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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青这手到了金家就没好过,做的都是粗活,一早上又大打水,几口大水缸没个百十来桶水哪里能添满的,手上拽着粗糙的麻绳打水,手心又被磨破了。杨天青撩了凉水洗手,手上火辣辣得疼,眉头都没皱一下的,旺儿在一旁看得眼疼,这小兔崽子真是个狠人。旺儿领着人朝小院走去,“你说你爹杨来福,一副窝囊的死样子,怎么就生出你这个狗崽子,倒不像一个窝里能出来的,你娘别不是偷了汉子了。”杨天青瞪了过去,大有下一刻就咬上去的样子,旺儿轻斥了一声,“给老子老实点,现在这世道人命贱如草,弄死你跟弄条狗一样。”旺儿也只敢嘴上放放狠话,金老爷是个雁过拔毛的,杨天青又是他买过来的,他也不敢给弄死的。杨天青刚走到小院,金元就捧着鸟巢撞到了他腿上,“天青哥哥,你帮我喂小鸟。”旺儿哎呦了一声,“小少爷,他是你哪门子哥哥呀,就他,一个穷佃户出身的。”“不许叫哥哥。”“好吧,那听你的。”金元委屈巴巴闭上了嘴巴,不让叫就不叫。杨天青过来帮忙喂了一下小鸟,两只小鸟都长羽管了,好生照应着能长成的,金元稀罕得不行,小脑袋趴在鸟窝上看得起劲。没一会儿小丫鬟端过来了早食,“小少爷吃饭了。”一碟子金丝卷,一碟子水晶小饺,一碗鸡丝碧羹粥,小丫鬟捧着给端在了饭桌上,“今儿老爷一早就去地里看看了,让小少爷在自己的院子里吃。”旺儿抱着人给放在了绣凳上,“小少爷,我喂你。”“不要,要杨天青喂。”金元现在可稀罕杨天青了,觉得他很是厉害,比铁头他们都厉害!“他手脏,还是小的来喂您。”金元不高兴地扭头,非要杨天青喂他,旺儿又怕把人给弄哭了,只好让了位子,心里越发有了危机感,这小兔崽子可别抢了他的饭碗了。杨天青也是头一次给小孩喂饭,乡下孩子三岁都能自己吃饭了,哪里还需要喂的,不吃那就饿着,哪像金家小崽子这么娇贵的,都快五岁了还让人喂的。杨天青舀了勺粥递了过去,金元小脑袋往后挪,“吹吹~”杨天青心想这小崽子还真难伺候,这么好的吃食若是放在乡下,哪里还需要喂的,自己都抢着吃了。杨天青吹了两口又喂了过去,金元这才张嘴给吃了,还不忘伸出小手指着让杨天青吃,金元往村子里跑,虽然铁头几个小子不待见他,但时常能从金元这得些好吃的,这才不大情愿和他玩。旺儿在旁边看着呢,咳了一声,小少爷还没吃完呢,哪里轮到这兔崽子吃了。金元想和杨天青一起吃,见杨天青一直喂自己,就伸出小手拿了个金丝卷,“你吃呀~”杨天青这才张嘴给咬了过来,他长这么大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这小少爷吃的面怕是还用细筛过了几遍,裹着鸡油的香味,一口下去杨天青都愣住了。他从来没吃过不剌嗓子的饭。金元高兴了,吃饱之后就让杨天青把剩下的都给吃了,这样杨天青就能陪自己玩了。吃了饭金元就让杨天青陪自己去宅子外面打鸟玩,他最喜欢这个游戏了,拉着杨天青就要出去,旺儿在旁边说道:“小少爷,杨天青还有活儿要干的,小的陪您出去。”“不要,不要,你不会。”小少爷聪明着呢,觉得旺儿不会打鸟,非要拉着杨天青一起,杨天青乐得陪这小少爷,总比去干粗活轻松多了。宅子外面就是一些树,不少鸟儿落在上面,杨天青陪着小少爷一起拉弹弓打鸟,杨天青准头极好,没有他打不下来的鸟。金元高兴地拍着小手,“你可真厉害!”杨天青也不是次次都打中,要不然这小少爷很快就会玩腻了,十次中打中两次就把小少爷哄得团团转。金元手上已经拎了好几只鸟,其中还有一只大鹌鹑,用绳子给栓成一串,金元拖着一串鸟高兴得小脸都红了,这可都是他打下来的鸟呀。啪的一声一只雀儿从树上掉了下来,金元哇了一声拔腿就去捡鸟去了,抓着鸟就往回跑,“杨天青,我又打中了!”金元跑得太快,回来的时候左脚拌右脚把自己给绊趴在了地上,金元被摔懵了,趴在地上小嘴一撇就要掉金豆豆。旺儿赶紧跑过来,“小少爷,不疼不疼,我给您吹吹。”他最怕金元磕了碰了,要是让老爷知道了少不了打上他一顿,这差事虽然好,但也少不了挨打。金元被抱了起来,旺儿慌里慌张地给他拍打身上的土,金元嘴大张大哇得一声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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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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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