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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游思索一番后道:“不如,让他去我的丐帮。我那些丐帮的兄弟会盯着他,从此他就是丐帮的人。有兄弟们盯着他,他也没法回到原来的身份。”温浅浅急了。【不行,不行啊!不能留下这个祸害!娘,您别被他骗了,他只是在施苦肉计啊!】温浅浅用心声说完,突然屏气凝神。【真言咒,出!】被鬼上身温承逸是听不到温浅浅的心声的。他只听到了瞿氏的动摇,和云游的让步。只是这让步,让他十分不爽。让他去丐帮?那岂不是让他去做个乞儿?他百户府二公子,如何能去做个灰头土脸,靠要饭过日子的乞儿?那岂不是折煞他的身份了?温承逸下意识就要拒绝,但他总算长了点脑子,转念想到他现在已经没的选了。去丐帮隐忍蛰伏,反而还有机会。只要让他等到爹和祖母回来,他就有成功翻盘的机会。所以,温承逸犹豫了片刻之后,露出了感激涕零的神情。“多谢娘救我出去!儿子愿意去丐帮,去多吃点苦,以偿还往日我占据了弟弟身份的罪孽。”温承逸要比云游大一个月,所以他顺口就喊出了弟弟。那语气听着,不像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更像是两个人是交情甚深的兄弟。云游心里就生出了一点不舒服。这人,甚是虚伪!让他活下来,真的是好事吗?突然,云游听到了温浅浅着急地劝说了几句后,突然念叨了什么“真言咒,出”。下一秒,小小的奶团子的手就指向了跪在地上满是感激的温承逸。温承逸还在不停地道谢。“多谢娘,多谢弟弟,你们二人今日的……”他说话的声音突然一顿,随后不受控制地大声说——“你们二人今日对我的所作所为,小爷我今日所受的屈辱,我都会一笔一笔,全部记在脑子里!”“等到爹和祖母一回来,我就让你们二人死无葬身之地!”温承逸瞪大了眼睛。怎么会,他怎么会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他连忙捂住嘴巴,可声音还是不停地从喉头发出来。“瞿氏你就是一个煞星!祖母说你克死了我爹和我娘,当初要不是你,我也不会成为无父无母的孤儿,我爹娘不会死在那场泥石流里!”“等我先蛰伏在丐帮,日后有了机会,我必定要弄死你们!”“大哥已经是个废物了,三弟更是个不成器的死胖子,你流落在外的儿子,不过是个乞儿!”“你不认我这个唯一有用的儿子,你简直是瞎了眼了!”“我恨你!瞿锦芯!每次喊你一声娘,我心里都恶心的要死,你也配让我喊你娘!”瞿氏不敢置信地望着温承逸。真言咒……浅浅的真言咒,让温承逸说出了真心话,他的那些懊悔、痛苦,居然全都是装出来的。她到底……是对怎样一个人心软了?那边温承逸死死捂着嘴,可说话的声音却怎么都停不下来。那些恶毒的字眼,还是一个又一个从嘴巴里钻出来。“你还不知道,当初你四个陪嫁丫鬟里的那个银柳是怎么死的吧?”“是小爷我听到她说,我怎么长得不像你和爹,所以我为防你听到那些话,猜忌我,我就趁着那日下大雨,把她推进水里。”“那银柳还是个命大的,居然没淹死,活活爬上了岸。”“还好我眼疾手快,找了块石头砸伤她的脑袋,她这才重新掉进水中,这才死透了。”“可笑,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居然还在喊你的名字。”瞿氏气得浑身都在发抖。“银柳……银柳竟是你害死的!”她还以为,是那日大雨,银柳脚滑了才跌落水中淹死。却没想到,竟是被她这个养了十四年的儿子给弄死的。眼泪,一颗又一颗往下掉。银柳啊,她跟银杏银星,还有银月一起,从小跟她一起长大,情分深如姊妹。却因为说了一句猜疑温承逸的话,就惨死湖中。那是冬日。她的银柳该有多绝望,多冷啊?“你这个混账!”瞿氏抬起手,就狠狠扇向温承逸的脸。温承逸的脸颊瞬间高肿起来。他吃痛地一只手捂住脸,一只手捂住嘴。好在,随着瞿氏的这一耳光,他终于停止了说出心声。他也终于有机会开口解释。“娘,你听我狡辩……”“不是,您听我解释!”“我刚才不知道怎么的,不受控制地说出了那番话,那根本就不是我自己想要说的。”“我应当是被这地牢里的冤魂冲撞到了,才让那冤魂上了身,控制住了孩儿的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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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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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