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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他轻轻呼出一口气,止住试图从喉头翻涌的酸。“咚咚咚——”是敲门声。江既皑立刻警戒地回头盯着大门,浑身绷紧。“那个——能开开门吗——”江既皑没有动,他认出这个声音是对面那个新搬来的,但他不想给他开门。结果这人还挺坚持不懈,一直搁那敲,一边敲还一边小声的叫门,江既皑忍无可忍,只好走过去给他开门。“干什么?”对面这人笑嘻嘻地拎着两个大袋子:“和我一起吃饭吧!”秋月白饿了,但他不会做饭,隔着窗户看到楼下有开着的小饭馆,本来想着去吃点的,但是外面热,上楼下楼走路肯定要出汗的,正好今天下午叫的家政阿姨才收八十块钱,比秋月白以为的便宜得多,他认为自己完全有理由定个餐。他很豪爽,蛮村的晚单来了两份。蛮村擅长仿制唐宋时期的菜式,秋月白前段时间就嘴馋蛮村的煎夹子和丁香馄饨,可惜没时间去吃。现在别说时间,他呆在这里度秒如年到觉得自己能长生不老,干脆就吃,不仅要吃,还要吃个痛快。他想着,蛮村这么好吃,大家又常常说分享才是真正的快乐,那就喊着隔壁一起吃好了,再说了,就点一份自己吃万一吃不饱怎么整,那要是两份都自己吃又吃不完怎么办?所以他就站在门外一直敲门,非要把里面的人敲出来不可——他知道这样很没有礼貌嘛,但是,但是粮食浪费了更可恶的呀。于是门一开,他就态度良好,笑着邀请对方一起吃饭,而对方的拒绝也在他的意料之中。“我点多了,吃不了就浪费了,咱们是邻居嘛,友好相处互相照顾是应该的。”秋月白这样说。江既皑低头看看他手上这两个明显沉甸甸的袋子和袋子上明晃晃的招牌logo,抬起头没什么语气地说:“你吃不完的话可以邀请楼下的老板一起吃,她这个点应该还没有吃饭。”末了他又面无表情地加上了一句:“谢谢。”江既皑的这个谢谢本意是顺便感谢秋月白的慷慨,但在秋月白听来就和“请你不要来打扰我,谢谢”一个味儿,他心里一半憋屈一半羞恼,送上门的东西找借口让你吃你还往外赶人不愿意吃,臭不要脸。秋月白心里这样想,嘴上却还在瞎扯:“她减肥,你知道女孩子都喜欢减肥。”江既皑想说扯淡,但是他忽然看见了秋月白的胳膊。走廊上的是玻璃制的吸顶灯,灯泡瓦数想必很高,暖光亮堂堂的,足以在夜晚让江既皑看清楚秋月白小臂上凸显的青筋。秋月白脸上依旧是笑嘻嘻的,但江既皑猜,这两个大袋子里面肯定是满满当当的,沉得很。他彻底把门拉开,往后退了一步,留出门口大半位置。秋月白愣了愣,明白过来这是让他进去呢。他心头一喜,下意识往里面看去,却看见屋里头沉沉的,除了从窗外渗透进来的一丝丝暗淡天光,没有开一盏灯,于是他稍稍侧头又看了看明亮温暖的走廊,不解道:“为什么不开灯?”江既皑没说话,转身往里面走去,开了里面餐桌上面的那盏灯,然后转身对秋月白说:“进来吧,招蚊子。”秋月白没动,头往里面稍微探了探:“只有这一盏灯?”江既皑抬头看着头顶明亮的灯泡,随后朝门口走去,站在秋月白旁边回头又朝屋里光源处看,因为光离得有点远,确实难以企及,站在门口感受不到多少亮。“餐桌下面很亮,客厅的灯坏了还没来得及修,等会我可以把床那边的灯开开。”江既皑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隐藏在黑暗处,显得有些沉,“或者,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很乐意不吃。”秋月白想说要不去他那儿也行,但是他那可爱的小沙发上还乱七八糟扔着他刚才洗澡换下来的臭衣服,摇摇头:“没事儿,不耽误。”他说着要走进来,江既皑接过他手上的一个袋子就转身就往里面走,可刚走两步胳膊就被拉住了,身后侧方是秋月白清爽的声音:“不好意思,我有点看不清,麻烦你带着我。”他应当是刚洗完澡,头发还有些湿,身上也带着水汽,皮肤相接之下被体温暖得热腾腾的水汽烘到江既皑这里,让他觉得有些难忍。他不太喜欢和人亲密接触,于是犹豫了一下还是拉开秋月白搭在他胳膊上的手,扯了大半袖口给他:“拉衣服,热。”秋月白点点头,又发现这人背对着他,点头也看不见,于是说:“好的。”他身处在黑暗里的时候好像很乖,江既皑心里的难忍顺了下去,接着往餐厅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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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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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