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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她只想好好享受这一刻的温馨与宁静。温馨的晚餐夕阳的余晖温柔地洒在老宅的餐厅里,给古朴的木质餐桌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辉。餐厅里弥漫着饭菜的香气,那是家的味道,温馨而熟悉。“妈妈,别说了,我们快吃饭吧,我要饿死了!”洛宁儿不得不打断母亲的幻想,不然恐怕这顿饭要很久才能吃完。“好好好,我们先吃饭,不能饿到我们安安。”洛母宠溺的说道。说着她给洛宁儿夹了一个糖醋小排。“来,安安,这是你喜欢的糖醋小排,快吃吧。”夹完之后又给姜黎夹了一块。“妈妈还不知道你的口味,不过家里的糖醋小排做的不错,外酥里嫩,酸甜适中。你哥哥和安安都喜欢吃,你尝尝。”姜黎看着碗里的糖醋小排,心里有些感动。她从来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温暖,也没有人会给她夹菜。在福利院里,食物是稀缺资源,每当有爱心人士送来食品时,年幼的孩子们往往无法抢到足够的份额。尽管院长妈妈对她还不错,但由于福利院中有许多更小的孩子需要更多的照顾,所以院长妈妈不可能时刻关注到每一个孩子。因此,她深知机会的来之不易,格外珍惜每一次可能的机会。她以惊人的速度提前完成了所有学业,并在初中毕业后毅然选择去工作。这是因为她认为学历并非必须,更重要的是为了能够自食其力、养活自己。毕竟,高中阶段的费用远高于初中时期。不得不说,命运总是眷顾善良之人,就像她一样,幸运地遇到了这对好心的店长夫妇。他们并没有因为她年幼而心生嫌恶,反而愿意承担雇佣未成年人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给予了她一份工作机会。这份工作不仅解决了她的温饱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她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和善意。店长夫妇不仅提供了食宿,还给予了她每月800元的工资。尽管这笔钱并不多,但对于当时的她来说,已经足够让她感到无比的幸福和满足。“小黎,怎么了,是不喜欢糖醋小排吗?”洛母看着她盯着碗中的排骨没有动作,以为她是不喜欢吃。“没有,谢谢……”妈妈。她终究还是没叫出来那声“妈”。她夹起碗中的排骨,尝了一口,发现确实是外酥里嫩,酸甜适中。“怎么样,符不符合你的口味?”洛母看到姜黎吃了排骨,迫不及待地问她味道如何,想知道她的口味。“挺好的。”姜黎点了点头,表示满意。“你喜欢吃就好。等吃完饭后,你把你喜欢吃的菜告诉梅姨,让梅姨给你安排。”洛母笑着说道。“嗯。”姜黎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看着两个女儿这么乖巧的吃饭,洛母真的开心极了!她满脸笑容地又给二人夹了一块儿清蒸鲈鱼:“来,宝贝们,多吃点儿鱼,这鱼很新鲜呢。”“哎呀,妈妈你也吃啊。我和姐姐想吃什么会自己夹的。”洛宁儿看洛母一直给她们两个人夹,便贴心地劝道。“好好好,你们想吃什么自己夹。”洛母笑着应道,脸上满是宠溺之色。洛宁儿其实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毕竟她从下午睡醒之后就在学习,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进食过。而且学习是一件非常耗费心神的事情,大脑一直在高速运转,能量消耗得特别快。本来洛宁儿想着下来吃点东西,但听到洛母在花园,所以直接去找洛母了。两人在花园聊了很长时间,回来后又等姜黎回来一起吃饭,现在看到一桌子丰盛的美食摆在眼前,她哪里还能忍得住?洛宁儿当下便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开始狼吞虎咽起来,她一边吃着,还不忘夸赞厨师的厨艺,说这道菜真是太好吃了。洛母看着女儿那副饿死鬼投胎般的模样,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开口提醒道:“慢点儿吃,没人跟你抢,小心别被烫到。”“知道了,妈妈,你也快吃啊。”洛宁儿嘴上答应得很干脆,但手上的动作却没有丝毫减慢。洛母无奈地摇了摇头,嘴角却挂着宠溺的笑容。随后转头看向坐在一旁的姜黎,温柔地说道:“小黎,快吃啊,不然一会儿都被安安吃完了。”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笑意,仿佛对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听到母亲的话,洛宁儿不满地撅起嘴,抗议道:“妈妈你竟然这么说我,那我可要把这些全都吃光光哦!哼!”说着,她故意做出一副贪吃的样子,惹得洛母和姜黎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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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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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