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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节,可以戴面具的,这样他们就看不清了,这可都是本公子的珍藏,勉为其难的和你分享一下吧。”楚风锦一副大度的模样。“那可是谢过小王爷了。”沈斯年手中拿起一只小兔子的面具,就要往楚风锦脸上戴。“我不要兔子!”“试一试,试一试,很好看,这只兔子多好看啊!”沈斯年不死心,还是要给他带上。“那你戴这一个,你戴上我就戴兔子。”楚风锦将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在底下翻了出来。这个面具因为嫌它丑一直在压箱底。沈斯年嘴角抽动的看着这只巨丑的面具,有些抗拒。楚风锦见他这样在一旁偷笑,让你给我戴兔子!沈斯年不知做了什么心理建设,将面具接了过去,“小王爷可不要说还不算数,来吧。”楚风锦笑不出来。这么丑的面具居然真戴了!这面具出去估计都能随机吓哭两个小孩子。楚风锦认命的也将小兔子面具戴上。沈斯年站在对面满意的看着他将面具戴上,果然很不错,这只兔子就是很适合楚风锦。“好了好了,走吧。”楚风锦一马当先走出门去。早就想好等到宫外再买一个面具了。马车在街角停下,沈斯年率先下车,想伸手将楚风锦扶下来,楚风锦看了他一眼,自己跳了下来。沈斯年笑了笑将手收了回去,瞧着楚风锦欢快的背影也快步跟了上去。自初一之后楚风锦就没回过王府,而昌旭帝转过年来后,让合丽国的事情闹的焦头烂额,更是没空管自己,倒也乐得自在。白天同沈斯年在皇宫中跑上跑下,晚上躲着开始偷偷用功,这十多天过的那叫一个充实。“先找地方坐一坐,等到了晚上才叫热闹。”楚风锦对此可是轻车熟路,带着沈斯年去了迎春楼。店小二见楚风锦来了,热情的招待着。“小王爷许久未来了,还是老样子?”“对,让人把炭火烧的旺一些,将临江的窗子打开。”“好嘞!”天色渐沉,已是华灯初上。江上画舫也已灯火通明,中间最大的那艘花船已经启程到了江中心,今晚京城如意坊的那位花魁可是要在这船上一舞,不少人也是闻讯赶来,这江边上早就人满为患了。楚风锦站在窗边看着街上挤挤攘攘,心里发嘀咕,不明白就一青楼女子有什么好看的。“小王爷最近身体好了不少,现在都敢在窗边吹这么久的江风。”说着沈斯年还是忍不住了,上前将窗户关上了一大半,刚好把江中心的位置给挡住了。“屋里这么暖和,怎么会冷。”楚风锦抬头看他,满是无语。这下江景看不到了,那还是下去吧。“走吧,也差不多到时间了。”楚风锦拉着沈斯年向外走去。其实今日本不该出来这么久的,南方战况吃紧,郭叔是完全顾不上京城了,问寒殿北方分部的事务全压了过来,防止昌旭帝察觉,就只能靠白天抽空和晚上睡觉的功夫处理。本想着今日稍微休息一下,但昨晚小太监们在宫中布置花灯,沈斯年一副没见过的样子,朝着他问东问西,让他给解答,给沈斯年解释完之后便想着今日出来逛逛,才不是因为沈斯年没见过灯会出来的呢。刚出酒楼就见到旁边小摊上在卖面具,楚风锦兴致勃勃的过去挑选着。沈斯年一看就知这小狐狸不喜欢兔子,这才刚开始就要给换下来。果不其然,楚风锦将沈斯年也拉了过去,“这个好看吗?”说着拿起一狐狸面具。沈斯年一挑眉,狐狸面具也不错,便开口,“很好看。”“嗯,走吧。”楚风锦随手将面具放下了。“嗯?不买吗?”“不买了,忽然感觉这个小兔子看顺眼了,也挺好看的。”藏在面具的嘴角一挑,今天大发善心就放过这兔子面具,让他在自己脸上老老实实地待一晚吧。“嗯。”怎么听沈斯年的这一声嗯中都带着笑意。前面摊子前热闹非凡,不少人围着在猜灯谜。这凑热闹的事情怎么会少的了楚风锦。“看看他挂的花灯,你想要什么,瞧本公子给你赢回来。”别的不敢随意展露,但猜灯谜这事还是可以的。“那就最上面的那只小狐狸吧。”“行,等着吧。”沈斯年看着他的背影钻到了摊子最前面,面带微笑的看着他出神,凭借着面具让他的眼神更加肆无忌惮。忽然旁边有人撞了他一下,沈斯年倏然回神,有些犀利的扫了一眼来人。楚风锦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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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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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