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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兰抬脚朝门口走去,低头一看背篓里蹲在一个崽子了,看见她了朝她笑得露出一排小米牙,“婶婶。”周秀兰不由笑了一下,声音都柔和了几分,“金元怎么了这是,哪里不舒服呀。”“婶婶,金宝儿身上痒痒的。”杨天青也说道:“他身上起红疹子了,昨天消下去了,今天又起来了。”金元仰着脖子和周秀兰说话呢,他脖子上的红疹子周秀兰看得清楚,抬起他肉乎乎的小下巴看了看。“不是啥大事,应该是屋子里太潮了,小孩子受不住,我家大妞二妞小时候流口水,那脖子上起得和这一样。”“那怎么办?”杨天青问道。“把屋里好生收拾干净了,用火给烤烤屋子,弄干爽一点就好了。”周秀兰抬着金元小下巴的时候,没忍住捏了下金元的小肉脸,这金家小少爷养得可真好,小脸肉乎乎的,比那嫩豆腐都滑溜呢,虽然穿得灰扑扑的,但也挡不住生得好看。金元被人捏了脸也不闹,反而笑着看人家,周秀兰更是喜欢金元了,“空了来婶婶家玩,婶婶家里有两个姐姐可以和你玩。”金元乖乖点头,“谢谢婶婶。”周秀兰更乐了,“呦,这么大一点还会说谢谢哩。”杨天青道了谢又背着金元回家了,不是什么大病就好。这金小少爷在金家吃得好用得好住得好,青砖屋子,大开的窗棂,弄得又敞亮又漂亮,难怪来到他们这小茅草屋身上起疹子呢。杨天青一回来就打了盆热水,把小崽子拎进去给洗了洗,身上干爽了不少,金元也不觉得身上有那么痒了,“天青哥哥,舒服。”“知道了,不许乱动。”杨顺在一旁烧火呢,刚周秀兰说得话他听得一清二楚,朝着金元撇了撇嘴,“娇气,那屋子怎么人家都能睡,就你不能睡了。”金元也不是吃素的,朝着杨顺就吐舌头,气得杨顺一个劲儿得瞪他也不没有什么方法。给金元洗了个澡,杨天青又给他穿上了他之前那身杏黄色的衣裳,那身衣裳料子好,这小崽子身娇体弱的,这会儿身上又都是红疹子,料子穿软和一点舒服。“行了,去一边晒晒日头。”金元的头发还湿漉漉的,杨天青刚顺道连头都给他洗了,之前这些活儿都是丫鬟婆子们做,他只负责守夜和陪着玩,现在好了,这些活计都得他一个人干。要是不给弄干净了,这小崽子不知道哪里又会不舒服,简直是娇气的厉害。金元洗了澡觉得身上凉凉的可舒服了,搬着个小凳子坐在了日头下晒太阳,杨顺看着金元哼了一声,凭什么他守着炉子烧火,那破崽子坐在那晒太阳!杨天青也没闲着,趁着这会儿还早,他把东屋里面的褥子全给抱了出来晾晒,床上的草席子也给弄了出来。杨顺一看杨天青把他的铺在地上的褥子也给弄了出来,赶紧跑过来拽住了,“不要扔我的褥子。”杨天青全给塞到了他怀里,“自己去晒去,以后你睡自己的床。”杨顺以为杨天青要把他给赶到正房睡呢,瞬间眼眶都红了,“不要,我就要睡我原来的屋子!”凭什么杨天青一回来就带着那小崽子占了他的床,连他睡地上都不让他睡,凭什么呀!他又不睡床上,他就睡在地上就成了啊。杨天青难得多说了一句话,“自己收拾去,你还睡自己的床,我和金元另外搬过来一张床。”杨顺一听不是撵他走的,这才不委屈了,抱着自己的褥子给放在棍子上晾晒。金元坐在小凳子上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天青哥哥,我们睡哪呀?”杨顺瞪了他一眼,“你爱睡哪睡哪!”金元也朝着杨顺瞪了过去,“大坏蛋!”因为昨天他被杨顺揍了一顿,小脸上到现在还青一块紫一块的,金元把杨顺列在了大坏蛋的行列,和旺儿一样,都是大坏蛋!“你才是大坏蛋,你全家都是大坏蛋!”“金宝儿才不是,你才是!”“你就是!”“你才是!”两人隔着好几米吵了起来,杨天青训斥了一声,“都闭嘴。”两人都不敢招惹杨天青,瞪了对方一眼哼了一声都把头给扭了过去。杨天青把东屋该晒的东西都给晒晒,床单子也给洗了洗,又从正房那边搬了张床放在靠窗子的地方,以后他和金元就睡在那。忙活了一阵瓦罐里的粥也煮好了,杨天青原本打算把野菜洗洗给煮进去就行了,又怕金元这娇气的小崽子不吃,又弄了一些猪油把野菜给炒了一盘出来。一人一碗稀稀的米粥,中间是一碟子猪油炒野菜,杨顺眼睛都亮了,他也不爱喝什么野菜米粥,还是这样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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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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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