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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秋白从眼底里慢慢浮现出笑意,嘴角勾起。“这么划算,那我同意了。”——正文完小番外晚饭过后,两人配合着收拾了残局。客厅的灯光调得很暗,巨大的落地窗将整座城市的夜景铺展在眼前。摩天大楼的霓虹在玻璃上投下斑斓的光影。简秋白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可乐,递给宁时渡一瓶。“这里的视野好开阔啊。”简秋白站在落地窗前,说道:“比那个被我烧掉的别墅好。”“喜欢那以后就在这里住着。”宁时渡把易拉罐拉开,再塞回他手里,拿过那一瓶还没开过的。简秋白低头喝了口汽水,说:“我下个星期要进组。”宁时渡点点头,没表态,过了一会又说:“今天在学校过的怎么样?”“还可以啊,老师讲课挺有趣的。”“那同学们呢?”“嗯?”简秋白疑惑的看他:“同学们怎么了?”“……”宁时渡曲线救国,很委婉的问:“交到新朋友了?”“当然交到了。”简秋白:“人都挺好的,没有看不起我是个旁听的。”听到简秋白这么说,宁时渡也不好开口再问了,否则显得他太小气,连交个朋友都要暗暗吃醋。两人站了一会。宁时渡突然绕到他面前,单膝缓缓跪下。简秋白的呼吸猛地一滞,看着他从丝绒盒子里取出一枚戒指。“你干什么啊,咱俩不是刚确认关系,你就着急要跟我结婚。”宁时渡抬头,认真的看着简秋白,甚至比在生意谈判桌上都认真:“我们认识了六年,我觉得不算急。相反,太晚了。”“我知道我以前很对不住你,但也怪我醒悟的太晚。”简秋白喉结滚动,眼眶泛红:“你也知道啊。”“你想跟我结婚,我总得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不明不白的,不合适吧?”宁时渡深呼一口气:“具体时间我也不清楚,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将你看得比命还要重要。”“如果非要一个具体时间,那我想,可能是见你的第一面,那时候我就对你感兴趣。”简秋白双手抱臂,垂眸看着他,故意找麻烦:“第一面?”“难道还要我帮你回忆回忆,第一面过后接下来的日子里,你都干了什么。”“……”“是,我记得。”宁时渡声音不大,却带着十足的坚定,每个字都像是在心底反复斟酌过千百遍。“我愿意赎罪,我用一辈子来忏悔我曾经犯下过的罪孽。”“所以。”宁时渡尾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你愿意……给我这个机会吗?”简秋白没生气,只是想逗逗他。以前的事情对他来说早就过去了,现在提起也只是想让宁时渡感到愧疚。这样才好巩固一下以后的家庭地位。但现在来看,家里最大的话语权已经由宁时渡双手奉上了。宁时渡喉结滚动,目光真挚而热烈,他再次鼓起勇气:“简秋白,嫁给我吧。”简秋白还没来得及点头,窗外突然炸开第一朵烟花,金色的光焰在夜空绽放,瞬间照亮两人交缠的目光。紧接着,更多烟花次第升起,在落地窗框出的夜景里绚烂成画。客厅只留了盏暖黄的灯,光晕恰好圈住窗边的两人。简秋白点点头,用口型无声地说:“我愿意。”听到答案,宁时渡才如释重负地笑起来,他将戒指套进对方无名指,起身稳稳抱住他。窗外的烟花还在继续,与万家灯火交相辉映。而宁时渡望着简秋白的眼神,比所有光亮都更坚定,更认真。他们在绚烂夺目的光彩中接吻,以往的恩恩怨怨全都随着落下的星光消散。迎接他们的是携手共进的美好未来。……宁时渡和简秋白领证了,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民政局的红本本在阳光下异常夺目。尤其是那烫金的“结婚证”这三个字。简秋白翻开本子,看着他们的照片,怎么看怎么满意:“真好看。”宁时渡牢牢牵住他的手:“嗯,你好看。”“以后就是合法的了。”简秋白笑道:“噢噢,那你叫声老公听一下。”宁时渡挑眉,很大方的说:“老公。”这将是简秋白最后悔挑衅宁时渡的一次。因为当天晚上,简秋白连‘老公’这两个字都喊不出来了。——完…………——关于(生zi)我一开始打算写,但是后来想想还是觉得不行。简秋白本质上就接受不了这个事情,没接触到宁时渡之前他就是纯直男,对男的没有想法,更别说给男的生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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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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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