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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月白站在305门口踌躇了半天,心里反复念叨着杜鹃的话,道理他明白了,但杜鹃最后说的那个什么出题人什么答卷的,他觉得过于抽象。他有些烦躁地抓了抓裤腿,敲响了305的门。江既皑开门很快,就像是知道他会来一样。“那个,我把你的面包吃了,嗯……是我和杜鹃一起把你的面包给吃了。”江既皑点点头没有发表意见。“我从早上到现在还没有吃饭,饿得慌,吃水果不管饱。”江既皑挑了一下眉毛。“你能不能,请我吃小面?”江既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馄饨也行。”江既皑歪了歪头,似乎是想笑,嘴角隐约显露出笑意:“行。”真喜欢看他笑啊,他笑起来让人心情好。这才五点,他已经开始期待他的晚餐。六点半,太阳刚刚落山,天空变成了轻飘飘的蓝色,还剩下一点晚霞迟迟不肯走,橡林街还不到点灯的时候,人群已经哄闹起来。其实橡林街的住户大多都是一些中年人和上了年纪的,年轻的血液都集中在深夜和酒吧里,像秋月白跟江既皑这种的少之又少。杨艳阳身边的那个斯文老板叫什么名字呢?他看起来也很年轻,既然是外地人,怎么会憋屈在这种小街道里工作?“他叫什么名字?”秋月白小声问。江既皑拨弄着一颗馄饨:“不知道。”“他看起来不应该在这里,杨艳阳也是。”一滴清汤顺着勺子滴落在桌子上,江既皑抽出一张纸巾擦掉:“你管得怪多。”“我好奇嘛,好奇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能力,难道你没有吗?”秋月白回嘴。江既皑咽下馄饨,满嘴都是食物的香气,他听着耳边秋月白的声音,竟然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吃下一颗。“我有,所以我想问问你——”江既皑敲了敲靠近宋啸那边的桌子,“他是什么情况。”宋啸当然明白谁付钱谁是老大,赶紧放下筷子抹了抹嘴:“我的情况很不妙,我爸不要我了,我被遗弃了。”秋月白点点头,指指宋啸:“挺惨的,单相思,一个没站稳跪在地上给人家磕了个头,对方为了撇清关系给了两千块钱。”江既皑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只好把头低下来吃饭。宋啸震惊地看向秋月白:“你他妈嘴上没把锁吗!”秋月白给了他一个手势,示意他安静,又对江既皑说:“可怜极了是不是?我今天本来想去搞点米饭回来咱吃汤泡饭的,结果碰上他那档子事儿,你说留他一个人孤立无援的也不好,路边碰见小狗被欺负还得拔刀相助呢,对不?”宋啸:???秋月白用眼神示意他闭嘴,对着江既皑继续循循善诱:“你都不知道,我后悔死了,早知道去他那儿要耽误这么久,我就随便找个地方买米饭了。汤泡饭真的好吃,我恨不得现在立刻马上就给你做。”宋啸:??????江既皑其实不吃这一套,但是他现在心情还不错,所以就吃了这一套。他放下勺子,看着秋月白,说:“委屈你了。”宋啸在看见秋月白的眼睛“唰”的一下子亮起来的时候,心里大为震撼。他是在讨好这个江什么的吗?开玩笑,秋月白,讨好,这两个词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个句子里啊!宋啸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可能真的是受的打击太大了,一下子从大平层到贫民窟,从富二代到两千块,他大概是精神错乱了。“也就一点点委屈啦~”宋啸不可置信地看着秋月白:“你被附身了是不是?你是谁?从他身上滚下去!”秋月白啐了宋啸一口:“吃你的吧烦人精!”宋啸颤颤巍巍地问江既皑:“他是什么时候有这种症状的?”江既皑想了想:“他不是一直都这样的?”宋啸大惊失色:“怎么可能!你忘了那天晚上你们俩还打架来着!”江既皑想起来了,摇摇头:“不知道,我印象中他就是这样的。”江既皑在心里忍不住想,秋月白什么样都好,反正跟他没关系。【作者有话说】椰汁和荔枝(第四天)杨艳阳已经第三次发现秋月白不好好吃饭偷看他了,一开始他还以为是错觉呢,谁知道这小子跟个小偷一样,跟他一对视立刻就缩回去,实在是可疑。“那个秋月白,他老是偷看我。”他猫到前面对正在无所事事的斯文男人说。“是吗,他也偷看我了。”杨艳阳大惊:“他是不是变态?!”男人皱眉,拉了拉他的袖子:“你小声点行不行,我看你像个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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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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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