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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了过来,围绕着他的脚边,贴贴。忽然,猫说话了,“你是谁呀?怎么来到这里的?”“我是……”好奇怪,他好像忽然就忘记了自己是谁,可是他的兜里一直揣着一样东西,似乎是从他来的地方带过来的。是一个胸牌,上面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长得和他一模一样,应该就是他吧。他看着工作证上的名字和介绍。最后,伸手揉了揉猫咪的头,笑着回答,“我叫沈西慕,我是一名科学家。”——在平行世界的某页空白处,我偷偷建了座疗养院。那里反派能抱着玩具熊安睡,战死的骑士在给女儿编辫子,孤独的科学家终于养了只不死的猫。”请原谅我给你们伤口,但请看看那些结痂处开出的花——每道伤疤的纹路,都是母亲亲吻的形状。如果故事是条星河,你们不是被我点燃的蜡烛,而是自己发光的星辰。最后,我想告诉你们:所有永生都是标本,唯有死亡允许故事生长。——若干年后。“孩子们,我们现在来到了蓝血庭,这里曾居住过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生命科学家,沈西慕。”“他是卟啉症基因疗法奠基人,表观遗传时钟重置理论提出者,首位自体基因编辑临床实验者……”“他生于国卟啉症世家,家族病谱可追溯到17世纪……”“他研发出chronolyt-v,根治了无数受病痛影响的孩子们。”“有人传言,他自身已经研发出了能让人类永生的药剂,可他却提出了拒绝自身使用永生药剂的理论,他曾说肉体的不朽会杀死科学的想象力,他还曾说……所有永生都是标本,唯有死亡允许故事生长。”“我们现在在他墓碑上看到的数字,是用他研发出来的药物,拯救过的患者数量。”小朋友们发出了一阵感叹,“这墓碑都快写不下了。”“没错,每一年的数字都还在不停的增长。”“那老师,为什么这个庄园里有这么多玫瑰花呀?!到处都是玫瑰呢!!”“据说我们这位伟大的科学家有一位深爱着的女人,因为她很喜欢玫瑰,所以这片庄园的玫瑰花经久不败,已经开了上百年了。”“哇!!!还是个痴情的男人呢!!”老师笑了笑,继续道,“这位伟大的科学家曾说过,如果所有携带致病基因的家族都选择自我消亡,人类将永远失去与死神谈判的筹码。”“所以他,为我们争取到了更多的筹码。”“他还曾说过,珠峰之所以值得攀登,不是因为它存在,而是因为它杀死过登山者。他们家族存在的全部意义,就是证明人类能在遗传的暴风雪中走出比死亡更长的路。”“同学们,他做到了,让我们为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致敬!!!”所有人脱去帽子,弯下腰,对着他的墓碑致敬。现场人很多,一片沉默。致敬完后,老师问大家,“那么,请告诉我,各位同学都有什么样的梦想呢?”大家异口同声,“我长大后要做一名科学家!!!”山庄里的风吹过,就连风里都带着浓浓的玫瑰香,是那么浪漫,那么美好。风掠过他的墓志铭,上面写着——“这里安息着沈西慕,他用家族血脉的毒液浇灌出了生命之花。”“我死了,只是你们认为的,死了。”“这里或许埋葬着我的尸骨,却永远埋葬不了我的爱情。”“我将在福尔马林里,爱着你。”夜晚降临。蓝血庭西边的黑森林之中。几名同学在森林里游走多时,直至现在却迷了路。“我都说了跟着大部队走!你们非要留下找什么宝藏!哪里有什么宝藏嘛!!”“嘘,我听说的,这片森林里埋葬着那个科学家的秘密宝藏呢!”“要真有宝藏早被人挖去了!”“这里这么偏,一看就没什么人来,而且这件事我都是好不容易才打听到的,别人都不知道!”“啊!!你们快过来看!这里怎么开了一朵玫瑰花呀?!”玫瑰花在这片庄园里虽然常见,但在这片黑森林里却很稀奇,它开在一片腐败的落叶之中,在黑暗里散发着红色的微光,美丽中却透着神秘与诡异。“说不定宝藏就在这个下面!我们往下挖一挖吧!!”于是乎,寻宝小队拿出了自己带来的工具,开始挖宝藏了,挖了许久,累得大家满身是汗,终于有人挖到了什么。众人微微一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气氛无比紧张、期待。大家都不敢轻易发出声音,生怕引来了不必要的人来和他们抢夺这个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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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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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