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秋月白一开始被她拉得踉跄,但却依旧不服输,死命地往后退,企图去抱住橡树树干,挣扎了一番,眼看李槿就要劈他手刀,他身体一扭,终于抱住了树。他亲娘在后面要劈晕他,但是还好,橡树妈妈会保护他。他准备跟他妈玩秦王绕柱。没玩儿成。因为在身后七嘴八舌的混乱里,他听见了李槿崩溃的愤怒——“是因为江既皑吧?!”“你不过认识他三个月,哪里有爱?”人群一下子安静了。江既皑这个名字,曾经在这条街里,无人不知。秋月白也安静了。不止安静,他甚至有些恍惚。热气腐蚀得他有些站不稳,他突然想起来初到橡林街的时候。说实话,他从来都没住过这么破的地方。后来橡林街里的橡树和水泥路,夏天的闷热和带着湿气的风,变幻的光影和橘子味的烟,最终在他的脑海里汇成一个具体而鲜明的形象。是江既皑。是橡林街(第一天)这条街的尽头有一棵百年橡树,从前没人管过也长得枝繁叶茂,后来为了美化城市环境,人们就在道路两边也都撒下了橡树种子,棵棵疯长,长到现在,扭曲又茁壮。现在午饭刚过,整条街一个人影都看不见,但却热闹得很:烈日晒在水泥地上的爆裂声,万向轮滑过爆裂声的摩擦声,被摩擦声完全掩盖住的脚步声。还有群蝉刚出生因为新奇和本能发疯似的颤动,以及附近不知道哪家小店铺没关好的水龙头的哗哗流水响。秋月白拖着他花了十分钟收拾出来的行李箱深入橡林街。这些青年橡树还算茁壮,枝干是标志性的扭曲弯折,树叶又大又绿,叶片之间的缝隙因为叶子形状的原因略显宽大,于是明亮灿烂的阳光细细簌簌穿缝而过,最后落在地上,乍一看过去,光比影要多,且对比强烈,像是被割裂出的无数个小世界。他随意穿行在光与影之间,不具任何美感。他其实是有些急躁的:距离上个夏天已经过去那么久,他根本想象不到原来夏天这么热,所以他督促自己加快了脚步。他其实是有些后悔的:或许应该晚上或者明天上再来,现在这个点儿快把他的骨头晒化了。他其实是有些期待的:江舜说他不需要看照片,因为他要找的那个人有着肉眼可见的与众不同,那么他倒要看看,到底是个多特别的。他的脚步越来越快,行李箱被他拉得摇摇晃晃,车轮摩擦地面的声音不堪入耳,导致不知道从哪扇窗户里传出一阵响亮的婴儿啼哭声。立刻,他皱起眉头,停下了脚步,手腕上用力,把行李箱提了起来。十分钟收拾出来的行李就是轻。搞不好能顶在头上,还能遮遮太阳。走了没几步,远远就看到了街尽头,那里伫立着一座小红楼——绛红色的墙漆明显掉落得非常随意,先露出来的白色墙体被腐蚀的有点发黑发灰;两层楼,不高,却很宽。秋月白想每层应该有一条不短的走廊,因为这样的楼非常适合拥有一条走廊;红楼外露的玻璃很有意思,居然是蓝绿色的老式玻璃,在阳光的折射下有些发黄。秋月白回头看了看来路,那里是成群的高大橡树和金子般的太阳光;他又转回来看了看眼前,这座小红楼老旧得像是八十年代烫着大波浪的女郎涂了大半的嘴唇。他动了动手指,下意识地想要低头拿相机包,但猛然想到所有相机昨天晚上都被他妈摔了个稀巴烂,最后只是没忍住翻了个白眼。“这么会摔怎么不连我一块儿摔死……”他一边撇着嘴嘟囔一边登上水泥台阶走进他的目的地。那栋红楼。入目是和外墙漆一样斑驳的红木地板,墙壁是明显因为年代久远而发黄的白墙,左手边是一张宽长的黑色长椅,上面窝着一只巨大的……光看背影分辨不出来究竟是猫还是狗的毛茸茸生物,右手边是长到左右几乎顶着墙的黑色木质服务台桌,一个叼着烟的女人正在一边大力拨弄着她的卷发一边在一个鞋盒里翻找着什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