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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接受他的道歉,而是回答了他的第一个问题。他看起来很疲惫,眉头下沉,四周全是倦意,但秋月白有些失神——那双眼睛方才看的时候还波澜不惊,现在却有些发红,在那两枚黑瞳孔下的眼睑内侧。红成了一条天堑。喧闹声突然间又汹涌而至。秋月白这次分辨得一清二楚,那不是橡林街的夜生活,不是风声,不是海啸地震,不是轮船火车的汽笛声,不是水陆生物的嘶鸣,不是金玉宝石的敲击声,不是楼塌了。是他的血液在蠕动,是他的动脉在颤抖,是他的细胞在欢呼。是他的生命在啸嚣。是什么经年蛰伏的巨兽无意间被引诱唤醒时的呼吸声。秋月白百分之百确定,那是他的心跳。这声音他明明听到过。最近一次是刚才出来看到江既皑的时候,最远一次,是他在楼梯上看见江既皑的时候。不,不止是心跳声,这是他所有器官和生命系统的盛宴。他慢慢后退一步,认真地看着江既皑。他知道江既皑不怕他看,所以更加肆无忌惮。眼睛描摹过江既皑的每一寸身体,掠过他浓重的眉眼和清冷的态度,想起他漂亮的肌肉和不耐烦的凶狠——他恍然大悟,随后差点要笑出声——居然是那诡异的一见钟情。可是。可是江既皑看起来挺值得他的一见钟情。他又想,什么狗屁一见钟情,自己就是相中他的脸了。心跳声越来越大,他几乎都要被自己震聋,扑通扑通之间,他简直称得上是不要脸地说出了一句:“请问,你可以和我接吻吗?”秋月白的大脑空白了一下,随后就是铺天盖地的后悔:怎么一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应该循序渐进一点,今天刚打了他,再不济也应该明天两个人的关系缓和一点之后再说嘛。可,江既皑坐着没动,他的沉默让人难免误以为他是在考虑。事已至此,秋月白既然说了糊涂话也不怵,江既皑看向他,他也回看,江既皑不动他也不动,他们像是对峙般注视对方。半晌,江既皑突然笑了,这一次是真的笑,就是那种被逗笑的笑,他甚至笑出了声,笑到身体明显抖动起来。秋月白警惕地看着他,自然下垂的胳膊稍稍抬起蓄势待发,他怕这人笑得后仰摔出去,准备随时拉住他。江既皑笑够了,发出一声带着笑意的叹息,然后缓缓收回表情:“我凭什么啊。”“或者,你凭什么?”秋月白咧嘴一笑:“凭你现在不开心,凭我现在很开心呀。”江既皑就没听过这么无厘头的疯话,但很明显,这样的疯话让他觉得很好笑,他语气中的笑都快又溢到他的嘴角上了:“做梦吧你。”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对谁如此直白,惨遭拒绝,可他整个人都很兴奋,这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感促使他再次靠近江既皑:“我们只接吻,不恋爱,好不好?”江既皑收回了笑意,冷冷地看着他发疯。“或者,拥抱?”江既皑的眼睛里好像有冰碴子了。秋月白见他这副冷得冻死人的表情都要开心死了,但他偏偏捂住心口装出一副好伤心好委屈的样子:“你这样看着我,我的美梦都要腐烂了呢。”江既皑从来见过这样的人,他有些不知道怎么办。说这人厚脸皮吧,骂他的时候还会恼羞成怒,说他知进退吧,这会儿又在这儿搞这么一出。神经病,江既皑想。他不欲和神经病纠缠,从窗口跳下来,随意推开杵在他面前的秋月白往屋里走去。他自认为自己的态度很恶劣,非常不讨喜,但谁知在走进屋里关门之前还能听到那厮在身后叫唤——“那我们可以做朋友吗?做朋友总可以吧?”江既皑忍了忍还是没忍住,要是不嘲讽他一顿今天晚上自己恐怕都睡不好。他半拉着门,从他的角度只能看见秋月白歪着的半颗脑袋和半边身子,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恶毒:“你到底为什么会觉得在咱们俩今天晚上互殴了对方一顿,你又说了刚才那番话之后,你和我还能做朋友的?你的脑子是没接受过教育吗?思想品德教育课你是没听过还是不能理解?”江既皑此人有一个类似优点的缺点,就是不说则已,一说能把人呛死。有的时候很难想象这么一个清冷冷的酷哥嘴炮的时候是那个样子的。有的时候也很难想象搞到秋月白的点到底在哪里,一般人听了这种话要么生气要么尴尬,他非但没有,反而盯着305紧闭着的门笑个不停。他越来越兴奋,回家的时候哼着不着调的独创小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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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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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