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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斯年的出现将楚风锦的计划打乱了。沈斯年并不像是常年习武的人一样肌肉虬扎,只是看起来比一般人强壮结实。而且长得高高帅帅,带有些异域风情,高耸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窝让他在京城平平无奇的原住民中脱颖而出。还有一点不得不承认,沈斯年是有一些会哄人的,知道他喜欢前朝的东西,每个月多宝阁给他送的就没有停过。每次都是真金白银的送,沈斯年都没有一点心疼的。这样的攻势下来,自己也并非无意,怕是也坚持不了多久了。真是愁人。这个时候要是谈情说爱,师父恐怕会打死自己吧。大仇未报,又如何能耽于情情爱爱。楚风锦愤然翻了个身。脑海里另外一个声音接着反对,但是他长得好看。婚姻大事怎么能只看脸!师傅还在前线努力,自己在京城想着风花雪月,对得起师傅的教导吗!那个声音又说道,可是他长得好看还有钱。楚风锦猛的摇了摇头,不不不!怎么能只看这些外在条件,怎能如此肤浅。那声音紧接着又冒了出来,那他有钱还舍得给自己花,这才认识多久,送了多少宝贝了,况且他背后还有碧落阁,这可是纯纯的贤内助,等有一天与楚国开战,他就算是不帮自己,也必不可能去站在楚国一方啊!楚风锦又在床上坐起身,看着帐篷底部映进来的点点火光,头脑好像清醒了。从小到大,自己的喜恶都是藏在心底,成大事者不能有软肋,不过日后就算是开战,凭自己的武功还怕保护不了他吗?最近昌旭帝忙的也没时间关注这些事,过几日回京想个法子,将他从皇宫中带出来,养在京郊的别院中,到时候谁能找得到。人总归还是有七情六欲,最后还是随了心。楚风锦是被他们外出打猎的声音吵醒的,昨晚睡着时太晚了,困倦的皱了皱眉,将毯子向上拉了拉,试图阻挡一些声音。不知这群人在外面拖沓什么,嗓门还这般大,楚风锦见睡不着了就坐起了身。“平安。”见楚风锦起身,门外候着的平安进来为楚风锦更衣。“今日各国的质子都跟着出去一同打猎了。”平安向楚风锦汇报刚刚如此吵闹的原因。“哦?”楚风锦有些惊奇,不过也好,不用这么快和沈斯年见面了。楚风锦如同木偶在营区中闲逛了一天,忽的听到一阵马蹄声,是荆向阳和几名世家子弟一起回来了。身后的侍从拖着一只羚羊和几只野兔,看来收获颇丰。几人下马向楚风锦行礼。“小王爷居然没出去,一起来烤肉吧,刚打到的兔子,可肥了。”荆向阳叫着楚风锦一起去烤兔子。“好。”他们去了几名世家子弟的营帐前,侍从手脚利索的燃起了火堆,将兔子处理好支在了火堆上。几人只需要稍微地翻一翻,有些参与感。刑部侍郎之子起身进营帐拿出了一坛酒。“你们有口福了,这坛酒可是我的珍藏,平日里都没舍得拿出来。”那人拿着手中的酒有些炫耀。“薛二,你要是不想喝都不会带着它出京,现在倒是说我么有口福了,哈哈哈。”一旁的荆向阳揭穿他。“荆向阳给我留点面子不成?”“行行!快打开让我来看看是什么好酒。”“这可是有名的九曲酿。”说着薛二一笑。九曲酿就是这在京城中也是一坛难求,产量极低。楚风锦看着火堆上的兔子发呆,心中颇为烦闷,并未注意到他们说了些什么,荆向阳将酒递给他,楚风锦接过来后,看了下碗中的酒,微微皱了下眉。“小王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在这才是豪爽,不要找你的小酒杯了。”荆向阳见楚风锦皱眉,以为他的龟毛又发作了。楚风锦颇为无语的看了他一眼,其实他只是对这个酒有些好奇,酒中飘来药味,一时间未闻出都有什么。天已经快黑了,出门狩猎的都陆陆续续回来了,想必沈斯年回来后就会来找他,怕喝多误事,只是跟着喝了两碗。一转头发现沈斯年策马回了营地,今日的他一身劲装,这才发现这厮身材也挺好,宽肩、窄腰、长腿。很好。优点又增加了一条。沈斯年在马上刚入营地就开始四处张望,寻找楚风锦,果不其然,又跑去和其他男人吃吃喝喝了。还笑的这么灿烂。心底一沉,那双眼将楚风锦身边人扫视了一圈,面上未显露出半分。男人的劣性根出来了。老婆老是和野男人去喝酒怎么办。这不简单,把他干服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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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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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