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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嘴巴一瘪,有些委屈,但还是颤颤巍巍地说,“那、那好嘛,我、我发誓再也不……”陆昭昭打断,“还有,我给你的防晒霜涂了吗?”那天给了沈诏野的防晒霜后,她又在网上给他买了一个更高倍数的,前几天他也收到了。“你是不是有点什么难以启齿的特殊爱好啊?比如说什么恋白癖什么的?”陆昭昭懒得和他扯,起身就要走,可是由于在这坐了一整晚,腿给沈诏野枕了一整晚,她一起身双腿麻得早就失去了知觉。她连忙伸手撑住墙面,身体不受控制往后一倒,沈诏野连忙起身,接住了她。常年热爱运动的少年拥有坚硬而宽敞的胸膛,身上有着他们这个年龄专属的青春阳光的味道。陆昭昭手忙脚乱地撑起身体,“我没事,就是腿有点麻。”是太麻了。她越是想要控制身体,身体却越是不听使唤,努力好几次,离开一点又往后撞入少年的胸膛。而身后的人全程一动不动,僵硬地立在那里,为她做人肉墙壁。陆昭昭也不挣扎了,一手撑在墙上,一手揉着腿,“让我缓缓,一会儿就好了。”沈诏野全程坚硬,并无任何逾越之举,只是他慢慢敛下眸看向陆昭昭。“那个……我、我可能有、有些情况,要要和你说一下。”他结结巴巴,越说脸越红,一路红到了耳根,快要滴出血来了。陆昭昭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腿上,“什么?”“我刚满十九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现在是清晨六点十四分,正好到了我、我要晨……”他不用说了,陆昭昭听不明白,也感受到了。她低呼一声,立即前倾身体拉远距离,但腿麻没过,在沈诏野的呼唤声中,她摔了一个狗吃屎。于是,清晨的废弃厂区里,传来了少年不断道歉的声音。“这都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你肯定懂的!每天早上它就像闹钟一样醒来,我能有什么办法嘛!”“我知道,我让你不用解释了!”“那你走那么快干嘛!你肯定生气了!”“我是气我自己摔了个狗吃屎!呸!”嘴里还有草!“那你没生气,你肯定会请我吃饭咯?!”“我为什么请你吃饭?”“我都帮你找到了星漫姐!”“你们关系不是很好吗?你不该担心她?要说请,也该让沈既明请你!”“我不我不……我很好用的,说不定以后你还能用上我呢?我这次已经给你展示过我的实力了!”“……说,你想吃啥?”作者有话说:最近持续在推,宝子们不要养文。谢谢各位的支持,你们绝对会是最佳的恋人:为爱发电的打赏,毫不吝啬的催更,这真的是情绪价值给我拉满了。最后打个广告,这篇连载文很短,但我还有三本完结文,虽说风格可能有些不一样,但感觉应该都是差不多的。毕竟,十年前看过我文的宝子,都还能通过我现在的文认出我曾经的马甲。十年都不变的人,是我,还是我,值得你们拥有~小姨杀人了沈诏野选了一家日料店,就离他学校不远。他下午还有课,陆昭昭拒绝了他要送自己回蓝血庭的要求,而是把他给送到了校门口。道别后,陆昭昭转身要走,沈昭野连忙抓住她的手腕,“小姨!你等一下!”陆昭昭没好气地抽手朝着他的头就呼了一把。他不怒,笑嘻嘻地又抓起她的手,放在眼前,陆昭昭的手背上,有一个清晰的齿印——是他昨晚咬的。昨晚那个情况,他已经被痛得快失去了理智,尽管已经在极力地控制,可还是把陆昭昭咬出了血。“小姨……”“没事儿。”陆昭昭再次把手抽回,放在身后藏着,其实到了现在都还有点痛,但她知道这和沈诏野昨晚承受的比起来差远了。临走前,陆昭昭还是不放心,再次严肃地强调,“记住,不要喝酒。”少年轻轻地点了点头。她转身,踩着落叶离开,走到街道尽头时又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沈诏野还站在树下,见她回头了,又伸手挥了挥。银杏叶漏下的光斑在他身上摇曳,他笑起来时,眼尾折起的光比此时的太阳还亮,两颗虎牙可爱又俏皮,嘴角漾开的弧度里晃着阳光的涟漪,他整个人似乎都在闪闪发光。陆昭昭转身,走入另一条街道,至此身影消失在少年的视野之中,他却仍站在原地,一动未动。由于周星漫失踪事件让沈、周两家大费周章,如今她怀着孕,诸事不便,沈家就把她提前接到了蓝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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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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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