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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贴得越来越近,水珠不断凝结在他浓密的睫毛上,随着眨眼的动作轻轻颤动,最终不堪重负般滚落下来,滴在陆昭昭的锁骨窝里,带着猝不及防的微凉。他俯首靠近,动作无比的轻柔。炙热的唇瓣试探性地印上她的额头,而后缓慢地向下滑动,如同溪流蜿蜒抚过河床。在陆昭昭睁开眼,刚准备动作的时候,他又开口打断,“昭昭,我们再合作最后一次。”听到此,陆昭昭顿时警铃大作,立即又防备了起来,“合作?你又要让我做什么?”“让你做我女朋友。”“……”“只是这样?”“这样已经足够了。”“做你女朋友能达成你的什么目的吗?你又为了什么呢?”“为了让我好好睡觉。”“啊?”他的额头贴着她的额头,两人近距离地对视着,他柔情的眼神能够柔化一切冰冷,他们任由头顶花洒的水淋遍彼此全身。他再补充,“为了让我好好吃饭。”陆昭昭蹙起眉头。还有,“为了让我能有一个不错的心情。”“……”“为了,让我心甘情愿地放弃一切。”“……”“陆小姐,我试过很多种方式找回我的睡眠、我的胃口、我的快乐;可不论是香烟、酒精、还是我的科学研究……都不行。”“唯有你,留在我身边,可以。”语毕,温柔而柔软的触感落在她的眉心,接着是鼻尖,最后终于抵达了她的嘴唇。见她没有任何挣扎反抗,他终于放心地缓缓地敛下了眸。最开始,他只是轻轻贴着她的唇,而后才缓缓启开,带着湿润而滚烫的气息。水流倾泻而下,顺着他宽阔的肩膀和脊背的轮廓流淌,最终汇聚在相贴的躯体之间,形成一片微小的、温热的湖泊。他们就像两条游弋的鱼,在混沌迷茫的水雾中轻轻靠近,试探着彼此的存在。在这狭小的空间里,他们终于彼此贴近,呼吸纠缠,几乎融为一体。唇齿交缠间,整个世界仿佛也退居成为了背景,只剩下水流声与彼此心跳交织的声音……把她刻在身体上她从来没有这么投入、这么用力地和沈西慕亲热过。激烈的爱,一直持续到下半夜,他们从浴室到客厅,最后回到卧室,陆昭昭终于在疲惫之中沉沉地睡了过去。当她彻底进入梦乡之后,她身旁闭着眼假寐的男人陡然睁开了眸。和陆昭昭不一样,他似乎不知道疲惫为何物,他在熟睡的女人额头轻轻落下一吻后,起身下床。浴室里,镜面依然还蒙着一层薄薄的水汽。男人站在镜子前,指间拂过镜面,划开一道清晰的窗口,就像为即将上演的戏码拉开了帷幕。镜子中露出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庞,深邃的眼窝下如墨的瞳孔,鼻梁挺直,唇线清晰,这是上帝精雕细琢后的造物,这是文学家笔下倾尽了所有美好的词语才能描述出来的容颜。他轻轻褪下衣物,露出苍白却肌肉分明的身体,如同一座沉睡的雪山,寂静而冷峻。他左手抬起,捏起一片薄而锋利的剃须刀片,那银色的刃口如同死神的微笑,在镜子前闪过一丝寒光。刀尖轻轻抵在左侧锁骨下方那片平坦而苍白的皮肤上,他毫不犹豫,手腕微微发力,刀尖划开皮肉。起初只是极细的一道白痕,继而血珠从缝隙里争先恐后地涌出,沿着光滑的肌肤滑落。他似乎没有感觉到疼痛,镜子中那张英俊的面孔平静得可怕,只有嘴唇微微抿紧,透出一丝异样的专注。刀尖稳定地移动、切割、勾勒。每一笔都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精确,每一次刀刃的深入都激起更多的血迹。皮肤裂开,鲜红的肌肉纹理暴露出来,伤口边缘微微翻卷,如同被粗暴剖开的花瓣。血从裂口处潺潺涌出,沿着躯体的线条蜿蜒流淌,在苍白的皮肤上描绘出诡异的红色溪流。它们流过他起伏的胸脯,滑过紧实的腰肢,最终汇入裤腰的边缘,留下深暗的湿痕。“陆”字完成,横竖撇捺,每一笔都浸透了浓艳的红色。他丝毫不停,刀尖下移,动作流畅得令人心惊。“昭”字完成,刀锋的每一次转折都加深着血的色彩。血珠沿着刀尖滚落,滴在洗手池洁白的瓷面上,溅开一朵朵细小的、边缘带着绒毛的血花。终于,最后一个“昭”字也完成了。他稍稍后退,审视着镜子中的作品。那三个字——陆昭昭。赫然烙印在他心口下方的皮肉之上,像一道用血写成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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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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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