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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秋白强颜欢笑:“我自然是相信道友的实力。”此时夕阳西下,街边不少摊贩都亮起了灯笼,两人并肩走在人群中。简秋白东张西望,这集市对他来说倒算是新鲜,毕竟自己能够出门的机会不多。“你饿不饿啊?要不咱们先去吃点东西,或者让人送到客栈去。”何玖烟说道。“好啊,一天都没吃饭,是有点饿了。”简秋白乱晃的目光忽然扫过一处街边药堂。药堂前,一个大着肚子的男人哭哭啼啼的牵着另一个男人的手。“你怎么能这样,当初是你要我吃孕子丹,现在又……”“我后悔了不行?家里不会同意我娶一个男人,我给你买了单堕胎药,回去你自己煮了吃。”“你个负心汉!你当初让我吃孕子丹的时候可曾想过我是个男人!”话说到最后,两人竟当街相互拉扯起来,引得不少人围观。何玖烟忍不住唏嘘:“男人生育,十有九死,想来当初也是真心相爱过的。”“但不乏一些权贵就喜欢这么折腾人,我也见过不少了。”“……”简秋白幻痛似的捂住肚子,他收回目光低下头跟在何玖烟身旁。太恐怖了,男人怀孕这个想法和行为放在二十一世纪都是相当炸裂。虽然他在宁时渡面前已经没有丝毫尊严,但这点底线就是他岌岌可危的‘尊严’。简秋白还没走几步就突然被神色匆匆的路人带的往前趔趄。“诶不好意思啊道友,见谅见谅。”男人敷衍的道歉,就又匆匆的往前挤。“诶。”简秋白抓住他肩膀,问道:“前面是怎么了,怎么那么多人?”那人回答道:“说是有邪修入侵白鹤道场,有个凡人被掏心而亡。”“这可相当于是在太岁头上动土,所以现在大家都想去一探究竟呢。”“这么邪门?”何玖烟兴致勃勃的拉着简秋白一起往前挤,“胆子这么大,我们也去看看。”何玖烟拉了一下没拉动,回过头来:“怎么啦?”简秋白面色苍白,讪讪道:“说出来也不怕公子笑,只是这里的人有点多,我怕有人认识我。”且不说宁时渡还在大张旗鼓的找自己,万一自己被人认出来了怎么办?简秋白脑海中控制不住的想起方才那大着肚子的男人,万一宁时渡那变态真的抓自己回去吃孕子丹……简秋白低下头倒吸一口凉气“噗,怕被人认出来啊,我还以为是什么呢,没事,本公子自有妙计。”何玖烟大手一挥,几缕薄烟腾起。‘砰’的一声,简秋白立马换了张脸。“放心,本公子在换脸这方面的造诣……”何玖烟看着大变样的简秋白,忍不住嘴角抽搐,憋笑道:“全修仙界我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简秋白摸了摸自己的脸,心里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现下也顾不得太多:“多谢公子,那咱们走吧。”两人原本还要费劲挤进人群,但自从简秋白换了张脸,周围的人看见他像见了鬼一样纷纷避让。简秋白心说这得给我换了张什么惊世骇俗的脸?别人换脸都讲究普通,是扔在人群里一眼都找不到才好。难不成轮到自己就是丑的出奇,扔在人群里都扎眼?那不也很引人注目么!简秋白看向何玖烟,何玖烟一展扇子抵住半边脸,肩膀颤抖,弯成月牙状的眼睛都快眯不见了。简秋白合理怀疑对方是在报复自己没有告诉他皮肤变好的秘诀。两人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人群最前方,只见数十道符咒呈圆形贴在地上,中央躺着一位身着白衣的男人,他的面色比雪还要苍白几分。人群中有人说道:“为什么会有邪修出现,不是在前不久被围剿的差不多了吗?怎么又突然冒出来了?”“这谁知道啊,早说了凡人不要想着来这里找机缘分一杯羹,万一有点什么意外就等着当炮灰吧。”“那话也不能这么说……”“诶你看。”何玖烟示意简秋白去看地上那人的脸。“怎么了?”“那人的脸其实也挺好看的,难不成邪修是专挑好看的下手?”“……”简秋白思考道:“话说凡人身上似乎没什么价值吧,为什么邪修还要对凡人动手。”旁边立即有人搭话:“怎么会没有价值,之前我就见过有人渡雷劫往凡人堆里躲,结果劈死一大堆人,就是没伤着他自个儿。”“没错,这事儿我也记得,好像还上了三界通告墙呢……”何玖烟用手肘捅他,低声道:“不过那个凡人的骨髓被抽光了,不知道是用作什么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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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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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