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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月白耸耸肩:“不是啊,我觉得很羞愧,怕冒犯了你,所以专门、刻意,点了晚饭送给你。”“专门”“刻意”这两个词,他专门、刻意的加重了语气,显得非常专门、刻意。他说得太过符合常理又无所谓,江既皑在心里琢磨了一下,觉得没有不信的道理,于是心安理得地拿起筷子吃饭。秋月白见他终于肯动口,心里松了松,也举起筷子吃饭。药木瓜橘中带白,冰凉甘甜,蜂蜜滋味足,中药味道清又轻,一口咬下去,靠近瓤的地方绵软,靠近皮的地方脆生,两种口感双层香味。秋月白家里是开中药堂的,在家里餐桌上一向没脸,说得不痛快,现在他的嘴和他的人一样自由,就吧嗒吧嗒说个不停:“你有没有吃出来有中药味儿?”“用滚水把一整个木瓜煮到发白,然后才掏瓤洗净,往里面塞盐啊砂仁啊甘草和豆蔻,砂仁性温,健脾化湿还能安胎,靠近闻可好闻了。”“甘草性平,润肺止咳清热解毒,还能调和药性缓解药毒,豆蔻性温,开胃消食化湿行气,都是好药。”“之后就加清水腌制,灯木瓜里的水分干了,把药材拿出来加蜂蜜,蜂蜜渗进去切小块,用冰水泡着吃。”“还有这个荔枝膏,这里面没有荔枝哦,是乌梅加了姜汁乳糖蜂蜜小火慢慢熬成膏,对了,还有麝香,我第一次吃的时候觉得惊为天人,明明没有荔枝但吃起来就是荔枝味儿。”“这个这个,夹子,煎夹子,看着像炸藕盒,但是外皮不是白面,是根茎蔬菜切成连刀做的皮。”“这个郁金荷叶粥我特别喜欢,我专门单点的,里面的梗米一点也不硬,软的很,荷叶香气也保存得好。”“欸你尝尝这个,这个丁香馄饨香的很,里面加了丁香汁煮的,丁香能补肾气,助阳呐!”“还有这个糖果子——”秋月白越说越兴奋,都顾不得吃了,一个劲儿地介绍,说到果子的时候被江既皑打断了:“你大学学的是中医?”秋月白丝毫没有被打断的不悦,眼角眉梢还带着兴奋:“不是啊,我家是开中药堂的,我从小就跟着我爸妈背药。”他甚至有些骄傲。江既皑只是淡淡“嗯”了一声,继续低头吃,秋月白却觉得他好像突然……生气了?“你怎么啦?”秋月白贴心地为他夹了一块糖果子,正儿八经的荔枝果脯。江既皑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停下筷子问秋月白:“郁金有什么作用?”秋月白一怔,背书一样说:“郁金味辛性寒,归肝、胆、心经,活血止痛,行气解郁——”他还没背完又被打断,江既皑不紧不慢吃了一颗丁香馄饨,又问:“丁香有什么作用。”秋月白皱起眉头,有些不满,他听出来了,这厮是在这儿考他呢:“你什么意思?”江既皑没搭理他,舀了一勺子郁金荷叶粥吃了,还点评了一番:“确实好吃,你家不是开中药堂的吗,我好奇问一下,你别是背不出来吧?”秋月白哼了一声:“丁香味辛,性寒,归脾、胃、肾经,温中降逆,温肾助阳。”他流利背完,盯着对面一口一口吃粥和馄饨的江既皑说:“我可没忘。”谁知道江既皑笑了,既不是冷笑也不是嘲笑,好像是看见傻逼干傻逼事一样的笑。秋月白看他这样笑心里更加不舒服,他心想这小屁孩子懂个屁。气氛冷下来,没有人说话,只有碗筷碰撞的声音,两个人两套餐具两份晚餐,井水不犯河水。过了好一会儿,秋月白才瞧出端倪:“你为什么只吃这两种不吃别的?”江既皑不紧不慢地说:“我想看看十九畏说的是不是真的。”秋月白惊讶,他是中医世家出身,当然知道十九畏,但是江既皑怎么会知道?他不是从小没跟江舜一起生活吗?十九畏!秋月白猛地站起身来抢过江既皑的勺子,勺子里的那颗小馄饨飞了出去,“啪嗒”一声掉在了地板上。“你神经病啊!”秋月白又惊又急,“你知道郁金和丁香不能同食你还吃这么香?!”江既皑倒是一点都不慌,瞥了一眼地上那颗被摔得这么狠还一点没破的馄饨,慢慢悠悠地说:“慌什么,这不是还有泡过甘草的木瓜吗。”秋月白刚想说些什么,余光看见桌子上倒扣着的手机从侧面发出亮光,他拿起来瞥了一眼,发现是宋啸,心头一喜赶紧接起来嚷嚷:“快来接我去医院!我在橡林街口等你,你快点!”那边宋啸也跟着他同时嗷嗷:“你终于接电话了啊啊啊啊你点郁金跟丁香给谁吃啊?!你想药死谁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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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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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