礼仪。太对味了,这浑身上下散发的矜贵感,绝对是那个惹人讨厌的上城区三王子。但是……说好的傻白甜主控呢!那个蠢到极致,转悠在亲自去砰!男人随手拿起桌上的陶瓷摆件,朝站在对面的智者砸去。见它逼近,智者闭上双眼却也不敢挪动分毫。好在这只是男人的故意恐吓,陶瓷摆件在距离他脸庞几厘米的地方被砸碎,落到了铺满地毯的地面上。男人语气隐藏着怒气,往日不管发生多严重的事情,都没有半分情绪波动的他罕见地皱起眉头。“你不是跟我保证这次一定会杀了余烬吗?”智者低垂下头,心中把余烬骂了千万遍,真是该死的难缠又难杀:“对……对不起老大,是我们没本事。”男人托着腮,阴沉的目光落在他脸上:“说了让你找个能力强的人,你找了个这么脆皮的。是脑子不够用吗?要不然我给你开个颅。”智者觉得自己真冤枉,明明从旦黎口中听说时。余烬就是个连等级都不清楚的新人,更别提有什么能力。结果这次一个人就把s级的沈常安干死了,这他从哪里说理去?要是真跟老大解释,他也只会说技不如人就别狡辩。而且真开颅还了得?想起组织里那个被老大开颅的噬魂尸。脑浆都没了,成了个只会战斗的机器,他可不想这样。“老大我错了,我这次回去就进惩罚室!”智者面色凝重地弯腰对男人鞠了一躬:“余烬那边……”男人转动着指尖的钢笔,漫不经心地开口:“嗯。关注余烬下一个项目,我亲自去。”“好的老大,那我就先走了。”智者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间牢房,但尽管再小心,还是没忍住在心中腹诽:幸好老大不能直接知晓我预知到的事情,要是告诉他余烬不仅死不成,还比他活得更久,那老大岂不是要把怒气撒到我的身上?“等等。”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他掀开眼皮看着僵硬转过头来的智者:“你跟我一起,我倒要看看他是怎么个死不成法。”*“余烬,你怎么不理我了?”岑微生走到哪边余烬就转向另外一头,他满脸疑惑,随即伸手拉住了余烬的袖子。余烬轻啧一声,转头白他一眼:“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见岑微生还纠结于自己不搭理他这件事,余烬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口。他总不能说‘上辈子我跟你有个恩怨,一见到你就想揍你泄愤’这种话吧?于是他飞快转移话题:“项目都通关了,不是应该尽快前往下一个项目吗?你还要往地下室跑做什么。”余烬杀了沈常安后,原本是朝着离开项目的大门走去。但意外遇上的岑微生对他说自己还要去趟别墅地下室,余烬好奇心作祟,便也跟上了。现在都快抵达地下室最深处,他才想起来询问岑微生原因。[你这种人就很容易被陌生人拐走。]“095你真厉害,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被拐过很多次的?”[啊?]095就随便一说,余烬小时候被拐的事情关于他的资料中还真没有提及。“一部分是觉得我长得好看,有利用价值。剩下的就是因为我家有钱,想发一笔横财……嗐,有时候太过完美也是一种罪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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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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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