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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青嗯了一声,“是金元小少爷给起的。”“小少爷给起的呀,小少爷还不到五岁呢,还怪聪明的哩。”山上黑得看不见手指,王老汉和杨天青说起了闲话,“我卖身到田庄上的时候和你大差不多,也没个名字,在家排行老大就被人唤做王大,到现在老喽就成王老汉喽,哎,这一辈子都没走出这个田庄了去。”杨天青握紧了拳头,“我会走出去的。”“哪有这么简单,咱都是落了奴籍的人,就算是逃脱了没有户籍文书也是死路一条。”“我会的。”王老汉喘着粗气笑了一声,“或许呢,要是金元小少爷不像他爹一样狠,说不定还能开恩帮你脱了奴籍。”两人朝山上走了半天,今天天不好,月亮都隐没到了云层了,更别提看见落在树枝上的鸟儿了,而且还得是麻雀,其他的都不行。别说看不见树上的鸟儿了,就是人经过树下的时候响起振翅的声音,连是个啥鸟儿都看不清的。王老汉哎了一声,“这黑灯瞎火的,去哪里捉鸟去的,今天夜里是别想睡了,哎,杨小子别找了,还不如找个背风的地儿睡一觉呢。”两人已经走了好久了,王老汉准备找个地儿睡觉了,明天还得下地插秧呢。“我知道哪能抓到麻雀。”杨天青说道。“说啥大话呢,这天这么黑,鸟站在上面都看不见的,你怎么捉呀。”“我能捉到,我知道哪里有。”杨天青朝着记忆中的方向摸索了过去,是一颗大杨树,杨天青抱着树爬了上去,王老汉在下面唉了一声,“杨小子,你这是作甚,快下来,要是掉下来可是要没命的。”树那么高,下面又有碎石块,若是手滑了掉下来可是要没命的。杨天青不怕,他想在金家吃饱,想不被人欺负,想有一天能离开金家田庄。他的手心早就破了皮了,攀爬着粗糙的树皮,手更是火辣辣得疼,杨天青咬牙朝上爬去,王老汉只在下面听见鸟儿扑棱着翅膀飞走的声音。王老汉嗐了一声,“我就说了抓不住,杨小子快些下来,哪至于搏命的呀,大不了就是今晚大家伙都不睡了呗!”杨天青已经从树上爬下来了,“我找到了。”“真的?”两人回来的时候田庄还乱哄哄的,主屋灯火通明,还能听见金老爷骂人的声音和金小少爷哭泣的声音。杨天青迈着步子过去了,这小崽子还怪能哭的,他估摸着出去有半个时辰了,他怕那小崽子哭累了睡过去,回来的时候还是一路跑过来的。“老爷,我找到了。”杨天青捧着东西站了过去,微微抬头看着金老爷怀里的小崽子,哭得脸通红的,好不可怜的样子,杨天青只是在心里嗤了一声,娇气。金老爷赶紧抱着人过去了,“金宝儿你看,找到了,找到了。”金老爷看清了皱起了眉,“怎么是这!”金元一听他的小鸟活过来了也伸着脖子看,一看杨天青手上捧着的是一个鸟窝,里面是两个秃毛小鸟。金元哭得更厉害了,踢蹬着脚撒泼,“这不是我的小鸟,不是我的小鸟!”杨天青捧着给金元看,“小少爷,这是今日那只雀儿的孩子,小的给它找了回来了,那只当娘的雀儿没了,它的孩子还在,一样的,长大和它娘一样的。”金元一听是他的小鸟的孩子,吸了吸鼻子不哭了,“真的?”“真的,真的,快看,身上的羽毛不是和你的小鸟一样的。”金老爷一看他的宝贝疙瘩不哭了,忙附和着说了起来,刚长出羽管的小鸟,哪里知道长大是什么样子的。金元伸着小手要看,“是小鸟的宝宝。”“对对对,你好好养大,到时候就能和我家金宝儿一块玩了。”杨天青连巢儿都给端了过来,里面是两只不大的麻雀,还不会飞呢,叽叽喳喳躲成一团。那是他下午出来砍柴的时候特意找的,这才三月鸟巢不好找,而且还得是麻雀的,他到了天黑才回来,果然夜里小少爷哭闹了起来。金元捧着鸟巢终于不哭了,金老爷也松了口气,“一群废物,还不拧了帕子给少爷擦脸,一群没眼力劲的东西!”小丫鬟赶紧拧了帕子过来,金老爷亲自给金元擦了擦脸,又有小丫鬟捧着糖水过来,金老爷哄着喂了一点,可怜见的,哭了这么久嗓子都哑了。“爹,我不要小鸟死。”“不死,不死,能长大的。”“你叫什么名字?”金老爷问道。“杨天青。”“你就是杨天青呀,既然这一对鸟是你找到,你就负责给养大了,要是死了哪一只有你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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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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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