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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风锦抱着阿虎,指着沈斯年,教他说,“以后不能叫哥哥了,要叫他爹爹。”阿虎睁着大眼睛看了看沈斯年又看了看楚风锦,有些不理解,“为什么?漂亮哥哥。”“也不能叫漂亮哥哥了,叫父皇。”沈斯年将他抱了过去。感受到自己飞起来的小阿虎兴奋的摇了摇胳膊。“阿虎想不想住大房子,有吃不完的肉肉,还有好多好多人陪你玩?”沈斯年问他。阿虎听见后笑的牙都露出来了,“阿虎想!”“那阿虎就要叫他父皇好不好。”阿虎想了想,高兴的抱着楚风锦喊父皇。楚风锦开口,“得给他起个名字了。”“是,不能阿虎阿虎的叫下去了。”“等一会想想吧。”楚风锦又看向阿虎,“阿虎,你认识字吗?”“阿虎会写!”楚风锦听见后和沈斯年对视,这孩子居然认字。沈斯年将他抱到了书桌上,将桌上的折子扫到了一边,给他腾出一个地来,“阿虎写写看。”阿虎拿着毛笔,歪歪扭扭的写出了阿虎两个字,虽然写的丑但是是写出来了。楚风锦抽了一本书,让阿虎认字。阿虎读的磕磕绊绊,大部分字都不认识,“宋公及……人……人……成……人未。”但楚风锦还是很满意,毕竟年纪还小,之前还在担心教不会,这次绝对没问题了。他不信了,他给阿虎找最好的老师教不出来一个明君。——烛光映着楚风锦的侧脸,白日杀伐果断的他,在这昏黄的烛光下眉眼更加精致。沈斯年忙完刚进房门,被这一幕定在了原地。楚风锦抬眸一笑,“终于回来了,可让我一通好等。”沈斯年急忙走了进来,嘴里的话有些说不出了。殿里的宫女们见她们的“皇后娘娘”回来了,非常识相的都行礼退下。“突然有要紧事传过来,回来的晚了些。”沈斯年解释,本来今晚答应好一起用晚膳的,结果半路整了个这事。“你要走了?”楚风锦一思考接着就想到了。沈斯年苦笑,自己媳妇太聪明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啊。“对。”沈斯年牵过楚风锦的手,拉他到了一边的榻上,让楚风锦坐到了他腿上,“这两日就要启程,这次回去短则三个月,长则五个月,我尽快处理。”楚风锦嗖的一下抬起头来,“这么久?”沈斯年什么时候死回来!就算是之前在通州,沈斯年刚上位的时候都没走这么久。沈斯年解释,“两国路途遥远,我不能再和之前似的中途抽空跑来看你了,而且这次我回去主要就是处理迁都的事,到时候咱们见面也就方便了。”“你要迁都?”楚风锦惊讶,之前可是完全没听沈斯年说过,“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如往北走走,更近一些。”沈斯年和他想的可是不一样,“不用,我先回去折腾折腾那些老顽固,最后还是要并入大梁的,乌托国就那么一亩三分地,冬天冻死夏天热死,牛羊一怎么就得瘟病,还不如来投靠你。”沈斯年可是很嫌弃乌托国,全然靠天吃饭,春天若是一旱,牧草长的不好,他们的牛羊又是完蛋。还不如带着国家来投奔大梁呢,至少还有粮食吃。楚风锦开始思考这个可行性,乌托国对他们来说就是异族,他自己感觉没事,但是这些大臣可就不这么想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等明日我和先生他们商量商量对策。”楚风锦得先和他的班执政子商量好了,再去给你这些大臣下套。“好~”沈斯年的心已经不在政事上了,这个明日再商量,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呢,走这么长时间,他不得先吃饱了。楚风锦不堪其扰的将他的手在身上拍掉,天天光知道这事!要是让沈斯年知道他的心声得委屈死,最近几乎都没碰过他好不好,也就是昨天做的狠了些。“让我亲亲。”沈斯年在他耳边呢喃着,热气全喷到了楚风锦的脖子上。楚风锦缩瑟了一下,破罐子破摔,“亲亲亲!”沈斯年一用力将楚风锦抱了起来,往床上走去,透过垂落的纱帐朦胧的看到两个交叠的身影。……今日休沐,楚风锦醒来后,就发现今日的天不太好了,北风呼呼作响,连带着院子中的树枝一起摇摆,天气阴沉沉的看起来仿佛随时都能下雪。转了一圈也没看见沈斯年的身影,楚风锦问平安,“沈斯年去哪了?”“回主子,一早就去找关将军了。”“更衣。”楚风锦站起身,“宣振国大将军和太师来养心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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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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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