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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烬找到空着的一处橱柜角落,双手一撑就坐了上去。背部靠着柜壁,他抱起双腿跟朵蘑菇似的垂头。“守株待兔呗,依照贪婪那个性子。要是发现还有人没成为他的娃娃,他自己也会找过来的。”很有道理,而且很省体力。但这个橱柜已经塞满了昏迷的游客娃娃们,最后一个空位也被余烬占去,盛时意才不想坐在那满是脏污的地上。他回头看了看塔纳利西,见他依旧飘浮在空中,盛时意窃窃私语道:“你累吗?要不然我们去其他娃屋?”有塔纳利西在身旁,自己这个a级小喽啰,应该不至于丧命吧?至于余烬,他可是把s级的沈常安都杀死了。自保自然不在话下。但塔纳利西根本不可能同意,他飘到余烬所在的橱柜边,淡淡拒绝盛时意:“我不累,我要跟在余烬身边。”就在盛时意打算认命坐在地上时,身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我知道贪婪在哪里。”他饱含热泪,激动地转过身去:“岑微生!你们两个到底跑到哪里去了,现在出现简直就是我的救世主!”他下意识认为方尘月也在岑微生的身旁,转眸时却什么也没看见:“呃,方尘月呢?”“不清楚呢,我们也走散了。”听见他们的对话,余烬也睁开了双眼。唇红齿白的精致青年乖巧缩在角落,看起来真的跟精心制作的娃娃一样。岑微生与他对视良久,眼底烧着怎么也熄灭不了的火焰。他几步走到橱柜边,抬头朝余烬看去,嗓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快。跟往常有点不太一样。心好累“你跳下来吧,我会接住你的。”岑微生张开双臂,站在那时浑身透着清冷绝尘的气质。“哈哈~”余烬看着他的样子,突然轻笑几声。像是开得正盛的罂粟花,糜丽妖艳。岑微生怔住,目光落在余烬身上怎么也移不开。片刻后,眸中弥漫着强烈的占有欲。我的……余烬挪动到边缘,在岑微生还没缓神时从橱柜最高处落下:“一定要接住我哦,亲爱的……”他刻意没有说后半句话,好像真的在喊自己‘亲爱的’一样。心脏剧烈跳动,浓重的满足感蔓延全身。岑微生双手朝前伸了伸,幻想着余烬这个完美的娃娃被自己紧紧抱住,甚至以后还能日日夜夜陪伴在自己身侧。哧——幻想的场景破灭,岑微生在接住余烬的前一刻被他踹了一脚,落至地面后顺势踩在胸口处。还没来得及反抗,余烬手中的乾坤剑便插进他体内。他不可置信地看向余烬,眼中的火焰愈演愈烈:“我是岑微生啊,你为什么要杀我?”余烬将剑推得更深,凑近岑微生时,身上的香气萦绕在周围:“亲爱的贪婪,你是我见过不知道第几个演技拙劣的人了。”他也是被锻炼出来的,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遇见的人一个比一个爱演。贪婪嗅着鼻尖的香气,连身上的疼痛感都减轻不少。他好想再得到更多,关于余烬的一切他都想要。“余烬哥哥,我好疼啊……”贪婪已经卸去伪装,恢复了自己原本的模样。男孩的脸颊略有些肉,大大的眼睛中闪着泪光,看起来格外可怜。不过可惜,余烬不吃这一套。他嘴角噙着温柔的笑,将双剑拔出后又再次戳了进去,简直是反复鞭尸:“乖啊别哭,哥哥让你快快去死好不好?”“余烬哥哥什么时候发现的?我从来没有被别人识破过。岑微生的样貌、气质、语气我都模仿得一模一样。”他看着余烬,从始至终都没有移开目光。见他脸色逐渐惨白,余烬漫不经心地开口:“小弟弟,你从刚出现就暴露了。岑微生很有个性,那就是从来不对不熟的人笑。”“尤其是现在丑丑的盛时意。”盛时意:够了,为我花生!“就凭这个?”贪婪瞪大眼睛,不愿接受自己败在这点上。明明听智者说,岑微生才见余烬第二次,就朝他笑了!“嗯……”见他备受打击的模样,余烬大发善心道:“还有一个吧,你身上没有岑微生的气味。”或许是因为之前在沉浸式剧本杀中跟岑微生相处时间较久,余烬甚至记住了他身上的香气,也是很神奇。贪婪不满地追问:“岑微生是什么气味?”“就是很清爽的味道啊,柠檬加绿茶加……嗯,怎么好像有点洗洁精那感觉。总之,就是挺香的。”好笼统的说法。意识逐渐模糊,临死前,贪婪紧紧抱住余烬的上半身。他任由乾坤剑捅穿身体,一个劲闻着余烬身上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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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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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