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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肚子里连点油水都没有的,金元也想吃肉了,盯着那只鸡咽口水,想吃鸡腿,大鸡腿!杨天青没理他,抱着人一路回了家,一到了家金元也不蔫吧了,顺着杨天青的腿滑了下来,杨顺也慌里慌张拖了木盆子过来要杀鸡。金元也哒哒跑着舀水,“天青哥哥,快点过来杀鸡呀~”杨天青把那只可怜的鸡给解救了出来,现在一只鸡贵得厉害,二狗儿他爹这是可是大出血了。“这是只母鸡,先养着看看能不能下蛋。”小崽子现在没啥吃的,跟着他吃了几天野菜小脸都多了几分菜色,留着下蛋一天给小崽子吃上个鸡蛋。金元手上捧着的葫芦瓢吧唧掉在了地上,小嘴一瘪下巴都皱成了一个小核桃,“天青哥哥啊,脑袋疼,脑袋疼啊~”“你想吃鸡还是想吃蛋?”“想吃鸡!”杨顺也跟着猛点头,“要不是我要鸡,现在咱家哪有鸡的,吃鸡吃鸡!”杨天青瞪了一眼杨顺,杨顺瞬间没了声,那可是他辛辛苦苦要过来的鸡啊,竟然不吃了!杨天青哄着金元说道:“要是留着你一天能吃一个蛋,你说。”金元盯着那只母鸡绕着手指,“天青哥哥,那,那能不能就割一条大鸡腿下来,它还能下蛋,是不是呀?”杨天青给了金元一个脑袋崩,他长这么大没见过谁家的鸡一条腿的,这小崽子怪能想。“把鸡给养起来,今天割了一吊肉,今天咱吃肉。”金元一听要吃肉瞬间不闹了,“好哦,吃肉吃肉!”杨顺没想到今天竟然能吃肉,立马又开心了起来,“哥,你今天怎么舍得吃肉了!”还能因为什么,家里炒菜都没猪油了,杨天青只得割了一条肉熬猪油,两斤肉要了他一百文,要知道以前都能买上五斤了。杨天青找了个笼子把鸡给关了进去,又怕杨顺打这只鸡的主意,又特意嘱咐了两句,“好好看着这只鸡,要是下蛋了到时候也有你的分。”杨顺连连应了下来,“哥,你放心好了,我肯定好好养着这只鸡的!”闹到现在杨天青连口水都没喝上呢,烧火搅了一些杂粮糊糊,杨顺上午没吃饱眼巴巴瞅着,虽然杂粮糊糊看起来跟一锅土似的,但杨顺也想吃。杨天青给两人又一人弄了一碗糊糊,金元没吃过,以为是什么好东西,端着喝了一口就皱起了小脸,“天青哥哥,嗓子疼。”金元刚在二狗儿家嚎了好一阵,嗓子本来就疼,喝了一口杂粮糊糊就不肯喝了,杨天青给接了过来喝了个干净。杨顺也皱着眉喝了起来,之前虽然家里过得穷吧,但也都是白面白米少擦一点杂粮,哪像现在拿杂粮当饭吃呀。但肚子饿呀,皱着没给喝了个干净,只盼着夕食能吃上两口肉。吃了饭杨天青抱过金元看他的伤口,解开一看伤得也不是很严重,在二狗儿家的时候小崽子哭杨顺嚎,他以为伤得厉害,看样子流血是流血了,但没那么严重,突然觉得二狗儿家赔只鸡有些多了。不过杨天青也没觉得过了,这次不整治好了,以后这小崽子出门就被欺负,那可就难办了。金元眨巴着大眼睛,“天青哥哥,金元会不会变丑呀?”杨天青哼笑了一声,“现在知道变丑了,怎么不听话跑出去玩。”金元吧唧倒在了杨天青怀里,“哎呀,头好疼呀~”030杨天青戳了一下怀里的崽子,惯是个会哄人的。杨天青把人给收拾干净丢到了床上,金元早就困了,嘴上说着不困要等着吃肉,眼睛眨巴了两下就睡了过去。半晌的时候杨喜过来了,说金家那边给安顿好了,人都给埋到了金家的田庄里了。杨喜给说了都有谁家过去帮忙了,杨天青道了谢,杨喜也安了心,他家是金家的佃户,现在乱成一团,若是白种着人家地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现在帮了金家的忙了,杨喜心里也舒服一些了。“听说金小少爷被撞到了脑袋,可还好,要是有啥事你给叔说。”“没啥事,已经看过郎中这会儿躺屋里睡着了。”“那就好那就好。”杨喜在这说了一会儿话就走了,现在世道乱了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哎,他们小老百姓,也不求什么大富大贵的,能吃饱穿暖就成了。杨天青也忙活了起来,把买回来的粮食给搬到了正房,到时候夜里睡觉了给锁着,杨顺也跟着杨天青转,看见杨天青从背篓里拎出一吊肉眼睛都亮了。“以后护着点金元,在外面也护着他点,就跟这次一样,晚上的时候多吃两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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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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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