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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既明越说越理直气壮,“一个怀孕的疯女人,会被周家视为奇耻大辱,要是被他们发现了,星漫以后的日子会更难过,我们是在帮她。”开车的沈诏野补充道,“你也看见了,星漫姐并不排斥我们,以前她没疯的时候对我们都挺好的,我们绝对不会害她。”两兄弟一唱一和,狼狈为奸。陆昭昭听到忍无可忍,冷笑一声后,抬眸看向沈既明,兴许是她的目光太过冷冽,吓得沈既明往旁边挪了挪,连忙伸手捂住了脸。却听,她平静地说,“你们确定要和我讨论什么是犯罪吗?”兄弟二人,“……”他们透过后视镜迅速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想起陆昭昭的小说内容。车靠边停了下来,兄弟二人默默看着车窗外越走越远的陆昭昭。沈既明摸了摸还在发疼的脸颊,这才回过神,“她打我,她刚刚是不是打我了?!!”他怎么没还手呢?!沈诏野静静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想起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愧疚的光,“对了!我好像听小妈说起过,小姨的妈妈……似乎……精神也有点问题。”陆昭昭的妈妈也是个疯子。所以刚才那兄弟二人说过的话,对她来说极为熟悉。那些不都是自己的父亲总是念叨在嘴边的吗。因为她是疯子,所以从娶了她的那一天开始,他就是高高在上的、不可忤逆的丈夫。所以不论后来她遭受着怎样的暴力与折磨,也不会有一个人为她说话。因为她是疯子。她的家人把她卖给了一个男人,就像扔出去了一块儿烫手的山芋。所有人都觉得这是美事一桩,都觉得她的爸爸是个好人。不然,一个疯女人谁愿意要呢?谁会照顾她一辈子,她以后又怎么办呢?她没有自食其力的能力、没有人照顾那怎么行?所以,她必须要有一个男人,要有一段婚姻,要有至少一个孩子。因为男人是她后半辈子的依靠,因为婚姻是她避风的港湾,因为孩子是她悲惨一生之中能留下的唯一的一点希望。好像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的。十个人欺负一个人是欺凌;一百个人欺负一个人也是;可一万个人……那是正义。姐姐输完液回到蓝血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陆昭昭替姐姐安顿好一切,照顾她睡下后才离开。走到楼梯口时,抬头看了看上方,几经犹豫下迈步上了四楼。每一步都她都走得无比沉重,好不容易来到房门口,远远看见几个护士还留守在门外,她上前询问了一番后松了口气。沈西慕今天下午就已经醒了,刀没有伤到他的要害,没有生命危险,但伤口很深,流血很多,需要好好治疗、休养。听后,陆昭昭点了点头,准备离开时陈医生刚好从卧室里出来,诧异地看着她,问道,“陆小姐,你不去看看沈先生吗?”“我……”陆昭昭垂下头,她不是不想去看,她是不敢,“那个……他还没睡吗?”陈医生似乎叹了口气,“早醒了,一直等你呢。”如果我是他听到沈西慕一直在等她,陆昭昭更害怕了。卧室里充满着药和沈西慕身上的香味,似乎还有一丝残留的血腥味。灯只开了床头的那一盏。陆昭昭进去后沈西慕正躺在床上,闭着眼,一动未动。也不知道睡着没有。她蹑手蹑脚地走到床边,床边没有凳子,她只能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台灯在黑暗中晕开一圈琥珀色光晕,像神明特意为他的睡颜圈出的结界。松垮的衣领滑出半截性感的锁骨,在暖光中泛着半透明的瓷釉光泽。躺在床上的男人是那么的精致而易碎,让人有一种想要紧紧将他拥入怀里的冲动。“傻站着干嘛?”他忽然的出声,并不显得突兀,他的声音那么轻柔,仿若怕惊动了什么一样。随后,他缓缓睁开眸看向她,“坐。”陆昭昭看了看周围,目光刚锁定在远处的凳子上时,又听他拍了拍床,“坐。”她小心翼翼地坐在床边,只敢坐一点点。“你不打算说点什么吗?”陆昭昭心情复杂得没边,纠结了半晌后,“对不起……都、都怪我。我……”“你很内疚?”陆昭昭全程垂头坐在床边,双手放在腿上,不安地纠在一起,根本就不敢抬头与他对视。“你内疚什么呢?”“我……”“陆小姐,你那本书我看完了,我才发现原来陆小姐你是一个这么残忍的人。”她那本书字数不多,但内容特别血腥,这也是当初被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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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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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