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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蓝血庭你住不下去了,你收拾一下,这几天我找个时间送你出去,你先出去避避风头,以后有机会我再把你接回来。”姐姐一边说一边思索,“最好等沈诏野的未婚妻定下来了,你再回来,看样子你还真得低调,我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你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姐!!你现在这个样子我怎么走?!要走可以,你和我一起走,反正这蓝血庭你住着也不舒服,成天担心这个担心那个,还担心别人害你孩子!”“我怀的是沈家的种,我不可能走;我为了今天付出了多少?我能走?你要让我因为你犯下的错,为你买单?让我的孩子都为你买单?!”陆昭昭气笑了,疑问太多,想要解释的东西太多,一时之间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你能不能先告诉我,我哪里勾引沈诏野了?”“他来找我,说他不相亲了,说他有了喜欢的女孩子,说那个女孩子就是你。”陆昭昭笑出了声,“你信?”姐姐走到她面前,看着她,“我说你太天真,你还真的天真的可爱,我信不信重要吗我问你?你有没有做又重要吗?”“沈诏野现在拿这事儿作为他不相亲的理由,你就错了;沈诏野要是真的喜欢上你,那你就大错特错。”“陆昭昭你听着,因为你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疯子妈妈,我只是你的远房表姐,你从来没有住过这么大的房子,穿过这么好的衣服,而沈家……就是路边种的一朵花,你都买不起。”“我请问呢,不是你勾引他,他会喜欢你么?喜欢你的什么?喜欢你的贫穷,喜欢你的破碎,喜欢你的疯子妈妈,还是喜欢你那些变态的小说?”和小姨订婚曾经不论发生了什么事,她们两姐妹都从来不会吵架,但自从她们进入了这个蓝血庭开始,争吵就变得莫名其妙。陆昭昭深吸一口气,红着眼盯着姐姐。“姐,之前是你让我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在这里站稳脚跟。”“所以你就只能想到这下贱肮脏的手段吗?!我当时的意思是……”“姐,我想了很多办法,我甚至想过让那些要赶走我,要分开我们的人彻底消失……”陆昭昭朝着她靠近一步,她猩红的眸,倔强的泪在眼中打转,一种莫名的气势如同排山倒海般朝她压来。姐姐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我从一个小县城考上江城的大学,我一边学习,一边工作,一边写着那些你口中的变态小说;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靠近你,追上你的脚步。”“我做梦都在想当初是我握着那把刀插入他的脑袋,是你躲在角落瑟瑟发抖;我多想告诉你,姐……你能做的事,我也可以。”“陆昭昭!你疯了?!!”手起手落,一耳光落在陆昭昭的脸颊,力气很大,打偏了她的头,打乱了她的头发。可是待她再次回眸间,眼中的凶狠又吓得姐姐往后退了几步,她连忙扶住身后的桌子。“姐,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分开我们,包括你。”说完她转身离开,走到门口时,姐姐低呼一声叫住了她。她听到姐姐哭了,强忍着没有回头,打开门走了出去。电梯门打开,里面正站着整件事的始作俑者,沈诏野。二人默默对视一眼,陆昭昭进入电梯。“被小妈教训了?”陆昭昭的脸上有一个明显的五指红印,而她红红的眼睛看起来像哭过。电梯门又缓缓关上,二人都没有按下按钮,彼此并排站着。见陆昭昭没有回答他的话,他又补了句,“要被赶出去了吧?”“听说沈少爷很喜欢喝酒,每晚都要浅酌一口才能睡着,而你的口味很挑,只喜欢喝麓颂庄园的私酿,但新送来的这批酒有点奇怪……”“因为这批酒中有一种代谢依赖型毒素,它仅在光照后转化为一种慢性毒素,初期症状类似疲劳或者贫血,后期则会引发器官衰竭,而这么复杂的毒素,法医都检测不出来。”陆昭昭转头好笑地看着他,随后伸出手,一点点攀上他的肩膀,吓得他脸色苍白猛然往后退了退,电梯里发出一声沉重的撞击声。肩膀上的手缓缓下移,来到他的心脏,陆昭昭抬眸看他,“请问,我们的沈少爷如今进入到哪个步骤了?”他……他最近的确觉得特别容易疲劳,注意力也总是很难集中。“你、你怎么知道的?”“因为毒是我下的啊,只需要用一个小小的针管,将针管插入酒盖,就能下毒了。”“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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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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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