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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走后,简秋白彻底陷入了头脑风暴。都说简然天生好命,可没想到命好成这样啊??就算走丢了,去到的都是皇室?!可真的有人愿意放弃荣华富贵,回去山野间修行吗?也不一定,说不定只是一个不受宠的皇子,说不准真的会回去……“皇室的人啊,看来不得不去一趟醉香楼了。”简秋白刚调理好心情,突然‘当啷’一声响,一只毛笔摔落在地,滚到简秋白的脚下。他弯腰捡起毛笔,抬头:“怎么了?”老板哆哆嗦嗦的拿着画像,满目震惊,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到底怎么了?画出玉皇大帝了?”简秋白走过去。老板指着画像,控制不住的大叫:“这,这可是当今圣上啊!”“什么?!”简秋白一把夺过画像,发现此人确实与下午见过的皇帝有相似之处!“什么情况啊……”简秋白不可置信。简然的命都富贵到当皇帝去了?!若真是如此,那一位皇帝怎么可能愿意回到山野间只当个宗主?简秋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对,这些平民怎么可能见过皇上,说不定只是有偏差呢!而且长得帅的人都难免会有相同的特质,比如高鼻梁和立体的五官,所以机缘巧合下才会相似!简秋白将画像匆匆收起放进乾坤袋,往醉香楼的方向狂奔而去。……“溪水两岸好呀么好风光~”“哥哥呀,你上畈下畈勤插秧~”唱曲的声音悠扬传来,醉香楼里灯火通明,红色的灯笼将整条街都渲染成玫粉色。简秋白站在醉香楼前,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按道理来说,有端王在,宁时渡他们应该会在最高层吃饭,我只要不往高层跑,应该就不会碰见他们。”简秋白刚踏进门,就被里面极其奢侈华丽的装潢震惊到了。这个装修和用心程度,难怪会成为麒麟国有名的销金窟。他还没走几步,就有姑娘主动挽住他的手臂。“公子好面生啊~是第一次来吧?”简秋白目光扫了一圈,还是没找到类似于‘掌柜’的角色。他低头问旁边的姑娘:“醉香楼的老板在哪?我有点事想找她。”姑娘拿着酒杯往他嘴边递:“哦?公子喝了这杯酒,奴家就勉为其难告诉你。”“不如这杯酒,就由在下请姑娘喝。”简秋白将一块金子塞到她的手里。姑娘低头一看,顿时喜笑颜开,“公子真大方!”“现在可以告诉我,老板在哪了吗?”姑娘指着最后面的门:“奴家方才瞧见老板在后厨指挥着什么,估计这会应该还在吧。”“因为今日来的贵客实在是太多了,王公贵族都有好些个呢,所以老板说要亲自盯着点呢。”“谢谢。”简秋白绕开她,立马转身往厨房走去。‘叩叩——’热火朝天的厨房内传出一道声音:“谁?”简秋白:“有事求见。”“进来吧。”简秋白推门进去,发现一位容貌上乘的女士正双手叉腰,吼道:“都别傻愣着了!外边的贵客已经在催菜了!”“今夜若是不把这些财神爷们伺候好了,你们也都别干了!”她噼里啪啦的一顿骂完,这才转身打量着简秋白。“您是?”简秋白拱手道:“贱名无足挂齿,听说老板这里消息灵通,我此番来特意是来向您打听一个人。”老板面露不悦:“公子,我这里是青楼,您可明白?找人的事情交给衙门,来我这算怎么回事。”简秋白将一块金元宝塞到对方手里:“老板别急,这件事只有您能帮我了。”老板摩挲着金元宝,眉梢一挑:“说吧,想要找谁啊。”简秋白做了个‘请’的动作:“借一步说话。”两人来到后门,关上门后,醉香楼的热闹喧哗全都被隔绝在内。简秋白拿出简然的两张不同时期的画像递给她:“你帮忙看看,这人是谁?”“或者您觉得,这两张照片是同一个人吗?”老板看了画像一会,云淡风轻的说道:“这不就是皇帝吗?”“你要是想找皇帝,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见到的。”简秋白觉得自己的心有点死了。完了。好消息,找到简然了。坏消息,简然是皇帝。不行,就算只有三分之一的灵力,那也总比没有好!“当然了,你若是想见到皇帝,也不是不行。”老板突然开口。简秋白眼眸一亮:“什么办法!”老板上下打量着他,最后盯着他的脸说道:“你帮我一件事,事成之后,我带你入宫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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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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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