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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花瓣的围剿中像个陀螺一样被抽来抽去,留下点淤青再正常不过,最起码没有缺胳膊少腿。“我真没事啊,这看着吓人而已。”简秋白为了证实自己真没事,当着他的面上手按了按淤青。沈七连忙抓住他的手,无奈道:“行了行了,知道你厉害,一会我给你上点药。”“行吧。”简秋白重新把袖子放下来。此时,外面突然闹哄起来,只见丁寻被吵吵嚷嚷地簇拥着走进宅邸。丁寻站在门口负手而立,彷佛找回了某种自信,他耀武扬威的扫了一眼沈七,随后色眯眯的看向简秋白,露出了个志在必得的表情:“是谁!找小爷?”把简公子送给在下如何?霍云昭眉头微蹙,一脸疑惑的看着丁寻。有人提醒道:“丁师兄,是霍前辈让我们找你。”丁寻虎躯一震:“……”他预感大事不妙,他夹着尾巴连滚带爬,屈膝弯腰地来到霍云昭面前。“霍师兄,您找我有什么事啊?我一定知无不言……”丁寻苍蝇搓手,谄媚道。霍云昭懒得计较:“噢,听说你们银鱼堂养了一只金发嗜狼?”“是是是。”霍云昭举起手中的金色毛发:“你看看。”丁寻凑近眯着眼仔细辨认,又低头闻了闻:“没错,确实是金狼的毛发和气息。”“那最近银鱼堂有没有往外出借或者买卖过金狼?”丁寻眼神变了变,谨慎问道:“为何会问这个,难道老帮主的死和金狼有关系?”霍云昭点点头:“嗯,老帮主身上的伤口都是金狼造成的,能驯服金狼的修士可不多。”“你有没有什么线索?”丁寻无声地‘哦’了一声,意味深长地看向沈七:“原来是这样啊。”“修仙界中,谁豢养,驯服过金狼,我也确实略知一二。”沈七心中总有一股不好的预感,连带着简秋白都变得不安起来。“但是——”丁寻指向简秋白:“不知道沈帮主愿不愿意割爱,将这位师弟让给我。”“就当是作为交换,我保证把知道的全盘托出,毕竟想要得到金狼的消息,可不便宜哦。”简秋白嘴角咧了咧,皮笑肉不笑的看向他。沈七眉头紧皱,挡在简秋白面前:“这位道友,若是能破案,万流卷轴内的分卷随便你挑。”丁寻挑眉,戏谑道:“我银鱼堂就缺他这么个俊俏的小师弟。而且,万流卷轴我不感兴趣怎么办啊,沈帮主。”“况且眼下丐帮不及当年盛况,这俊俏的小师弟跟着你也是吃苦,不如来我们银鱼堂享福。”丁寻转头看向霍云昭,想让他给自己撑腰:“您说是吧霍前辈,一个低阶的修士换消息,划算得很!”“……”霍云昭眼观鼻鼻观心,哼着一首不知名的曲儿就转过身去,好像事不关己。“霍前辈?”“……”现场鸦雀无声。丁寻嗅到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他迷茫的左顾右盼。简秋白怜悯的看着丁寻,你说你非这个时候撞上来干什么?要是一会宁时渡把你打成人民碎片,我可拦不动。显然霍云昭也是这么想的。懂的人已经准备看戏了,不懂的还在疯狂作死。丁寻瞧着没人搭理自己,他先是蔫了蔫,复而又气焰大涨。这不就说明,在场没人敢拦着他!“简公子,你瞧在场的人,谁会拦着我?”丁寻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张开双手:“过来吧?我不想众目睽睽之下对你动手。”这下轮到简秋白疑惑了,他越过丁寻看向宁时渡。而宁时渡的注意力不在他身上,反而望着某一点出神,又像是在极力忍耐着什么。简秋白:“……”不是大哥,你在干什么?有人要拐卖我没看见吗!但话说从宁时渡来到这座宅邸时,状态就变得有些奇怪。又或者说,是从他看出来自己此行目的是来找沈七之后,脸色就变得很难看。……难道是吃醋了?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又被简秋白惊恐的按下去。怎么可能呢!他对自己从来都是对待最喜欢的玩具。简秋白狠狠的唾弃了自己,以为宁时渡对自己好点就是在谈恋爱了吗?空气寂静数秒,丁寻再次感到了被无视的尴尬,他愤怒的伸出手直往简秋白抓去!所有人都没料到他会突然出手,即使沈七已经看清了丁寻手臂的轨迹,但还是没来得及阻止。凌厉的掌风带起一阵气流,简秋白条件反射的闭上眼。“够了。”‘哗——’随着冰冷低沉嗓音响起,一道灵力像长鞭一样扫向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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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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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