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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月湖摇头:“你要是不要我可就给你……家长了啊!”他本来是准备说给他爸的,突然想起来这是人家的家事,儿子还没回家呢,爸不爸的还不好说,只好换个称呼。江既皑看着秋月湖离他越来越近,只好用胳膊顶住他热情的身躯:“我没有家长,我们家就我一个人了,您给我真是浪费,要不然您替我捐了吧。”秋月湖站在原地没有再向前,他觉得有一丝怪异,职业习惯和良好的教养让他不敢再贸然上前,反而和江既皑留出了足够的安全距离:“今天你太累了,是我考虑不周,等明天咱再说。”他说话很慢,眼睛一直徘徊在江既皑身上。“好的,那您——”江既皑的视线看向秋月白的房间,“等一会儿您走的时候不用管楼下的灯和门。”秋月湖点点头,一直看着江既皑,问他:“要不还是我关吧,别耽误你睡觉。”江既皑笑:“我还精神,不睡觉,您关了我下楼不方便。”秋月湖不着痕迹地皱了一下眉:“好,那你早点休息。”直到江既皑关门回屋,那一丝敏感的怪异依旧存在。秋月湖是个非常擅长把细节放大的人,同时作为医生他习惯性把事情往不友好的方向看待。他在江既皑的房间门口又站了一会儿。手边的肘子已经没有刚才热了。大堂灯火通明。江既皑的房间里,没开灯。江既皑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刚才跟秋月白他哥交流让他有点喘不过气。或许是今天实在心力交瘁,他竟然有了一丝困意。这是好事,他慢慢起身,要到楼下去关灯关门。回来的时候整个大堂一片混乱,桌椅板凳都被当成了怪兽扫到了一边,地上还有一大片被撕烂的衣服,看颜色是宋啸的,幸好医院有病号服,要不然还得回来给他拿衣服。几个人的房间也乱的不行,男生的房间他进就进了,女孩子的还是明天去问一问再说。走出门,闻到了不明显的卤肉香味,是秋月白哥哥刚才留下的,他买了很多肉。楼下杜鹃的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正扒拉着柜台试图跳上去,动作笨拙还不自知。这只猫实在是胖得很,杜鹃很喜欢它,最爱给它吃肉,有时候还一人一猫分吃一块小蛋糕。他对猫咪不感兴趣,没有想去摸一把的欲望,却看见柜台上面放着一袋很熟悉的东西。是秋月白哥哥刚才拿着的卤肉。怪不得这大肥猫要往上跳。他走过去,用脚轻轻驱赶猫咪,谁知道被这猫扒住了裤腿。好沉。袋子上有一张纸条,上面的行楷很漂亮——请你吃,我一个人吃不完,希望你今天晚上能发现。两个肘子,五串豆腐,很香。猫咪不停在他腿上挠,有点疼,无奈只好把它抱上来,隔着塑料袋撕了一块喂给它。他没有喂猫的经验,一下子忘记了杜鹃以前都是用白水涮过才给它的。“好吃吗?”猫咪只顾低头吃,哼哧哼哧的,不理他。他撕了一块放进嘴里。肘子皮很软很糯,几乎不用嚼就化开了,里面的肉特别烂,有些辣,带着麻,唇齿间都是大料的劲香。怪不得杜鹃最爱吃半夜的肘子,越到最后越入味儿。他和猫咪一起吃了大半个,剩下的吃不完准备放在冰箱里。临走的时候他小声说——“再见,晚安。”我确定你就是我的站台(第七天)秋天月白第二天凌晨起来迎来了一次极其猛烈的胃酸攻击,足足缓了半个小时,吊水的时候都感觉不到针头刺破皮肤的痛感。秋月湖早早就来了,在一边又是心疼地直抹眼泪。“哥,你能不能别哭了,丢人。”秋月白也哭,吐哭的。江既皑今天有事,所以来得早,进来的时候就看见哥俩儿一个在床上哭一个坐床尾哭。“怎么了?”他走上前询问,心脏快跳了几下。秋月白虚弱地摆摆手:“没事儿,我吐了,他就开始哭。”他是一点面子不给他哥留。“那你哭什么?”江既皑问。“我吐哭的,生理反应。”秋月湖悄咪咪把眼泪擦干,站起来,郑重其事地伸出手要跟江既皑握手:“你好。”江既皑低头看见他手上甚至还有晶莹的泪痕,缓缓握了握他的手指,又离开:“你好。”秋月湖冲他点点头:“正好你来了,你帮我看着他点,我去问问护士。”秋月湖一走秋月白就朝江既皑伸出手,江既皑不明白他想干什么,顺手就把手里的袋子递给他。秋月白接过袋子,愣愣地问:“这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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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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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