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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见到活人了说到底懒惰也不过是个a级变异种,而那些汲取了他精神力的打手藤蔓们,自然不是余烬他们四人的对手。死神的镰刀萦绕着黑色毒气,被它砍断的那些藤蔓们根本不能重新生长。而其他的,也早已经在宛如回旋镖一直不停歇的乾坤剑中败下阵。原先那棵茂盛的大树,俨然换了个模样。头顶光秃秃的,仅有包裹着懒惰的那几根树枝还留有几片叶子。“痛,太痛了。”余烬看着眼前的树干,突然拧着眉头开口。盛时意直觉得莫名其妙,好奇地询问他:“你在痛个什么劲,被砍的又不是你。而且你之前受伤,我也没见你喊过疼。”“nonono,我只是在为以后的你们担忧。”余烬竖起一根手指,在盛时意的眼前左右摆动:“看见这棵树,我就想象到你们老了之后秃顶的样子。”“……”好恶毒的话,盛时意咬牙:“什么叫‘我们’啊?那你呢!”余烬慵懒地伸了个腰,眼皮耷拉着好像很困的样子:“因为我不会啊,我是被上天眷顾的完美男人。”唇瓣合上,无语地抿成一条直线。盛时意看着余烬那张夺人心魄的脸蛋,反驳的话在嘴边却又说不出。余烬这句话,好像确实没毛病。忽然间,方尘月开口:“你们快看,懒惰不见了。”或许是趁着他们的目光都放在余烬身上,不知道何时醒过来的懒惰偷偷溜了出去。嵌入身体的树枝还留在原位,上面残留着一丝血肉和衣服碎片。至于懒惰躺着的地方,当然只剩下空壳。“救命啊,这让我们去哪里找他。不是很懒吗?怎么还会自己跑出去的。”盛时意低声碎碎念:“不敢睁开眼睛,希望是我的幻觉~”“别唱,难听死了。况且人家是懒惰,又不是死货。”余烬在他后背拍了一巴掌,接着朝外走去:“赶紧跟上,我的蠢弟弟。趁他还没跑远,说不定能尽快找到他。”看着他们三人的背影,盛时意连忙小跑几步:“敲,塔纳利西就算了,方尘月你是什么时候走到余烬身边的?”方尘月看他一直挤自己,立刻猜到盛时意要站余烬身边。他一下子较上劲了,不经意地绊了盛时意一脚。“哎哟我去!”好在余烬反应迅速,单手揽住盛时意的腰,等他站稳才松开。青年眸光潋滟,如同日光照射下波光粼粼的湖面。漂亮的眼睛往上勾起,透着淡淡痞气。他抬手戳了戳盛时意的额头,笑容促狭:“盛时意啊盛时意,你说没我可怎么办才好。走路都走不稳,你还是小孩吗。”盛时意那叫一个有苦说不出,自己走得好好的,这一路上也没有什么小石头之类的障碍物。不应该会平地摔……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道精光,他迅速扭头看向自己身边的人:“方尘月,是不是你!”“啊?”方尘月眨着那双无辜大眼睛,在盛时意的追问下,整个人略有些害怕地朝余烬贴去:“我没有啊……”余烬怜惜地揉揉方尘月脑袋,转而冲盛时意开口:“哎呀,不小心摔就摔了嘛,冤枉人家可就是你的不对了。”盛时意抵着下巴,开始反思自己:难道是我感觉错了?真倒霉啊天。懒惰的地盘就是一大片永无止境的森林,余烬已经走累了。他手撑在树干上,看着一眼望不到边的地方吐槽。“累死老子了,踏马的智障懒惰。自己不用走路,在这里可劲祸祸别人。别让我逮到你,不然我……靠!”十分突然的,一个巨大黑洞将几人吸至下面一层。好在有塔纳利西抱着,余烬这会没有直接摔在地上。“都说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三次,我已经第三次了,真是阴险的黑洞。”塔纳利西附和他:“对,阴险。”“确实阴险!”很显然盛时意没有余烬那么好过,他趴在地面,身上还踩了个方尘月:“起开,我快被你踩死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故意的。虽然盛时意是他绊倒的,但见盛时意被余烬扶住,方尘月还是很不开心。他又踩了一脚,才下来走到余烬的身边。“所以说。”盛时意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转头看着周围的场景。“懒惰是直接离开他所在的地盘,就因为被吵醒,但又懒得跟我们耗?”不得不说,盛时意真相了。懒惰此时正躺在最后一层,自己老大的眼皮子底下睡大觉。“好热啊。”方尘月手作扇子,拼命给余烬扇风:“余烬你感受到风了吗?如果还热的话跟我说,我再快一点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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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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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