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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哒哒跑过去,小手一伸指了过去,“大坏蛋!”杨狗剩儿也看了过来,就是这小兔崽子害得自己被打了个半死,旺儿也追了过来,“看什么看,滚一边去!”金元想起那日的游戏,“骑大马,我要骑大马!”旺儿只得把人给喊了过来,“还不快点过来!”杨狗剩儿眼底闪过一丝晦暗,放下泔水桶走了过来。他没有跪下,双手把地上那个比自己膝盖高上一点的崽子拎了起来,架着给放在了脖子上,原地转了几圈,逗得金元咯咯笑了起来。004一旁的旺儿吓了一跳,“狗崽子,当心摔到少爷了!”杨狗剩儿让金元骑着脖子转了几圈,逗得金元咯咯笑了起来,在金家几日了,日子过得连杨家都比不上。在杨家也就三个人欺负他,到了这欺负他的人更多了,日日辛苦做活儿,连肚子也没填饱过,他们都说他是金老爷给金家小少爷买来的马,他连个人都算不上,只是头马。就连杨家最下等的三等仆役都敢随意欺负他,杨狗剩儿记得旺儿,那日把自己打了个半死,旺儿在金家这么得脸也不过是沾了金小少爷的光。有人欺负他,杨天青也不是吃素的,性子不像他那个窝囊废的亲爹,倒像是他那个做过土匪的爷,一身的狠劲儿,到了宅子里第二日就咬掉了欺负他的小厮一块肉。杨狗剩儿认清了现实,他现在被卖身给了金家,要想以后的日子好过下去就得抱上金小少爷的大腿,跑是跑不掉的,他的籍契被金家拿着的,跑出去了也是寸步难行。金元在院子里没有同龄的小孩子陪他玩,知道杨狗剩儿是村子里人,骑在人家脖子上笑得小脸绯红。金元小手一伸指着杏树,“我要折花花,折花花。”杨狗剩儿驮着人给驮了过去,金元哼哧哼哧折了一支下来,开心得不行,比起骑大马他更喜欢骑人家脖子上,高高得,看得远。旺儿跟着一旁哄着,“小少爷,下来吧我们,坐那么高仔细摔着您喽。”金元不肯,“不要,我就要坐这么高。”金元抱着杨狗剩儿的头趴了上去,“你怎么来我家了,你,你那天撞了我的脑袋,好疼。”“我来陪你玩。”一听是过来陪自己玩的,金元更是高兴了,“那你会打弹弓嘛,抽陀螺会吗,还有,还有骑竹马,铁头他们都会。”金元觉得铁头可厉害了,到了村子里就喜欢找他玩,铁头什么都会,比他在田庄里好玩多了,他不喜欢玩九连环,也不喜欢玩琉璃珠,他想去村子里找铁头他们玩弹弓。杨狗剩儿嗯了一声,“都会。”金元一听杨狗剩儿都会,坐在人家肩膀上高兴得晃小脚,“你好厉害呀,我想打鸟,我们去打鸟好不好。”金元只见过铁头他们玩,铁头虽然打不中树上的鸟儿,但惊得枝头上的鸟儿都飞走了,金元觉得人家可厉害了,也想跟着玩弹弓,但他力气小连弹弓都拉不开的。杨狗剩儿从怀里摸出个木头块递了上去,金元歪着小脑袋看了起来,哇了一声,“是小鸟!”杨狗剩儿夜里偷偷拿了灶房的刀给雕的,刻得不好看,也就是木头疙瘩多了双翅膀,但哄还不到五岁的小少爷绰绰有余。金元得了个木头小鸟很是高兴,举着手上唔唔唔飞了起来,旺儿升起了危机感,这兔崽子别不是过来抢自己饭碗的。他的活计在金家算是轻松得了,还是沾了他做厨娘老娘的光,重活粗活一样都不做,只跟着小少爷玩就行了,小少爷身旁还有丫鬟婆子伺候着,他就只陪着玩。旺儿哄道:“小少爷我们下来吧,不是要打弹弓嘛,小的给您拿弹弓去。”旺儿硬是把金元给抱了下来,金元不高兴地蹬着小短腿,“我要他抱,不要你抱。”旺儿只好把小少爷给送了过去,暗中还瞪了一眼杨狗剩儿,“好生抱着小少爷,若是弄哭了,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杨狗剩儿哼了一声,那日旺儿把自己给打得半死他可是还记着呢。怀里的小少爷软乎乎的,金老爷的宝贝疙瘩能不养得好嘛,都快五岁了还一身的奶味儿,浑身白得跟锅里的汤圆似的。杏花村里的小孩跟他这么大的,都能带着下面的弟弟妹妹跑着玩了,若是懂事一点的都能帮着家里洗碗扫地了,到了六月份收麦子的时候都提着篮子下地捡麦穗了。哪像这金家的小少爷,都快五岁了还是个傻的,杨狗剩儿不喜欢金元,觉得要不是金元他也不会被卖给了金家落了奴籍,这一辈子都脱身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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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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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