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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金元乖乖点头,“杨天青,她不做,你会吗?”“哭给她看。”金元开始撇小嘴,还没开始嚎呢崔妈妈赶紧给接了过来,“我做,我做就是了,就是这鸟您尝个腿就是了。”杨天青抬了下下巴,“里面有只鹌鹑,他能吃。”崔妈妈瞪了一眼杨天青,“少哄着少爷胡闹,让老爷知道了扒了你的皮!”金元扭头看杨天青,“扒皮是什么呀?”“不用理她。”小少爷来灶房了,里面的小厮烧火丫头忙都了起来,又是给搬凳子又是给倒茶水的,搬到了凉快地让金元坐那。崔妈妈把那一串鸟给了婆子让去把毛给退了,那么小的麻雀没个二两肉的,收拾起来又麻烦又费劲。金元扯着杨天青坐在凳子上,晃着小脚等着他的炸小鸟出锅。“杨天青,你可真厉害,下午我们还去打小鸟,给我爹吃。”杨天青没搭理他,只是自顾自坐在金小少爷身边,这是他来金家这几日最清闲的一天了,难得休息这么会儿,杨天青不想和金元说话。“杨天青,你会抽陀螺吗?”“我有个小陀螺,可好玩了。”“杨天青,我们去找铁头他们玩。”“杨天青……”杨天青被他喊得有些不耐烦,这小少爷怎么还是个话痨,别看人不大,小嘴叭叭得还挺能说,他端了水塞到小少爷面前,“喝水。”金元这才不叭叭了,小手扒着杨天青的胳膊乖乖喝水,咕咚咕咚两口摇头不肯喝了,杨天青又给他拿了块点心,希望能塞住这小少爷的嘴。金元摇头不想吃,杨天青举着给塞到了嘴边,金元只好小口咬了一下,绿豆糕,不爱吃。“杨天青,你手怎么了?”金元就着杨天青的手啃点心,看见了他手心上的伤口,想起他小时候摔破了手,可疼可疼了,杨天青的手心都烂了。“没事。”金元看见杨天青的手想起自己那会可疼了,小嘴一撇又想哭,杨天青赶紧塞点心,“不许哭,再哭不和你玩了。”金元鼓着腮帮子嚼着点心,“是不是(嚼嚼嚼)可疼了(嚼嚼嚼)……”“没事,不疼了。”杨天青今儿歇息了一上午,没干粗活觉得还好,要是干活的话就没那么好受了。“旺儿,旺儿。”金元朝着灶房喊了起来,旺儿很快就出来了,“小少爷,啥事?”“杨天青手受伤了,可疼了,要那种不疼的粉粉。”金元记着呢,他娘给他撒了粉粉手就不疼了。“小少爷,那药可贵着呢,给这贱皮子用可惜了了。”金元伸出小脚踢了一脚旺儿,“你不听我的话,我让我爹赶你走!”金元虽然小但不傻呀,知道整个家里除了他爹娘都得听他的话。旺儿也不敢吱声了,小跑着去金元房里拿药去了。金元捧着杨天青的手,“吹吹,痛痛飞走啦~”金元噘着小嘴给杨天青吹手,他娘就着这么给他吹的。一股柔和的风落在手上,杨天青低着头看这小崽子给自己吹手,呼哧呼哧,把脸鼓得跟包子似的,好像真没有那么疼了。杨天青有些不自然地把手给抽了回来,“不疼了。”“那你轻轻的哦,金宝儿的手也痛痛过~”旺儿很快把药粉给拿了过来,往杨天青身上一扔,“给。”杨天青打开了塞子,一股药味儿飘了出来,他倒了一些在手心上,是上好的金疮药粉,就这么一小瓶估摸得一二两银子呢,乡下人家哪里买得起的。金元盯着杨天青敷药粉,又支使旺儿去拿布条,他可是记着他的小手缠了呢,杨天青也要缠。旺儿又去找了布条子,气得他暗中直咬牙,伺候小少爷那是份内的事,现在连那个小杂种也敢让自己伺候,“呸,什么东西!”虽然嘴上骂骂咧咧的,但旺儿还不得不干活,金元在小那也是他主子,不得不听。杨天青的手敷上了药粉,又缠了一圈布,那药粉果真好使,敷上去之后手没有火辣辣地疼了,要是不干粗活的话没几日就能好了。金元坐在凳子上晃着小腿,闻见灶房里飘出来的香味眼睛都亮了,从凳子上秃噜了下来就跑,“是不是我的小鸟~”崔妈妈正拿筷子翻那一锅小鸟呢,看见金元来了哎呦了一声,“小少爷,当心呀。”杨天青也跟了上来,那小崽子还没有灶台高呢,垫着脚也只露出半张脸,杨天青抱着人给抱了起来,金元这才看清锅里的东西。那小鸟被崔妈妈腌了一下,然后放在油锅里炸,半锅油呢,杨天青没见过谁家能用这么多油炸东西的,那小鸟放在油锅里金黄金黄的,能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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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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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