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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风锦有些慌乱,想将脚踝撤出,但沈斯年那只大手将脚踝整个环住,又如何轻易的可以拿出。就是这么一握,楚风锦的脚踝红了一片,沈斯年有些看着手中被握红的脚踝,像是烫到一般的撒手。楚风锦趁这个机会将脚藏到了衣袍底下。沈斯年见他像是受惊的兔子般藏起,笑了起来,这一笑让他看起来邪气,像是入了世的妖物。“你们中原人也太娇气了些。”说着附身抓着楚风锦的腿一拉,楚风锦本是半躺在后边的靠枕上,这一下将他整个人拽了过去,后背没了支撑,慌乱间只能靠手肘撑着。楚风锦被他这一出惊到,那双眼瞪的溜圆,刚刚就没扎好的头发此时更是散了下来,衣领也不再整齐,松松垮垮的漏出了脖子上的吻痕。沈斯年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心中像是再也装不下别的东西,这副样子的楚风锦只有他能看到。这是他的。身上像是燃了一把火一般又烧了起来,那双眼睛中的火已经压不住了。楚风锦暗骂一声,今晚他可没法奉陪了,再来一次真的会死,压着声音向他吼道,“沈斯年!别犯病,想打架吗?”“床上打架吗?我可太想了。”说着就要亲亲楚风锦。楚风锦被他整个笼罩着,无处可躲,只觉温热的触感碰了碰耳垂。沈斯年一吻过后,眼睛盯着耳垂上的小痣,忍不住轻轻咬了一下。“嘶……你!”楚风锦刚想骂他,还没开口,那个大脑袋还在颈弯蹭了蹭。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唉,算了。楚风锦叹了口气。好吧,大漠闻风丧胆的狼变成了粘人的狗。楚风锦不挣扎了,任他趴在身上撒娇。还伸手拍了拍那个毛茸茸的大脑袋,“沈斯年,你是小狗吗?”沈斯年撑起身,看着身下的人,眼睛发亮的说,“是!你是我的大骨头,可以让我舔一舔吗。”说完铺天盖地的吻落了下来。沈斯年的手慢慢滑进了楚风锦的衣衫,握着腰侧反复的揉捏。“唔……”楚风锦抵着他胸膛,要推开他。感觉出楚风锦的不愿意,沈斯年抬头,那双眸子在烛火照耀下泛着红,声音嘶哑带着压抑不住的欲,“怎么了?”楚风锦擦了擦唇,脸颊和耳尖全染上了绯红,“今晚别了,不行。”“嗯?”沈斯年在他耳边一个百转千回的嗯。食之入髓差点让楚风锦重新答应。“真不行了,你看看这都几时了,我的身体吃不消,饶过我吧。”楚风锦难得服软。昨晚中药后他就断了片,根本不知沈斯年来了多少次才让他的药效全过去,饶是他现在都有些受不住。不然也不会在有刺客和回营地的时候全程让沈斯年抱着。现在的他只想睡觉。楚风锦困倦的打了个哈欠,“别闹了,我要沐浴,然后要睡觉。”“好。”沈斯年轻轻地将楚风锦外衣脱下,将里衣拉开时呼吸几乎一滞,洁白的皮肤上遍布着斑驳的红痕,有几处已经向青紫转变,尤其是胸前的……更是鲜红欲滴。楚风锦那双眼瞧向沈斯年,又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红痕,“瞧你做的好事。”话语中半是嗔怪,两人间的气氛简直是甜的能拉丝。沈斯年轻笑,“别勾我了,真当我是那柳下惠呢。”说罢就将楚风锦抱起,轻轻地放到了浴桶里,拿起软布要帮他擦拭身体,在软布触及到身体上的青紫痕迹时,沈斯年鬼使神差俯下了身,慢慢的吻在了上面。楚风锦本是半靠在浴桶边上,被他这一搞立刻绷直了身子,“唔……”嗓子中挤出一声变调的sheny。接着双手将嘴捂住了,回头瞪了沈斯年一眼,“别闹!能不能干了,不行出去。”“好好好,错了,我不闹了。”沈斯年一边道歉,一边拿软布擦着。等给楚风锦洗完才发现他已经靠在浴桶边上睡着了,沈斯年轻手轻脚的给他擦干身体,换上寝衣,给他盖好被子后就着半凉的水快速冲洗了一下自己。换好衣服等身体回暖后才上床将楚风锦拉进了怀中。看着怀中人安稳的睡颜,沈斯年心中飘过万千思绪,脸颊轻轻蹭了下楚风锦的头发,也闭上眼睛入睡了。隔壁帐篷的平安和浮雪简直是热锅上的蚂蚁。“我是不是可以去将浴桶撤出来了,主子应该洗完了吧,怎么还没有动静呢。”一旁的浮雪简直是死鱼眼般看着门口,“醒醒吧,你感觉你还有进去的机会吗?”平安也不踱步了,听到这话倏地看向浮雪,“那我是不是还要去烧水,万一一会还要热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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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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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