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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不如陆小姐你买个摄像头对着你的床,若是又做了噩梦,我们也可以通过你的举动来分析,你看怎么样?”“可以啊!!”这个建议很好。若有下次,不论是人、还是鬼潜入了她的房间,若真的对她做出了奇怪的举动,她也能看到了。肖医生又问,“你每次做类似的噩梦时,有没有什么共同点呢?”“共同点……”她思索了很久,“好像每次都是在下雨的夜晚,这算吗?”“当然,还有吗?”“嗯……我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昨晚也下了雨,但她和姐姐睡,就没事。肖医生一边记录,一边点头,“还有吗?”她想到了什么,但摇了摇头,“没有了。”当天下午她就准备好了几个针孔摄像头,安装好后,又反复确认整间卧室全在监控中,没有任何死角。这件事除了肖医生知道,她没有给任何人说。连续两天,她都抱着一种奇怪的心情,她既害怕雨夜的到来,又在期待。就像她写小说一样,在不断抽丝剥茧之下,一步步向真相靠近的时候,她的心就会开始无比的激动。迷雾黑森林陆昭昭下楼的时候听到客厅里传来了交谈声,她立即停下脚步,躲在拐角处偷偷看了一眼——沈家的好几个兄弟姐妹们聚在一起喝茶聊天。这种场面她要走出去,又免不了一阵尴尬,就在她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忽然听见沈清舒说了句,“慕哥哥,你的脸怎么了?”一句话让陆昭昭停下了脚步。刚才那一眼她看得匆忙,并没有看到沈西慕也在。很快,她听到了对方的回答,“被一只小野猫抓的。”那天是陆昭昭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沈西慕,这次是她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低沉中带着一丝温柔,语速让人感到很舒服,是特别有磁性,也特别有辨识度的声音。和她梦中那么阴郁的声音完全不同。但他的回答显然很有问题。沈清舒听后连忙就问,“野猫?哪里的野猫?你怎么会和野猫……”聪明的沈清夏立即打断了她的话,“舒舒,你不是说周末的晚宴要请几个朋友过来吗,你给我一个确定的名单吧,我好发邀请函。”说这话时沈西慕的手机响了,随后他便起身出门离开了。大厅里有一阵短时间的沉默。沈清舒是最耐不住性子的人,“姐,你干什么啊?慕哥那话一听就是骗人的,哪里来的野猫,还一抓就抓到了他的脸上!”沈西慕常年定居在沈家国外的庄园,听说那里比蓝血庭还大,还要豪华,连一朵多余的花都不会有,沈西慕的身边常年有专业的保镖,他哪里可能被野猫伤到?久经沙场的沈既明笑道,“那一看就是被女人抓的。”沈清舒,“女人?哪个女人敢……”她忽然明白,大惊,“你是说咱们大哥有女朋友了?那周姐姐怎么办?!”周星漫是沈家替沈西慕挑出来的最中意的未婚妻人选,不论是家世背景,还是她自身的条件,都是最合适的。只是一直以来沈西慕都没有点头,未婚妻这个身份就一直没能给她,不过在其他人看来这是迟早的事。但,世事无常,就在去年,周星漫疯了,如今都还在精神病院里治疗。“还周姐姐呢,就算她康复了出来,也绝对不可能再嫁给大哥了。”沈清夏说得没错,那么完美的沈西慕生平里怎么可能会多一个有过精神病史的妻子?沈既明补刀,“得了吧,就算她没疯,我看也够呛,大哥要是对她感冒,早和她结婚了。”沈清舒叹息一声,“周姐姐好可怜啊……”但共情只是短暂的,她眼睛一亮,八卦之心再次爆棚,“就是不知道这只小野猫是哪里的小野猫呢?”她那双漂亮的眼睛灰溜溜地转着,把在场所有人一一扫视一圈,迫切的想要听到有人能提供一点点有用的线索。沈西慕身兼数职,忙得不可开交,这么久以来他们只能听到他取得了什么成就,又获得了什么新的头衔,还从来没有听说他的身边出现过女人。这是唯一的一次,最有苗头的。所有人的好奇心早就爆棚了,但大多数人不像沈清舒这般,把所有心事都写在脸上,只能端着自己的身份,拒绝讨论八卦。陆昭昭见也听不出什么来,转身从西边的侧门走了出去。一路往西,走个大约二十分钟,有一片原始森林。这里的树木长得格外茂盛,哪怕是艳阳高照时能渗透进来的光都很少。树冠层层叠叠如同墨色的蛛网,将天空切割成支离破碎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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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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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