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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是在开玩笑,秋月白拍开他的手,走到沙发边一屁股坐上去,二郎腿翘在茶几上,长叹了一口气:“哎——啸啸啊——”宋啸马上迎了上去,发出太监的声音:“欸——”“首先,我不是喜欢男的;其次,你不行;最后,该谁的,不该谁的,江既皑都该是我的。”宋啸来劲了,坐在茶几上和秋月白对视:“你凭什么这么说?”秋月白把头仰枕在沙发上,嗤笑一声:“凭我想要的东西还能没有得不到的,凭巧合,凭缘分,凭我可以。”“妈的,你太自负了。”宋啸说。秋月白笑出了声,一下子又坐了起来,且向前猛地靠近宋啸:“太对了!啸啸,否则我现在还是‘一个邻居’,就像你一样,只是‘老板的儿子’。”宋啸愣了一下,他知道秋月白这是在说元春景,可他不明白:“啥意思?”秋月白耸耸肩:“我的意思是,管以后干什么,我就要现在,此时此刻,搞到他。什么狗屁喜不喜欢,不在乎。”宋啸愣愣地看着他,半晌,站起身,似乎是在笑,可笑意不够,显得有些干涩:“可是般般,既然已经到了‘现在立刻马上’的地步,怎么会不在乎?”秋月白没有再说话。秋月白无话可说。窗外烈日,已经有了经久不衰的势头。【作者有话说】十五号之后更新应该可以稳定一点,在此之前闲了就更,我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超级超级超级超级抱歉,嘿嘿。情况说明(第二十天)对于方行律,秋月白强行逼迫自己用普渡众生的眼光看待她,他忍着怒火和不适,敲响了江既皑的门。可当江既皑开门之后,他的怒火就消散了。他承认自己是一条狗,看到眼前的场景,简直想穿上战衣拥护艺术为世界第一高峰。江既皑穿着围裙。围裙下面是条黑色的无袖背心。可是围裙也是黑色的,乍一看上去就跟没穿一样。“你、你这是做什么?”他有些结巴了,“穿的这是什么……”江既皑敞开大门,低头看了看自己:“十点多了,我准备做饭啊。”他身后是大片大片的阳光,竟然从双肩边缘散发出光晕来。秋月白想,如果可以,他要站在珠穆朗玛峰上举着拥护艺术的广告牌质问每一个人:究竟谁能对此免疫?欲盖弥彰就是艺术。半裸就是艺术。江既皑就是艺术。“吃什么啊……”秋月白艰难地把头低下去,不去看他的上半身,可是一低下头竟然发现,这厮的下面也是光着的?“你怎么不穿裤子!”秋月白着急地吼道,退避三舍,直直把自己靠到墙上。江既皑再次低头审视自己,半晌,突然抬头看着秋月白诡异地笑一声:“裤子?”“你是说这个吗?”他一边慢慢掀起围裙下摆,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对面惊恐羞愤的秋月白,直到他那松垮的大裤衩子露出来。背心配大裤衩子,这不是居家标配吗?方行律不在,总不能还让他穿长裤吧。“你戏弄我!!!”秋月白更加恼怒,简直无地自容,冲过去就要撕咬他。江既皑眼睛微咪,一巴掌拍掉他伸过来的手,趁他不注意猛地把他举起来,一个转身就把门关上了。秋月白糊里糊涂地被压在门板上,紧接着又被江既皑的喘息声包围,在意识到被亲吻的那一瞬间,他开始迫不及待地回吻过去。多么富有激情的场景,他才不会傻傻的“怔愣一下”,他要更强悍,更主动,更疯狂。毫无技巧可言的一次接吻,他的愤怒和委屈被对方当成了进攻,当催产素诱发出肾上腺素,他们之间恨不得,恨不得……直到窗外鸟叫声此起彼伏,或许麦地里的麦穗也抬起了头,黄河流域的粮食该收割了的时候,他们渐渐渐停——又渐渐渐起。收割小麦的工具还没买,现在科技进步了,国家不提倡无技术收割,但是朴实的劳动人民有时候也会用更加朴实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小麦的成熟期可以分为乳熟期、蜡熟期和完熟期,其中蜡熟末期是最佳的收割时期,这个时候的小麦千粒重达到最大值,籽粒品质最好。一个有格调的农民自然会选择等待最好的时刻,在没有生产工具的前提下,他会不辞辛劳地使用双手获得最大的丰收。“呜……”秋月白轻叫了一声,“你!别搞!”江既皑仿佛没听见他的话,又一次撞了一下门,本来就不堪重负的门此刻显得摇摇欲坠。“我的手有点酸,你是不是长胖了。”江既皑用额头蹭着他的侧脸,时不时触碰他的脖颈。秋月白已经顾不得脖子和脸上柔软的触感,他今天实在不应该穿牛仔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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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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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