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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去我那尝尝我们西域的特色美食,给你煮奶茶,还有烤包子、炒酸奶和奶豆腐。”“你们把奶做出了花啊!”“我们西北别的不多也就是盛产奶了,能不做出花吗?”“那你们是不是因为喝奶多,一个个都长的这么高。”想起上次在亭中相见,两人站在一起时,不仅沈斯年比自己高一点,就连他身边的小厮都比自己高!楚风锦也并不算矮,只是沈斯年太高了!但是男孩子对身高的执念无法想象,在心底安慰着自己,我才十七,我还能长。“可能吧,也有可能我们吃肉也多?”沈斯年看到他的表情就知道这小家伙在心底想什么了,可是招人喜欢极了。尤其是知道他就是那夜的刺客后,沈斯年对他更加有兴趣。想起那夜的场景,都恨不得将自己打死,也不知那夜在装什么?这下可好,是真的看得到吃不到了。试探这几日沈斯年天天往外跑,就是为了偶遇楚风锦,想要快些将他划进自己的地盘。“那我明天就去你那!你记得给我准备好吃的。”“好,那等无事,你做东带我转转京城?早就听闻楚国都城人杰地灵,一直就想见识一番。”沈斯年将手中的碗放了回去,目光含笑的看着他,与前段时间冰冷阴鸷的形似两人。楚风锦余光向那只手扫了一下,随即说着,“那当然!京城好吃好玩的谁都没有我熟,到时候肯定带好你。”伸手将碗向前拨弄了一下,在这个间隙内,将碗底的纸条夹在指缝中,顺进了袖子里。两人一笑。与聪明人打交道就是舒服。“小王爷好好玩,那我就不打扰了。”沈斯年站起身行礼离开。楚风锦盯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没过多久也打道回府了。“小王爷,衣服已经准备好了,请更衣吧。”刚进门小福子就一脸谄媚的同楚风锦说。在外面溜达了一个来时辰,衣服上都沾满了寒意。“都下去吧!”楚风锦向来不习惯更衣时那么多人伺候着,这次也同寻常一般将他们赶了出去,只余下平安一人。见宫人们都退出后,楚风锦抬脚向屏风后走去。将藏在袖子里的小纸条拿了出来。用汉字龙飞凤舞的写着一句诗,“只在此山中。”楚风锦一时没有摸到头脑。平安见楚风锦一直没有动作,便开口:“主子?”楚风锦回过神来,任由平安将身上的外袍换了下来。心中还在琢磨着沈斯年这是什么意思。嘴中念叨着只在此山中。楚风锦忽然抬起了头,将还在给他整理衣袍的平安惊了一下。“他该不能知道我们将私兵藏在南凉山了吧!”楚风锦瞪大了双眼,有些不可置信。“不可能啊,西域与南凉山中间隔了这么偌大的一个楚国,更何况南凉山全是深山老林,就算是当地人都不敢进山。”楚风锦分析了一通后,不敢相信他查到了自己的私兵。“平安你觉得呢?”楚风锦见只有自己在讲话,便让平安也发表下自己的想法。现在的平安就像是在学堂上突然被夫子点名回答问题学生。“额……属下……属下觉得不能,私兵在南凉山这事本就只有我们几人知晓,而且今日他看起来更像是来示好的。”平安说完还挠了挠头,这真的太难为他了,你指哪我打哪!但是能不能别让我动脑子啊!楚风锦不难为平安了,自己闷头去思索了。想起师父当时将平安给他的那个下午,刚指导完楚风锦练武的高大男人,搬了一个小马扎坐在了楚风锦面前,抬手招呼过来一个同他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小风锦,来认认人,这是平安,以后他就跟你在王府一起了,有什么急事让他来送信就成,他能打的很!”说着拍了拍站在一旁的平安。男人转头又给平安嘱咐着,“以后小主子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听到了吗!”“听到了!”小平安大声回答着男人的问题。“我去叫郭云泽来教你们。”说罢,男人风风火火的便走了。现在楚风锦想起那个场面还一笑,平安这几年真的将听话贯彻到底了,也符合师父当年所说的能打的很。“罢了,不难为你了,明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临近傍晚皇上身边的喜公公来了楚风锦殿内。行礼后便说道:“小王爷,皇上今天事务繁忙,让奴才来给您说一声,今晚您就不必过去用膳了,稍后御膳房将膳食送到您殿中。”楚风锦见此也乐得自在,省的和那老狐狸共处一室,吃饭吃的他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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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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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