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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满脸疑惑看着杨顺,杨顺呸了一声,“你听错了,赶紧起来的吧。”杨顺拉着穿得歪七八扭的金元出来了,杨天青在外面都听见动静了,看着还在犯迷糊金元笑了一声,“过来洗脸。”几人喝了粥收拾了东西去出去了,昨天打的鹌子精神头不打好,好在都还是活的,还有金元找到的那根人参,也不知道能卖上几两银子。金元还没走着去县府过呢,刚出了村子就一路倒腾着小短腿跟着,也不嫌累,跟着杨顺打打闹闹走了好远才喊走不动。眼瞅着都要到县府了,杨天青蹲下来把人给背了起来,这小东西这才倒是挺能走的,离县府没多远了,倒是给他省了不少的力。金元是个喜欢凑热闹的,到了县府伸着脖子来回看,趴在杨天青的背上悠悠哉哉晃着脚。又看见街边有人卖果子蜜饯糖糕这些小食儿,金元看得恨不得脖子伸人家面前,看了一会儿又吧唧把脑袋搭在了杨天青的肩膀上。杨天青只觉得肩膀上一沉,也没问他咋了,不用想也知道,还能咋了,小孩子哪有不嘴馋的,没闹着让他买东西杨天青都觉得金元是个乖孩子了。在撇一眼跟在身侧的杨顺,这会儿正拿袖子擦嘴呢,上面湿了一片,杨天青嫌弃地直皱没,还好金元没有像他这么邋遢。杨顺一抬头就看见他哥拧着眉毛看自己呢,嘿嘿傻笑了两声把胳膊给放下来了。杨天青只好说道:“跟紧了,省得拐子把你给拉走了。”杨顺一听也不东张西望了,赶紧跟上杨天青。金元晃着小腿问道:“哥哥,啥是拐子呀?”“专门偷小孩的,把小孩偷走了卖掉,饭不给吃水也不给喝,要是不听话了就拿棍子打,还使劲让干活。”金元一听拐子这么厉害害怕了,胳膊紧紧搂紧了杨天青的脖子,勒得杨天青一个倒仰,他就是吓唬吓唬这胆子大的小崽子,省得一会儿到处乱跑。杨天青也没说错,上次闹过一场之后眼看起来了也乱了,街上的多了不少的坐在街边的闲汉,总觉得不像啥好人。金元搂紧杨天青的脖子说道:“天青哥哥,你可要看好我呀,金宝儿不要被拐子拐走了。”“知道了,你别乱跑就成。”三人找了个空地把东西给放了下来,竹篓里面的鹌子也都拿出来放在了一块破布上,杨天青吆喝了起来,“鹌子,鹌子,卖鹌子。”杨顺和金元则一左一右蹲在地上,杨顺别看在家是个横的,出了他的那一亩三分地就老实了起来,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缩着脖子也不吱声了。杨天青吆喝了一阵倒是有人看过来就是没人买,金元小声和杨天青嘀咕,“天青哥哥,我们的小鸟是不是卖不掉了。”“不知道,再卖一会儿。”杨天青的鹌子是用弹弓打下来的,能留口气不死就是不错的了,几个鹌子放在破布上看起来蔫头巴脑的,卖相不大好。金元还想换了铜板买东西吃呢,学着杨天青也叫了起来,“鹌子鹌子,大鹌子,卖大鹌子了!”突然大叫了这么一声杨天青都被吓了一跳,看了眼金元又笑了起来,倒是个胆子大的。金元叫嚷了一声觉得有点好玩,蹲在地上更加卖力了,“卖鹌子,卖大鹌子,卖鹌子卖鹌子……”金元一口气叫嚷了起来,把自己喊了个大喘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歇着。杨天青怕地上凉,站起来让金元坐在他的脚上,金元也觉得他的屁股蛋凉凉的,坐在杨天青的脚上又接着吆喝。金元的声音又脆又亮,生得又招人喜欢,还真有年轻的妇人看了过来,“你这鹌子怎么卖的呀?”金元脖子一仰抬头看杨天青,“姐姐问怎么卖的。”那妇人被逗得笑了一下,“呀,你这小家伙嘴巴可真甜。”金元朝着人家笑了起来,惹得蹲下来揉了把他的脸,“你可真白。”杨天青也说道:“五文钱一只。”杨天青不知道人家卖得什么价儿,他一路走来也没看见有卖鹌子的,倒是有卖鸡鸭的,之前一只鸡能卖个四五十文,一只鹌子要五文应该差不多了。那妇人一听要得倒是不贵,“你这鹌子看起来不大精神了,在便宜些我都要了。”金元一听这位姐姐竟然都要了,忙捧着一只鹌子给人家看,“姐姐你看,还活着呢,都是我哥哥打下来的,可好了。”那妇人被逗笑了,见金元这么小的年岁就跟着卖东西,也不怕人的,没忍住捏了一下他的小脸蛋,“你这小家伙倒是生得讨喜,成吧,那就五文,我都要了。”金元眼睛都亮了,有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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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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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