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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宗简秋白的脑袋先是感到了一阵钝痛,像被铅球从额头狠狠砸到后脑,沉重的抬不起眼。他倒回地上酝酿了一会,一鼓作气撑起半个身子,狠狠晃了晃脑袋,朦胧的视线逐渐变得清晰起来。简秋白迷茫的环顾四周。一朵朵粉红色绒球铺满大地,头上是看不到顶的参天大树。“回来了,摔哪去了这是……?”如果按照陈乔的话来说,自己有可能是掉进了三界的某一处地方。“哎,还以为穿越回去了,没想到是幸运值的额外剧情体验”“那意思是不是说,刷满了幸运值,就能体验完整剧情?彻底回到现代世界。”简秋白倒霉惯了,两个世界照样不好过,所以心里的落差感并不大。他只是伤心了一小会就重新整理好情绪。既然能靠着幸运值回去,那就不算太完蛋。起码还有出路不是吗?只是不知道下次回去,自己又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但不管怎么样,自己也一定会全力以赴,最起码那是个物理意义上,人人平等的世界!而且还有唯一的亲人在等着自己。简秋白扶着树根站起来,除了瘸着没好的脚以外,身体一切如常。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都没事,他当然不觉得自己有这个能力。简秋白不由自主地看向手腕上的镯子。那抹青苍色变得鲜艳无比,在微弱的光线下更显得熠熠生辉。简秋白心情复杂,要说有什么东西保护了自己,那答案就在眼前。他原以为这镯子只是起到一个监视或定位的作用,没想到还有隐藏技能。简秋白晃晃手腕:“原来是你保护了我吗,那我算是你主人了吗?”镯子忽明忽暗,似乎是在回应他的话。“那跟你商量个事,上次在集市里你暴露我的事情可以一笔勾销。从现在开始,你能不能别老跟宁时渡打小报告?”“毕竟你是跟着我混的,你老跟宁时渡沆瀣一气怎么行呢?”镯子的颜色开始频繁的闪烁,像是在犹豫。简秋白知道镯子肯定能听懂,因为宁时渡给他的绝对是好东西。但也没指望镯子能立马弃暗投明,他拉起衣袖盖住镯子,一瘸一拐的往森林外围走去。前方树林忽然传来一道少女的高声呼唤:“那人就在泥潭里!我亲眼看见了!”“我的合欢玉佩感受到了!说不定是年少走丢的少宗主!”“……”简秋白左顾右盼,这周围确实只有自己一个人。等等,什么合欢宗,什么少宗主?什么时候还有这一茬?!刚在现实世界经历完的简秋白,又被当头一棒。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简秋白又走不快,急的他差点四肢着地阴暗爬行。“大师姐你看!他醒了!”少女惊呼道。简秋白猛的回过头。只见两位身着火红色衣袍的少女瞪着双眼打量着他。兰悦紧紧抓住她的手,轻声道:“小师妹,你确定是吗?”“真的是真的!”兰穗拿起挂在腰间的合欢花玉佩,“师姐你看,玉佩亮了!”“这是老宗主留下来的,绝对不会错!”“……”简秋白听不见他们在小声嘀咕什么,走又不知道往哪里走,只好硬着头皮道:“请问,两位姑娘是否知晓这里是何处?”兰悦谨慎答道:“这里是合欢宗的地界。”简秋白点点头,指着遍地开满的花:“那这就是合欢花么?”“是的。”兰悦细细打量着他:“敢问公子姓甚名谁?来自何处?又为何会在我合欢宗的地界?”“简秋白,上京城人,我是从白鹤观不小心摔下来的,没有冒犯合欢宗的意思……”兰穗抓着师姐的手晃了晃,小声问道:“怎么样?对得上吗?”兰悦面色沉重,她摇摇头:“对不上,但也可能因为少宗主年少走失,所以改名换姓了也不一定……”“但总之,玉佩的感应定然不会出错。”“那我们是不是应该……”看着他们窃窃私语的模样,简秋白忍不住紧张起来。这到底是在合计什么呢?话说合欢宗难道在各种修仙小说中不都是大宗门么?为什么这里的合欢宗会卑微藏在三界裂缝中,难不成是被排挤了?简秋白试探道:“那个……”“请问,怎么才能走出去呢?修仙界在白鹤观召开座谈会,我想我得回去了。”两姐妹闻言立马回过头,看向简秋白的眼神都发着精光。兰悦微微欠身:“公子若是想走出裂缝可得花上好些时日,不如来我们合欢宗坐一坐,再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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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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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