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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顺直嫌弃人家给的少,出了酒楼就不满地说道:“那人可是给了我一角碎银子,那么多只鹌子才卖了六七十文,也太少了些了,以后我们都卖个那个大叔。”杨天青和金元齐齐扭头看杨顺,杨顺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赶紧闭嘴,讪讪解释了两句,“他嫌给多了,又换了铜板,爱信不信。”杨天青没说什么,这次意外多了条生意门路,都是金元和杨顺的功劳,杨天青本着该罚罚该奖励奖励,这才没要把杨顺贪的铜板让他吐出来,以后就不给他这么多了。这次过来他们还带了一些胡瓜,杨天青去集市找了空地卖了起来。金元和杨顺一左一右站着舔糖画,金元站累了就一屁股坐在杨天青的鞋面上,还举着他的糖画给杨天青,“天青哥哥,可甜了。”杨天青看着舔得亮晶晶的糖画有些嫌弃,“我不爱吃甜的,你吃吧。”“好吧。”金元收回了手坐在那又舔了起来,舔两口空出来嘴了还帮杨天青叫卖,“胡瓜,卖胡瓜勒,一文钱两根啦~”金元生得好,叫卖起来比杨天青好多了,小家伙捧着个糖画舔着,惹了不少人看过来。他们的胡瓜没一会儿就卖了个干净,金元的糖画也吃得差不多了,舔得他下巴上都黏糊糊的,最后一口咬在嘴里咔嚓咔嚓给嚼没了。金元舔了舔嘴唇,看得杨天青恨不得现在就打了水给他擦擦,黏糊糊的小崽子,真想给他涮干净了。金元拍了拍手站起来了,还嫌弃杨天的脚硌屁股,“天青哥哥,下次帮金元带个小杌子哈,走,吃馄饨!”金元朝着杨天青伸手,杨天青看他的手也黏糊糊,忍着嫌弃牵了上去,谁让他刚才说以后出门要牵着手或者抱着!金元蹦蹦跶跶跟着杨天青走了,杨天青仗着自己个子高悄悄拧着眉头,这小崽子的手真黏!杨天青带着两人吃馄饨去了,杨天青自己还是头一次吃,金元在家都是吃杨天青做饭,这次要在外面吃饭了,高兴得不行。杨天青叫了三碗鸡汤馄饨,又给金元要了个鸡腿,金元眼睛都亮了,他好久没吃上大鸡腿了!趁着等馄饨的功夫,杨天青拿起桌子上的水给金元洗了洗手,他可不想一会儿还牵着个黏糊糊的手。三人的馄饨很快就上来了,还有金元的大鸡腿也放在碗里端了过来,金元讨好地端着给杨天青,“天青哥哥,你先吃。”先给他天青哥哥吃,不要他生气了,杨天青其实早就不生气了,看金元给他端鸡腿更生不起来了,“你吃吧。”现在吃食贵了不少,一碗馄饨十文,一个鸡腿十五文,三个人就要花上四十五文,今天虽然挣得铜板多,但杨天青还想攒盘缠呢。金元咽了咽口水,下手给杨天青拽了一块,自己抓着大鸡腿啃了起来,杨顺也想吃,反正自己身上有铜板,今天要不是他,他们怎么可能挣那么多铜板。杨顺瞅了杨天青一眼,也给自己买了一个,这下手上的铜板花得没几个子了,见杨天青没教训他,大口大口啃了起来,好吃!杨顺对其他人抠得厉害,就对自己大方。金元也啃得一脸的油,又吃了一碗馄饨肚子撑得圆溜溜的,金元举着油乎乎的小手打了个嗝,“天青哥哥~”杨天青端了水又给金元洗了一遍,回去的时候慢慢往回走。金元虽然被打了一巴掌屁股,但吃了大鸡腿早就给把这事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一路上边走边拽着路边的花草高兴得不行。三人回来的时候都下午了,大太阳照着路上村里人都躲屋里睡觉去了。杨顺今儿吃得好心情不错,吹着口哨开门进了院子了,他把袖子里的铜板给拿了出来,从床底拉住他的臭鞋子要往里放。杨顺习惯性地先把鞋子里面的铜板往外倒,他都是先数一遍再放里面,这次抖着鞋子倒了半天铜板也没掉出来。杨顺啊得一声从屋子里跑了出来,“天杀的,家里进贼了!”杨天青正在院子里帮金元洗脸呢,听杨顺说家里进贼了也忙进屋查看,金元甩着脸上的水珠也赶紧跟了上去。杨天青之前攒了些铜板都放在罐子里藏了起来,杨天青把自己的罐子给找了出来,还好里面的铜板没有被偷了。杨天青检查了一遍,正房放粮食锁着门呢,里面东西都好好的,家里的鸡也在,杨顺的铜板和金元的一身新衣裳不见了!金元一听自己新衣裳不见了,哇得一声也哭了,他刚得了两身新衣裳,今天穿得是件小袍子出去了,那身短褐不见了!杨顺也嗷嗷直哭,扯着嗓子直嚎,杨顺恨不得把那偷他铜板的人给五花大绑扔河里去,那可是他辛苦攒了好久的铜板啊,他可是一个子都舍不得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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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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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