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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伤他儿一分,他必十分给还回去!旺儿拿了银钱去给他家小少爷买‘大马’去了,狗杂种,害得他被老爷踹了一脚,没个几天是好不了的,恶狠狠咬了咬牙,朝着杏花村而去了。杨家,杨狗剩儿拖着柴火回来了,杨家后娘张氏坐在门口晒着太阳磕着瓜子,看见杨狗剩儿呸了一声,“又去哪偷懒去了,让你打个柴这会儿子了才回来,贱皮子!”杨狗剩儿抬眼瞪了过去,一双眼睛像黑夜里的野兽,张氏被吓了一跳,想起这兔崽子拿着刀砍他爹的样子,悻悻闭上了嘴巴,“养不熟的狗崽子。”见杨狗剩儿一身的泥土,半张脸还肿了,幸灾乐祸嗤了一声,“呦,这是招惹谁了。”杨狗剩儿没吭声,拖着柴火给扔到了灶屋,又拿着葫芦瓢从缸里舀了半瓢凉水,咕咚咕咚给灌了下去。张氏哼了一声,这狗崽子留在家里碍眼,又不能把他怎么样,转着眼珠子只想着出什么点子折磨上一番,省得哪天睡觉的时候都敢拎着刀站在她床头了。乡下人家虽然喜欢起贱名,就是为了好养活,但那也都是有大名的,杨来福生了大儿子,贱名叫狗剩儿,一直到八岁了都没有起大名。杨来福后来又娶了张氏,生了儿子取名叫杨顺,就是没给他大儿子取大名,一直狗剩儿狗剩儿地叫着。杨来福也不喜欢他这个大儿子,这才多大了,就敢拿着刀劈他老子的,简直是个瘟神,张氏在去村子里宣扬上一圈,整个村子都不敢招惹杨狗剩儿的。张氏只去村里说杨狗剩儿拿刀劈他老子的,就是没说为啥,还不是杨来福偏心眼,好吃好喝的都给了小儿子,对杨狗剩儿很是不喜。那日杨顺砸了杨狗剩儿一下,杨狗剩儿还了手,杨来福和张氏拉偏架,这才被杨狗剩儿掂刀追着半个村子跑了。杨狗剩儿的名声彻底坏透了,之前还有人同情他在后娘手下讨生活不易,现在更是没有人愿意搭理他了。张氏还坐在门口骂骂咧咧的,旺儿已经带着田庄上的两个小厮过来了。张氏一看就认出来是金家的下人,还以为是过来催地租的,站起来想笑又笑不出来,挤出来个笑脸,“怎……怎么这会儿子过来了,还……还不是没到交地租子的时候。”张氏不认识旺儿,只看衣裳认出了是金家的人,金家的小厮都穿着青衣,身上也没有补丁,可比他们这些穷佃户穿得好多了。平日里来收地租的是王管事的,今日来了个脸生的小厮,张氏局促地搓了搓手,又忙让了凳子,“大爷,您……您坐。”旺儿在金老爷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的,到了佃户家就耀武扬威了起来,一脚踢翻了凳子,“少和老子套近乎,杨来福呢,给老子叫回来去!”张氏叫了杨顺过来,“去,快去把你爹给叫回来去。”杨顺缩着脖子看了一眼三人,感觉不是啥好事,赶紧跑着去找他爹去了。张氏搓了搓手,“大爷,这麦子还没抽穗呢,还,还没到交地租的时候呢,今,今年是不是收得有些早了。”这杏花村一半都是金家的佃户,看见田庄上下来人了也纷纷偷偷围了上来。听见张氏这么说也都以为是过来收地租子的,这会儿才三月,地里的麦子才刚拔了节了,哪有粮食交租子的。金家的地租子贵,但不租就饿死,附近几个村子不少人家都种着金家的地。旺儿呸了一声,“什么地租,你家是不是有个叫狗剩儿的兔崽子,人呢!给老子叫出去!”张氏一听不是收地租的松了口气,“在呢,在呢,那小兔崽子在屋里躺着呢,这会儿日头还这么大呢,这小兔崽子就偷懒躲屋里去了。”旺儿抬了抬手,让同来的小厮进屋捉人去了,屋里传出哎呦声叮叮咣咣东西倒地声,过了一会儿两人才拖了杨狗剩儿出来。一人呸了一声,“旺儿哥,这狗崽子是个会咬人的,你看,我手都给咬出血了!”杨家院子里闹成一团,越来越多的人趴在墙头看热闹,这金家找狗剩儿什么事呀这是。杨来福也被叫了过来,看见金家来人了举着袖子擦了擦汗,点头哈腰地说道:“大爷,找小的啥事呀?”旺儿啐了他一口,“你儿子打了金老爷的儿子,你说啥事呀?”杨来福一听腿都软了,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大爷,都是,都是这兔崽子闯出来的祸,您随意打骂,小的,小的都听您的。”旺儿不提金家要买人的事,故意欺负杨家的人,那兔崽子他也不会放过,害得他被老爷给踢了一脚。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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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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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