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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月白比了个ok,问:“我几点下来?”“十一点。”“妥。”蝴蝶(第三天)秋月白也是真的累了,回去倒头就睡,一觉睡到闹钟响。这是他第一次定半夜的闹钟,为了爬起来听一个男孩唱歌。他这次出来带的衣服不多,但他仍然竭尽全力搭配出一身最亮眼的,不求体面,只求显眼。他在晚上视力很弱,只有保证鲜艳的色彩,才能最大程度的确保对方会注意到自己。明黄色的短袖,酒红色的短裤,饱和度多高他就有多骚,务必要让江既皑一眼叨中他。杜鹃看着彩鸡一样的秋月白,沉默片刻:“你这是干嘛去?”秋月白不明所以:“看江既皑的演唱会啊。”杜鹃:“哦,开屏一样,我还以为你要去求偶呢。”秋月白理直气壮:“谁说不是呢。”杜鹃:“?”从杜鹃楼到街道尽头不远,大概也就五六分钟的路程,一路灯光明亮,灯源充足,这也就是当初来橡林街的首要原因。他们在一家不起眼的门面前停下。“瞬间。”秋月白念出声来。这是这间酒吧的名字,怪有意思。就是还没见过哪家酒吧的门头招牌是用匾额做的,行书飞舞飘逸,更有意思了。“咋整的跟大宅门似的?”秋月白问。“害,这老板我发小,喜欢音乐喜欢喝酒喜欢书法,就这三个爱好,可不得融会贯通结合起来。”杜鹃一脸骄傲,“这匾额还是我教他的,妙哉啊。”秋月白站在门口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憋出来一句:“你发小的话……喝酒还给钱吗?”杜鹃迷茫地摇摇头:“给钱?不给钱啊,没给过。”秋月白痛心疾首:“那你算哪门子的请我喝酒,肘子减半,只能吃一个。”杜鹃捶胸顿足:“怎得不算,没有我你得掏钱啊!”秋月白置若罔闻,抬脚进去。杜鹃在后面跟,控诉声不绝入耳。杜鹃刚走进去就撞上了秋月白的后背,她吃痛,揉着额头问怎么了。谁知道下一秒就被秋月白扶住了小臂,耳边响起了对方清朗干净的声音。“美丽的杜鹃小姐,我有点夜盲症,看不见了,麻烦你搀着我。”杜鹃愣住,被他的气息弄得有点不适应,她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脸红,有些磕绊地进行无意义的重复:“夜、夜盲症?看不见了?”灯光确实比想象中的还要暗,秋月白现在看不见任何区域性的范围,只能隐约看见部分发光的光点,他现在需要讨好杜鹃,以此保证她能够保证他的安全。他的手虚虚搭在杜鹃的小臂上,食指轻轻敲了敲她柔软的皮肤:“今天晚上我全程需要你,请不要离开我。”杜鹃承认,她无法抵抗一个长得不错的男人在她面前示弱并且拜托她不要抛弃自己,事实上,无人可以抵抗。“行,那我们先去找一个地方坐下。”由杜鹃牵引着,秋月白坐下了,他像个盲人一样摸索着,摸到了一张桌子和一朵玫瑰。杜鹃安置好他就去找老板要酒。他坐在黑暗里,耳边的嘈杂声低落下来,眼前是来回变换的细小光斑,那点光斑逐渐趋向清晰,显现出一圈月晕般的朦胧。这多像舞台上的打光啊。他看不清,但他知道,不需要等杜鹃回来,他期待的已经要发生了。周围突然安静了。好奇怪,他完全看不见台上的人,但他分明闻到了橘子香气,夹杂着苦味,混杂着呼吸涌入他的意识。太奇怪了,他竟然有些羞耻。台下有女孩子的讨论声传过来,无非是对新人的一些科普,以及对唱歌的人外貌的评判。他的心突然跳动,或许是慢慢加速,在他意识到自己紧张之后,他就控制不住自己的紧张了。他的咽喉也长出了一颗心脏。一切都很诡异,他甚至怀疑杜鹃把他安排在了一头狮子面前——他第一次对自己的夜盲感到恐惧。要开始了,除了必要的呼吸声,周围一点声音都没有了。“蝴蝶。”他说。他听见江既皑说。没有前奏响起,台上细细簌簌传来声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秋月白想,这要真是演唱会可就算出事故啦。突然身边传来女孩子的惊呼——“他还会弹钢琴!”钢琴?就这酒吧还有钢琴?江既皑要弹钢琴吗?“蝴蝶。”他又说。他听见江既皑又说。前奏倾泻而下,他的声音比杜鹃的手机音筒要生动形象得多。人们在唱歌的时候声音往往更柔和,加了技巧和情绪,情歌就越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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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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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