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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喝并无问题,一旦喝下后又遇到紫尾绣球,就有事了。九曲酿里面有一味十分重要的中药,与紫尾绣球药力相佐,便会变成烈性媚药,并且无药可解,只能通过一次次发泄将药力耗尽。九曲酿和紫尾绣球花都很难见到,所以几乎无人会在这上面出事。没成想今日点背成这样。楚风锦面色苍白,可以见得十分不情愿。沈斯年心中倒是期待楚风锦找他帮忙,但他也知道楚风锦心高气傲,找他是必不可能的,楚风锦的性格是自己憋死也不会这么狼狈的让人来帮。心中叹了口气,勒紧缰绳,将马停了下来,“我带你回营地找太医?”楚风锦的理智已经快没了,腰软到不行,全靠身后的沈斯年给他撑着,两只手无力的搭在沈斯年放在自己肚子的手上。感受到后面蠢蠢欲动的蛰伏着的东西。楚风锦受惊般的双手微微用力,不成想让沈斯年的手更加贴近自己的小腹。“嘶……”又是忍不住发出一声。整个人瘫软在沈斯年身上。声音有些低哑的开口,“沈斯年,你有病……?你……让我这样回去?”“我……我。”被他一骂,沈斯年有些慌乱,“那你想去哪?”沈斯年就是纯纯的有贼心没贼胆。“你是个傻子吧!”楚风锦恨铁不成钢,刚开始猴急的沈斯年去哪了。楚公子要对我负责说着转头回向沈斯年,靠在他的胸膛上,左手抬起勾住了沈斯年后枕,说是按其实更是沈斯年顺从的低下头,两人唇齿狠狠的撞在了一起。似是星火燎原般席卷了全身。楚风锦迷迷糊糊听见了句等着。紧接着马儿在丛林中奔腾起来。沈斯年抱紧怀中人,忍不住想起他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后悔过无数次的那个夜晚,没想到今天又重新复刻了。不过这次他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了。不可能让楚风锦毫发无损的在他手中出去了。有错第二天再认,今日他可是忍不了了。似是在云端,也似是不停在高处坠落。眼睛怎样都睁不开,只听见耳边还有人在呢喃着什么。等楚风锦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沈斯年的外衣上,而沈斯年背对着他坐在火堆前,结实的脊背上划出了不少道血痕,脑中隐隐约约回想起刚刚的疯狂,面颊上迅速漫开了红霞。听到身后有了动静,沈斯年站起身走了过来,“哪里有不舒服吗?”一向端庄的小王爷怎会这么狼狈的躺着,楚风锦便要坐起身,却不想腰一软又躺了回去。沈斯年面露惊恐的冲过来,想要扶起他。感受着身上带来的异样,腰好酸,大腿根也是酸麻。脸颊上刚刚的泛红如潮水般褪去,那张小脸瞬间惨白。沈斯年的大手刚刚接触到他,就被他躲开了。“你别碰我!”沈斯年蹲在一旁手足无措般呆滞了一下,颇有些可怜的开口道:“楚公子要对我负责。”楚风锦被他倒打一耙惊到了,“啊?”“我守了十八年的处子之身,这可是要留给我未来媳妇的,结果昨夜被楚公子抢走了,我以后怕是找不到媳妇了,楚公子得赔我一个媳妇。”“……”楚风锦对他的无耻表示沉默。沈斯年见有效果,还在一旁戚戚怨怨,还时不时的想抱楚风锦。楚风锦躲了好几次,最后被沈斯年惹火了。“你有病是不是!究竟是谁占谁的便宜,少在这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咳咳咳。”楚风锦本已嘶哑的嗓子又说了这么几句话后彻底的罢工了,咳的楚风锦弯下了腰。沈斯年赶紧将他搂到怀里,轻拍着后背。低声哄着,“不闹了,我说着玩的,不过真的不考虑下我吗?”楚风锦嗓子难受的紧,并未说话,听着他在耳边絮絮叨叨。沈斯年见状趁热打铁。“第一次见面就挺喜欢你的,这么多年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了,我承认我肤浅了,但是你长到了我心坎里,考虑考虑我吧,我能保证我这辈子就对你好,我要是做不到,你就打死我怎么样。”沈斯年半抱着他,在身后双手握着他的手臂,并未看到楚风锦脸上又浮起了红晕。沈斯年边说还吻了吻楚风锦耳畔的发丝,一副温柔缱绻。“以后多宝阁的东西看上什么咱就拿什么,我还是有些钱的,以后能养得起你,如果你觉得我一个质子配不上你,那就等我两年,我向你保证一定会让你万人之上。”“我不要你现在答应我,给我一个机会就行,什么时候满意了再答应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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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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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