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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既皑可算是皱眉了:“你干嘛呢?”秋月白抓耳挠腮:“没干嘛啊。”江既皑莫名其妙看了他一眼:“没干嘛为什么低着头看着裤裆?”秋月白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直视江既皑:“我就看,又没看你。”江既皑嗤笑一声:“你现在就在看我。”秋月白以往很少有这种挫败的感觉,事实上每每面对江既皑,他都觉得自己赢不了。“喂,你几点下班?”他有点没话找话,杜鹃说过,酒吧凌晨两点就关门了。“想走就走,如果你想,我现在就可以走。”对面回答。“什么叫我想?我让你走你就走吗?”“你可以说服我。”“那……我们去吃绿豆棒冰吧。”“行。”半夜十二点,橡林街依旧热闹,和白天截然不同,夜晚的街道看起来要更加娇媚一点。从酒吧里传来清扬的爵士乐,带着音响的嘈杂,听着比人声要复古得多。“春风沉醉的晚上。”秋月白突然说。有风。江既皑觉得身上依然燥热。他归结于青年人血气足。不知怎得,他不带好气地呛他:“不能套用在这里,又不是环境描写,也不是春天,没有春风。”秋月白斜眼看他,见他气鼓鼓的,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故意又说:“我就要说——春风沉醉的晚上。”江既皑停下脚步,瞥着他:“你给我闭嘴,不准笑。”秋月白怎么可能不笑,咧着嘴刺激他。彼时他们已经走到杜鹃楼下,对面超市的冰箱里绿豆冰棒五毛钱一根,几个孩子光着上半身蹲在地上一边吃棒冰一边玩玻璃弹珠,时不时发出嬉戏声。“你真烦人呐。”江既皑的声音拔高了一点。秋月白瞅了他半晌,咧嘴道:“你喝酒了?”否则他想不到还有什么情况会让他像个傻逼一样说孩子话。江既皑嗫嚅道:“要你管。”“不要你管。”片刻之后他又纠正。可似乎还是有哪里不对,究竟是“要你管”还是“不要你管”?见他仿佛苦恼,秋月白上前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哥哥带你吃冰棒。”绕过小孩子们,冰箱里雪糕齐全,唯独不见绿豆冰棒。秋月白粗略的扒拉两下,不见踪影,喊来了老板。“真没了,就剩这一根了,我记得可清楚,今天早上一共就进了八十六个,卖出去八十五个,还剩一个。”老板晃了晃手里的冰棒,“就是这个,最后的绿豆冰棒。”这话听着熟悉:老板早上进了八十六根绿豆冰棒,白天卖出去八十五根,请问晚上还剩多少根?秋月白不相信什么八十五八十六的,哪能记那么清楚,但他不欲浪费时间,他刚刚喝了酒,口干舌燥,现在就想吃点冰的。但不巧的是,他只想吃绿豆冰棒。于是他友好地扭头问江既皑:“你吃个别的行不?”江既皑摇摇头:“我也要吃绿豆冰棒。”杜鹃楼门口有个长椅,杜鹃说她是从一个二手家具贩子手里买的,但秋月白看样式着实和森林公园的一模一样。他们就坐在这张疑似公共物品的长椅上吃冰棒。“再来一口。”秋月白眼巴巴瞧着江既皑手里。江既皑大方地把棒冰递到他面前:“你可以咬一大口,我们可以不平分。”有寒气萦绕在脸上,对面江既皑正在咬碎一块棒冰,嘴巴上亮晶晶的。秋月白很久很久没吃过绿豆冰棒了,但他还记得它有多香甜。秋月白愣愣地咬了一口,不大不小,和江既皑那一口形成一个大致对称的形状。“要公平。”他说。江既皑没回话。他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在震动。他们一人一口吃着棒冰,吃到最后,左右两侧都干干净净,中间的小木棍上的却还留着,只够一人一口的量。“公平不了。”江既皑眼里透出一丝狡黠。秋月白夺过他手里的木棍,不辞辛苦走到对面超市扔了,又走回来。他没有再坐下,居高临下地冲江既皑耸肩:“公平了。”口袋里的手机骤然安静下来。天空中有淋淋沥沥的星点。江既皑不擅长喝酒,哪怕一杯橘子金都要晕倒,抬起头看天,他觉得脑袋里有个芭蕾小人在跳舞。芭蕾小人。他哥最爱芭蕾小人。他哥在脑袋里跳舞。又想到他哥了,口袋里手机带来的震感刚刚消退,令人厌烦,让人恶心。他猛然清醒过来,收回了那可笑的幼稚。“不跟你玩了,我要回去睡觉。”他站起来,立刻就抬脚要走。秋月白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江既皑已经走进大堂了。他坐在那里没有动,看着他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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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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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