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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风锦轻轻勾起唇角,腿上的伤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心情。昌旭帝越喜怒不定越是好事。到时候才有打着的旗号将昌旭帝在高位上拉下来。临近中午,沈斯年提着一个黑漆描金的食盒又过来了。“我带了一些点心,先垫垫肚子。”将手中食盒递给平安,自己则是坐到了床边,伸手进楚风锦的被子里摸了摸楚风锦的小腿。楚风锦见他有动作就往后躲,但还是被碰了个正着,瞬间炸毛,“你干什么!”楚风锦又气又恼。“我看看你暖和过来了吗?腿上受凉可是大事。”沈斯年一本正经,见他反应这般大,还露出一丝迷茫。转身问平安的间隙中将眼底笑意按捺下去,对平安说到,“去拿个汤婆子,你们主子的腿到现在还没暖过来,主子年纪小,你们就多上点心。”沈斯年还不忘敲打他们。楚风锦抬手制止,“马上用膳了,也躺不了多久,一会再取吧。”“今日你就在床上躺好了,不许下床,一会让人在床上支个桌子就行了。”沈斯年看他还想下床立刻制止了他。一会功夫平安和小福子,一人手中拿着汤婆子,另一人搬着一个桌子进来了。沈斯年指挥他们放下,将放置在一旁的食盒拿了过来,亲手将里面的吃食一个个端了出来。楚风锦倚着看沈斯年忙前忙后。如他所说,这一天也没让楚风锦下床,连饭都是在床上吃的。第二日一早。楚风锦醒来只是感觉膝盖有些酸胀。将裤腿挽起来一看,昨日有些可怖的青紫已经消的七七八八了。只余下几个严重的地方还泛着青。沈斯年的药确实厉害。不过这般宝贵的药用在这种小伤上,有些暴敛天物了。说曹操曹操到。沈斯年又提着他的食盒过来了。坐到床上就要碰楚风锦的腿,给他上药。楚风锦躲开了,“已经无事了,这药还是省着些用,别浪费了。”这药的效果这么好,用在这种小伤上,楚风锦都有些心疼了。“用到你身上怎么算浪费,放心,你这点小伤用不了多少。”沈斯年还是给他又上了一遍药。楚风锦见沈斯年又要将昨日的桌子搬过来,开口道,“去桌上吃吧,躺了一天我骨头都酸了。”说着还伸了个懒腰。“也行。”沈斯年伸手将楚风锦扶了起来,右手极快的触碰了下楚风锦的手腕。沈斯年以为自己已经足够神不知鬼不觉了,却不知被楚风锦看在了眼中。楚风锦不动声色的将胳膊向下一控,袖子把手腕遮的严严实实。坐下时余光看了下沈斯年。只见他面色还是如常,将袖子向上一折拿起一只玉碗准备给楚风锦盛汤。仿佛刚刚就是不经意的触碰。楚风锦心中舒了一口气。关贺清给他的药就连宫中的御医都没诊出来,估计就算是让他把脉也看不出什么异常。也便没把这回事放在心上。其实这一瞬间沈斯年根据他的脉象已是察觉了不同。边盛汤边考虑刚刚楚风锦的脉象。中毒了?怪不得身子这般弱。沈斯年脑中已是要开始想药方了。想趁着这几天给楚风锦调养一下身体。看来之前想找的神医也不必找了,这点小问题自己就能解决。但刚刚那一瞬太快了,就是神仙来了也分不清是什么毒。不过刚刚似乎还是被楚风锦察觉了。沈斯年有些暗恼,楚风锦的警惕心有些太强了。还是今晚去一趟太医院吧,瞧瞧有没有之前的诊脉记录。两人神色正常一同用过膳。沈斯年见他在屋里一直憋的确实无趣。就一起出去廊下一起坐坐了。天还算是晴好,冬季没有风在室外也不算是难熬。沈斯年本以为会没什么事。但在外面没坐多久楚风锦就有些咳了。沈斯年万万没想到楚风锦的底子坏成了这样。紧忙带着人回去了。小福子将烤好的狐皮大氅给楚风锦换上,开始招呼人去熬药。沈斯年见连太医都不叫就开始熬药,忍不住开口问道:“不宣太医吗。”小福子开口回答,“太医也马上就来,这药是之前太医给的药方,先将药给小王爷喝了,不然一会可要烧起来了。”沈斯年忍不住皱眉。站在一旁看他们忙上忙下。被楚风锦病的习惯了,已经形成了一套流程。没想到还是烧了起来。楚风锦烧的面色绯红,被平安灌下去了一碗药。沈斯年不放心也一直没走。他坐在床边见无人注意,又是给楚风锦偷偷的把起了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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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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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