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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文,杨天青带着金元去买了叮叮糖,耐吃,要是买成其他的糖估计小家伙一天就能给吃完了,一小块叮叮糖能吃上好久,足够金元吃上好几天了。杨顺眼巴巴地看着金元,金元也很是大方,挑了一块先给了杨天青,“天青哥哥你吃。”杨天青给接了过来,咬了一口慢慢吃,剩下的给放在了袖子里,留着慢慢吃。杨顺在一旁哼唧,“你怎么不给我呀。”“给呀。”金元挑了一块不大的给杨顺,杨顺满心欢喜接了过来,看在金元给自己糖的份上,以后谁欺负他了,他杨顺可不答应了。别说现在了,就是以前杨顺也不咋能吃上口糖,也就逢年过节能吃上,平日里他娘可舍不得给他买,一斤肉也才二十来文,哪里舍得给他买糖吃的。杨天青牵着金元又去买了些灯油,剩下五文买了个酥油饼子,三人一人一块吃了起来。金元一手牵着金元一手拿着饼子在啃,外面做得吃食儿比杨天青手艺好多了,金元吃得脸上都是油,走路都蹦蹦跶跶的,去县府好,去县府有好吃的,还来~杨天青心情也难得松快了下来,只要饿不死他们就成,要是能日子过得好点那就更好小崽子也能养得好一些。三人朝着城门口走去,快走到城门口的时候一个干瘦的男人拦了上来,“小兄弟去哪呀这是?”杨天青牵着金元往一旁走,那男人又拦了上来,“等一下等一下。”“什么事。”杨天青警惕地看着男人,一看就不是干正经营生的。男人朝着金元抬了抬下巴,“这你弟弟,呦,生得可真好。”这男人从三人买饼子的时候就注意他们了,三个年岁不大的男孩,特别是那个小的,生得可真好,是个上等货,这一转手不得赚个二三十两银子。闹了一场灾,那没爹没娘的有的是,还有日子过不下去卖儿卖女的,这一阵他的生意格外的好。杨天青猜到了男人打什么主意,把金元抱起来抬脚就走,男人不死心又拦了上去。“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性急,我的话还没说完呢,你三一看就是日子过不下去的,自己都要活不成了,还顾什么兄弟呀。”那男人朝着金元抬了抬下巴,“这个小的卖不卖,我给你弟弟找个好出路,给人家当儿子当孙子去,再不济也能找个富裕的农户人家,二两银子,怎么样?”“不怎么样。”杨天青抱着金元走了,金元也明白过来那人想买自己,吓得哇哇叫了两声,小肉胳膊紧紧搂住杨天青的脖子,“天青哥哥快走啊,快走啊,坏人要过来了!”那男人不死心地喊道:“哎,小子考虑考虑,要是想卖了去城东花胡同找我,那个小的不卖,那个大的卖不卖,卖给人家做长工,二钱银子,怎么样啊!”杨顺一听呸了一声,“瞎了你的狗眼了,凭什么他二两银子卖给人家当少爷,我就二钱银子给人家做长工啊,我呸!”杨顺骂完赶紧跑了生怕人家打他,回去的路上杨顺还在愤愤不平,“凭什么他能卖这么值钱啊,不就是比我白一点,好看一点,那人贩子就是眼瞎的,小爷就是卖也值个二十两银子,呸呸呸!”杨天青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没脑子的东西。金元则紧紧搂着杨天青的脖子,“天青哥哥,你可别卖我呀,金元可乖了。”“不卖你。”金元这才高兴了起来,一路上被杨天青背一会儿,自己走一会儿,也不喊累,到了家热得头上都出了一层薄汗。买了灯油,夜里屋里又亮堂了起来,金元躺在床上翘着脚又再吃他的叮叮糖,杨天青把他的糖给没收了,“睡觉。”金元哼了一声翻了个身把屁股对着他,杨天青给他盖上了被子,“人贩子最喜欢不听话的小孩。”金元赶紧往被窝里钻了钻,“我是最最听话的小孩。”杨顺在旁边朝他吐舌头,“你听话个屁。”金元和杨顺斗了两句嘴,杨天青把油灯给吹了,金元这才老实了下来,一夜好梦,梦里都是甜丝丝的。杨天青现在一下子得了两条生意门道,心里也松快不少,鹌子能卖出去,就是他的鹌子精神头不好,不大好卖,他之前进山见猎户用网补鸟,那人告诉了怎么好抓,杨天青打算试试。找了麻绳给批成细线,坐在树荫下编成网,这样抓的鸟卖相就好上不少。金元也搬着小兀子帮着批麻绳,嘴巴里含着一块叮叮糖,边吃边小嘴叭叭地说话,“天青哥哥,要抓大鱼,给金宝儿蒸鱼吃。”“天青哥哥,金宝儿这样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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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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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