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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什么事了!”男人条件反射的朝着他的方向狂奔!人一走,简秋白立马踉跄起身往前跑:“好机会。”“你们不仁别怪我不义,跟听雪阁斗去吧,正好替我拖一会!”简秋白脸上露出一丝得逞的笑,他是被宁时渡关了五年,但脑子可清醒的很。在现代世界中,他可是在养父母家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活了十几年,这点挫折对他来说洒洒水。正当他以为自己就要逃出生天的时候,突然一阵风袭来,一只大手拽住简秋白的衣领。“!”简秋白猛地往后摔去。“臭小子,你到底是何居心!”男人愤怒的说道。“你,你不是去救你的伙伴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你害得我的弟兄被抓走了!”“纯心的吧你,那可是听雪阁!”男人拎小鸡仔似的拽着他:“别以为你跑得了!等我把你带回去见帮主,要你给我兄弟偿命!”‘砰——’男人推开木门,把手里的人一把扔进去。“弟兄们,我抓到个富贵公子!他还害得小十被抓了!”简秋白噗通一声摔倒在地,他立马抬起头查看周围环境。屋子里有十几位穿着破烂的修士,他们一听到‘富贵’二字,立马都围了上来。简秋白身上的金银珠宝,连带着狐裘都被扒了下来。“这一定能卖个好价钱!”“足够咱们去白鹤观了!”难道你是某位大能的情儿??“你们干什么呢?”一道清朗的男音从人群后面响起。围着简秋白的人堆自动给男人让出一条路。“帮主,他身上的东西都很值钱!拿了之后直接杀人灭口就行了。”“是吗?”被称为帮主的男人在简秋白面前蹲了下来。简秋白紧张的喉结滚动,小心翼翼的看着他。帮主端详了他一会,平淡的表情缓缓变成疑惑,再逐渐变成恍然大悟:“你……”他突然猛地抓住简秋白的肩膀,激动道:“简秋白,我是沈七啊!”众人:“???”简秋白:“???”沈七抓着他的肩膀晃动,神情兴奋:“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简秋白眉头一皱,盯着他的脸思考片刻“沈七……是沈七吗?”沈七是原主的朋友,两人从小就认识,也算是竹马。但沈七是丐帮的少主,原主就只是普通乞丐。沈七一把抱住简秋白,笑道:“是我!这五年你去哪了?我找你都找不到。”沈七喝道:“快给我兄弟松绑!”“你们到底怎么办事的,怎么把我兄弟绑了?”众人立马七手八脚的给简秋白解绑,把属于他的东西全都还回去,跟献宝一样堆得高高的。“这……我们不认识简公子,这一切都是一个误会啊!”“对不起简公子!”简秋白摆摆手,松了一口气:“算了,我没事。”沈七欲言又止,叹息道:“若不是我当年非要跟你打赌谁能先偷到酒楼的酒,你也不会消失五年了。”“我一直愧疚的很,我还以为是我害死了你……”简秋白:“没那么严重,我只是被抓去做了几年奴隶,今天找了个机会跑了。”“好端端的怎么被抓了呢?”沈七抓住他的肩膀上下打量,“当时咱俩偷遍京城大街小巷也没失过手啊。”“那主家是个修士,抓我个小毛贼还不简单?”“嘿嘿,回来就好,丐帮二把手的位子一直给你留着!”沈七喜滋滋的揽住他,“而且我这个丐帮帮主养你还是没问题的。”“就当是为了当年的事情补偿你。”简秋白有种落泪的冲动,感动的一塌糊涂:“见到你实在是太好了。”“不过我们此次要先去一个地方,你要不要来?”沈七递给他一碗水。“去哪?”简秋白接过抿了一口。沈七神秘的说道:“中原的白鹤城会举行修仙界五十年一次的座谈大会,这次我是带着丐帮的兄弟们去参加座谈会的。”简秋白点点头,宁时渡原本也是要带他去的。沈七看他反应平平,没有任何惊喜意外的表情,有心炫耀地补充道:“那可是修仙界的座谈大会,能有资格参加的,可都是三界翘楚。”“我知道啊。”“不是,你不惊讶吗?”沈七忍不住凑到他面前比划起来:“以前在街边跟你一起乞讨的人居然是修仙界的翘楚,而且我们这一屋子人可都是修士!”“有天赋能筑基的,也是百里挑一!”“知道了知道了。”简秋白笑着推开他。沈七笑骂:“没劲,当五年奴隶把性子都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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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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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