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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这么些年,他到底在干什么啊……沈七陷入了深深的自责,无力的垂下头:“对不起,如果我再强大一点的话,或许就能让你彻底脱离宁时渡的掌控了。”“我怎么可能怪你。”简秋白有点感动,不愧是从小长大的好兄弟啊。好哥们,这人能处。“不说这些了,我今天晚上就打算去西边的旅馆待着等他找上门来。”简秋白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心意已决:“如果你不放心的话,你可以去我隔壁一起等。”沈七攥紧拳头:“好。”“叩叩---”“沈帮主!”“什么事?”“大家都不愿意回去休息,说时一定要等何道友出现,但咱们这间宅邸的客房不够了。”沈七:“周边还有客栈的话就先请大家先安置下来。”“晓得了,那帮主需要把晚膳吩咐下去吗?”沈七看了眼窗外:“晚膳,现在?”“对,宁阁主和那几位大人走了,说是要去醉仙楼用晚膳。”“那就把晚膳吩咐下去吧。”沈七回过头,简秋白捏着茶杯,不知在想些什么。“你没事吧?”“我?”简秋白耸了耸肩,“我能有什么事?你看我就说吧,人家很快就要把我赶出去了,到时候你可得收留我啊。”沈七掩下心疼的目光,笑道:“当然了,那兄弟还能少得了你吗?”“我记得你喝不了酒。”沈七举起茶杯:“那咱们就以茶代酒,提前祝贺你脱离苦海。”简秋白举起茶杯跟他碰了一下,“也提前祝贺找到杀害老帮主的凶手!”“干杯!”简秋白将茶水一饮而尽,茶香抚平心中那点‘郁闷’和‘不安’。他放下茶杯,当即决定:“既如此,我现在就动身前去西边的平安客栈。”“若是在这里待着,恐怕那人是不会冒险出现的。”沈七看着他踌躇满志的模样,心中似乎又找回了一点当初年少时的激情。以前他们也是这样,简秋白出主意,两人一起执行,‘称霸’上京城从不失手。“好,那路上你再买点吃的吧。”沈七拿出自己的荷包递给他,“别饿着自己。”简秋白目光一亮,接过荷包:“行,定不辱使命!”【幸运值+1】【当前幸运值19】……醉仙楼,窗边雅座。“宁阁主料事如神啊,派出去的人手这么久了没一个回来禀报的。”霍云昭在宁时渡身边坐下,自顾自斟茶:“白鹤镇就这么大,除非是何玖烟有意躲藏起来。”宁时渡若有若无的‘嗯’了一声。范主使:“其实说到底,沈七也不容易,连镇帮之宝都拿出来了,这东西可多少年没现世过了?”叶院长感慨:“我记得上一次出现是130年前……”“是个孝顺的孩子,但抛开万流卷轴不谈,光靠孝顺可不能驱使那么多修士帮他查案……”“……”霍云昭撞了撞宁时渡的肩膀,小声问道:“你怎么了到底,心不在焉的。”“跟简公子吵架了?”宁时渡睨他一眼,古怪的问:“为什么这么问?”“不然除了简公子,谁还有这个本事让咱们宁阁主一直闷闷不乐?若换做别的事,以你的性子早就雷厉风行的解决了。”“而现在这样……”霍云昭上下打量他一眼:“这可不像你。”宁时渡皱眉:“别自以为很了解我。”霍云昭也不跟他杠,选择闭嘴。宁时渡沉默了一下,又问道:“难道在你看来,简秋白对我很重要么?”霍云昭惊讶反问:“难道不重要?”这句反问理所当然到让宁时渡恍惚了一下。是,当然重要。连外人都看得出来很重要,他怎么可能不明白。莫名其妙的自尊心在作祟,偏偏宁时渡就是不想承认。原本只是一介玩物,到如今却变成了占据心中不少分量的存在,还会因为他的目光看向别人而吃醋?怎么想都觉得违和,简直有损自己的形象和威严,愧对父亲的教诲。“所以发生了什么,跟我说说呗。”霍云昭一看有戏,锲而不舍的八卦。“我好歹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说不定我能给你点参考意见呢。”“你?”宁时渡不屑道:“那当年在剑宗对一个问路的小师妹脸红的人,是谁?”“诶诶诶诶!”霍云昭紧急打断他,“话说!”“话说,额,那贼子可是针对凡人的!你就这么放心把简公子扔在沈七的府邸?”宁时渡:“那贼子应该没有疯到闯进修士的大本营只为杀一个凡人。”“话可别说太早,若是简公子主动自投罗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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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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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